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金瓯》是中国第一首法定的国歌,于宣统三年八月十三(1911年10月4日,武昌起义前六日)由清政府颂定。它是当时宪法内容的一部分。
这首《巩金瓯》由清政府海军部参谋官、近代著名思想家严复作词,禁卫军军官、皇室成员傅侗作曲(曲谱实际来自康熙时期的皇室音乐).修订:郭曾炘巩,即巩固的意思。金瓯在中国古代比喻疆土之完固。亦用以指国土。歌名的意思就是巩固清王朝的万里江山。歌词是文言文:巩金瓯,承天帱,民物欣凫藻,喜同袍,清时幸遭。真熙皞,帝国苍穹保,天高高,海滔滔。
大清驻英大使曾纪泽在出使期间,看到西方国家在公共礼仪场合演奏国歌,甚为感动,觉得清帝国也应有本身的国歌,因此特地上奏并呈了一部国乐草案,但未得到批准。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大清帝国陆军部成立,谱制了一首陆军军歌,并在正式国歌《巩金瓯》未出前,暂成为清朝代国歌。每当在国际交往中需要演奏国歌时,便使用该首军歌代替。直至1911年,清帝国正式制订了国歌《巩金瓯》.
《巩金瓯》完成后差不多一年,清朝就灭亡了,所以,《巩金瓯》被人们戏称作“丧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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