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宗人府设于顺治九年,沿袭自明制,是掌管皇族户籍,生死、婚嫁、祭祀、封袭、升调、降革、奖惩、抚恤、教育、赡养、土地、刑名、继嗣、朝会行礼、编修牒谱等事务的机关。宗人府的现代职能相当于皇家的私人家族管理机构,不光是犯了错,得了功也都是要在宗人府记录的。长官称宗令(正一品),由亲王或郡王内选充。宗令的位置就相当于族长,负责本族事务的处理。宗令以下设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府丞、堂主事等官职。宗人府所属有经历司、左司、右司、银库、黄档房、空房、左右翼宗学、八旗觉罗学等部门。宗人府主要办理宗室内部诸事,记录宗族经历和成长,记录家族成员脉络、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以及对皇族人员的奖励、惩戒等。比如皇族的人战死,则已死的人的爵位由谁世袭,家人的抚恤,对战死皇族族人的嘉奖,战死人的子弟的教育,生活等。清代宗人府位居内阁、六部之上,以抬高皇族成员的身份。到了清朝末期的时候,宗室人员不断增多,疏通推广宗室升途成为宗人府的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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