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贪官污吏们的发财之道里,是怎么都少不了滥设名目、强收杂费的,这在清朝的时候尤为严重。雍正帝倾力整顿,治吏安民的政策里面便有一条禁止地方官员乱收杂费,治立效果非常不错。
地方杂费很多是相沿成习的。例如奉天府,老百姓做生意时,如有车辆进出,就需要去奉天府衙门领取照票,边门验票放行,小车一辆要收取十六钱,大车一辆要收取三十二钱,每年收到的银两有两千两之多,最后这项银两被府尹、书吏、经历司查验等官员分掉。另外,有猪羊贩卖进出也是要收费的,每口需要交三钱。而官吏的勒索直接导致了边口地带的物价很高。
巡察奉天的御史释迦保查实这件事情之后,上报给了朝廷,雍正帝立刻便下令严行查禁。奉天府府尹遵奉谕旨,马上革除了车辆及猪羊收费项目,分文都不能再收。雍正帝对其办理效率非常满意,夸赞他办的非常及时,应该表彰。
还有地方长期以来一直盛行给官员送礼,例如到任礼、端午礼、生日礼、阅城礼、盘库礼等等,数不胜数,上司一但收受了这些东西,属员必定会加征税课于人民,而且以后遇到请求也不容易拒绝了,危害是非常大的。于是雍正帝下令,裁革各地规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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