欧阳修《纵囚论》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作者:欧阳修 栏目:欧阳修诗集 2022-03-29 13:55:12

纵囚论

【原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①。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②,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③,录大辟囚三百余人④,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⑤,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注释】

①刑戮(lù):刑罚或处死。

②苟(gǒu):苟且,只图眼前。

③唐太宗之六年:唐太宗贞观六年。唐太宗是中国历史上有一定作为的皇帝,他在位年间,国势强大,社会较安定,史称“贞观之治”。

④大辟:死刑,意为最重的刑罚。

⑤冀免:希望赦免。

【译文】

信义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种种刑罚则是对小人施行的。被判处死刑的人,是罪大恶极到了顶点了,这种人是小人中特别败坏的。宁愿为坚守信义而死,也不愿意苟且偷生,而视死如归的人,这在君子中也是很难做到的。在唐太宗即位后第六年,曾经选取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多人,唐太宗颁布诏书暂时释放他们回家,约定好到期限后让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坏的人能做到自然就更难了。但是到了规定的时间,那些囚犯自动回来而没有延误归期,这是君子难以做到的,而小人却很容易地做到了。这难道就是近于人之常情吗?

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实算是小人了。但是对他们采取恩德感化的手段,就可以使他们变为君子。大概是因为恩德感化越深入人心,人的转变速度就越快,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求取恩德深入人心的好名声啊。然而那些囚犯哪里知道在放走他们时,不是想让他们必须回来而得到赦免死罪,所以才放走他们呢?又怎知那些被放走而又回来的囚犯,没有料到他们自动回来就一定会被赦免自己的死罪,才又回来呢?那种料想到囚犯一定会回来这才放他们回家,这是上面在揣摩下面内心的情形;料想到一定会被赦免死罪才回来,这是下面囚犯在揣摩上面皇帝的内心罢了。我从中看到的是上下互相揣摩内心的想法,才形成了这种声誉,哪有什么布施恩德和遵守信义的事呢?不然的话,唐太宗在全国施行恩德感化的事情,到这次释放犯人已经时隔六年了,却不能让小人不犯极恶大罪,只凭一天的恩德感化,就能使囚犯视死如归,而且坚守信义,这是讲不通的观点啊!”

【原文】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①;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②,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③。

【注释】

①无赦(shè):不加以赦免。

②三王:这里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明君。

③逆情:违背情理。干誉:求取名誉。

【译文】

既然这样,那么应该怎么做才好呢?依我说:释放了以后又回来的囚犯,照样杀头不加以赦免;然后再放出一批囚犯,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皇上布施恩德而使他们这样做的了。然而这必定是不可能的事啊。如果对放出的囚犯在他们回来后就赦免了死罪,可以偶尔做一次。如果总是这样做,那么杀人犯都不会被处死,这可以作为国家的常法吗?不能作为国家的常法,这难道能说是圣人之法吗?所以说,尧、舜、三王的治国之道,一定是以合乎人情为基本出发点,不以标新立异作为高尚的准则,不以违背情理,作为用来博取好名望的手段。

【赏析】

这是一篇史评,是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之事,也就是轰动一时的,被皇帝下令释放归家后的犯人又全部按时返回而最终被赦免的历史真实事件。

唐太宗李世民,开创了历史上的“贞观之治”,公元633年,李世民下令释放将近400人囚犯回乡一年,等到来年秋收后再回到狱中受刑。这些犯人感激不已,所有犯人到期后全部归狱。李世民很高兴,当场赦免了所有犯人,这就是著名的“四百囚徒归狱案”。

文章通过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的史实,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然后又换个角度提出了质疑,用君子与小人相比较,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是标新立异、沽名钓誉的一种手段,认为此事不足为训,并明确强调了“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这一伟大论点。

这篇文章据史立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层层辨析,布局严谨,结论高远,字字珠玑,无不警醒人心,不愧是一篇对传统见解进行辩驳的上等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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