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适的《水经注》研究
胡明
《水经注》研究是胡适晚年重点的专攻项目,也是他后半生最大的学术工程。他逝世后出版的《胡适手稿》十集三十册之中有六集十八册是关于《水经注》的论述、函札、序跋、考识等文字,其中不少还附录有不同时间的批语。胡适在《水经注》研究上到底做了些什么工作,有些什么成绩与教训,以及他究竟为什么要研究《水经注》——耗费十七八年绵长的时间、投入如此艰巨浩繁的工作量——也一直是后人感兴趣但又不十分理解的。本文试图贯穿这些问题,就笔者自己的理解做一个简明扼要的诠述。
胡适研究《水经注》的直接切入点便是《水经注》研究史即所谓郦学史上轰动了一百多年的“戴赵《水经注》案”。胡适曾公开说过,他之所以重勘“戴赵《水经注》案”是为他的同乡戴震“申冤”“打抱不平”(《水经注考》),并标榜明朝哲学家吕坤的一句话“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事实上,重勘“戴赵《水经注》案”不仅是胡适《水经注》研究的切入点,而且是贯穿他全部研究工程的核心内容,可以说他的所有《水经注》研究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个核心内容而展开的。他自称在重审案子中不仅扮演法官,而且扮演律师与侦探,一身三任,工作量便不能不繁剧。尽管胡适很早就宣布过这个案子重审完了,判决出来了,但心底里似乎还不肯完全相信自己的判决,这个案子判决的“清理”“善后”以及旁行斜出的枝节纠缠,实际上一直忙到他生命的终了。
胡适很早就留意《水经注》这本奇书以及围绕着这部奇书的校勘成绩而发生的戴震、赵一清——有时也牵涉进另一个大学者全祖望——谁偷了谁的研究成果的“离奇公案”。但他正式卷进这桩公案的审勘、全身心地投入《水经注》研究则是1943年11月5日王重民的一封请教这个问题的信引发的。这个起点有他自己的两段话佐证:(1)1947年11月9日日记:“四年前的今天早晨一点钟,我写了一封长信给王重民先生……这封信是我讨论《水经注》问题的第一封信——批评重民的一篇文章里说的戴袭赵书已成定谳的话,我指出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后来重民力劝我担任重审《水经注》百年疑案。我十一月二十日到美京看了国会图书馆里的几种《水经注》,我很高兴地担任了此案的复审。在这四整年里,我做了不少的侦查工作,收集了全部证件,写了几十篇大小题目的文字。案情已大致明白了,判决书还没有写成”。(2)1950年3月14日胡适在王重民当日原信上的一段批语:“重民此信与此文作于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寄到后,我写了长信答他,表示此案并不是‘已成定谳’,后来我费了五六年工夫重审此案,都是重民此文惹出来的。”——王重民的文章为《跋赵一清校本〈水经注〉兼论赵戴、全赵两公案》,王氏的信中提到,清儒的《水经注》校本,“戴本最先出,赵本次之。乾嘉间学者以赵本多同于戴本,遂谓赵攘戴书,莫之能辨。道光、咸、同以来,始反其案,至今日已成定谳”。胡适复信(8日夜写到9日凌晨一点钟)中指出,赵戴一案总觉其中有许多不近情理处,近世孟森、王国维等人跟着指斥戴震,成见很深,其中或有别情。表示很想搜集此案的全部材料,重加审理。他当日的日记中也说:“私心总觉此案情节太离奇,而王国维、孟森诸公攻击戴震太过,颇有志重审此案。”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胡适至少在六年前还是相信戴震偷赵一清书的“定谳”的。有两条证词:(1)1937年1月11日日记:“读孟森先生论文二篇,均论戴震偷了赵一清的《水经注》,据为己有,妄言从《永乐大典》各水条辑出。今《永乐大典》全部印出了,学人皆知戴实未用此本,其作伪实可恶!”(2)同年1月19日有给魏建功的信,魏氏对孟森的“戴震偷赵”的结论“颇有点迟疑”,胡适劝魏“不必迟疑”,并说:“我谈心史两篇文字,觉得此案似是已定之罪案,东原作伪似无可疑。”——胡适这里显然是受了孟森(心史)的两篇文字的影响,当时他自己还没有认真研究过《水经注》以及《水经注》的公案。有的论者说胡适有拥戴的“素志”,“为戴翻案是他早有打算的”;有的说胡适1936年仅有“为东原撰冤词”的打算,看来都不能站得住。何况胡适在1943年11月8日的日记又还承认:“我生平不曾读完《水经注》,但偶尔检查而已,故对此大案始终不曾发一言。”
现在再回头来看看所谓《水经注》戴赵公案的始末。《水经注》是北魏郦道元“注”三国时无名氏《水经》的一部书,全书约三十四万五千字。从北魏至北宋一直是朝廷秘藏,北宋景佑后开始在民间流传,但已发现有五卷亡佚。元祐前后才有刻本,但经注混淆,舛谬连篇,字句之讹,层出迭见,还有不少的脱简与错叶。明代嘉靖至万历间流行有三个重要的刻本:黄省曾(五岳)本(公元1534年)、吴管(中珩)本(公元1585年)和朱谋玮(郁仪)本(公元1615年),其中只有朱谋玮本(《水经注笺》)因为比勘了一部较好的谢兆申(耳伯)钞雩宋本,在很大程度上恢复了《水经注》的本来面目,在《水经注》的版本史、研究史上都是划时代的。入清,在朱谋玮《水经注笺》的基础上,出现了孙潜(潜夫)、何焯(义门)、沈炳巽(绎占)的三种更进步的本子。加上胡渭、黄仪、阎若璩、顾祖禹等大学者对“地理之学”的热衷更直接助成了乾隆年间的全祖望(谢山)、赵一清(东潜)、戴震(东原)三大家并立,开创出郦学全面鼎盛的局面,而《水经注》的官司也正是这三家(主要是赵戴两家)之间谁偷了谁的轇轕与纠缠。
三家之中,戴震死得最晚而成果出得最早。他三十七、八岁在扬州时就与沈大成同校《水经注》(用季沧苇、何焯的校本),乾隆三十年六月至八月之间他从胡渭的《禹贡锥指》中受到启发,辗转推求,悟得了《水经注》中“经”与“注”的四种辨别的标准。遂考订了《水经注》里混淆的经文与注文,写定《水经》一卷,这个自定的《水经》的“附考”十章记录了戴震校订《水经注》的许多重大意见。乾隆三十七年戴震又有陆续修改后的“定本”——主要是修订各水次序,并以这个次序的排列为纲目核定他的“自刊本”。“自刊本”在浙东付刻,但未及竣工便奉诏入四库馆,这是乾隆三十八年八月的事。戴震在四库馆里奉命整理《仪礼》和算经花了两个多月时间,其余最大的工作便是整理《水经注》。一年后(乾隆三十九年十月)《水经注》校订完毕,以总纂官纪昀、陆锡熊和纂修官戴震的名义“恭校上”,《提要》说:“今以《永乐大典》所引,各按水名,逐条参校……排比原文,与近本钩嵇校勘。”乾隆见了此书,大为欣赏,一面命用武英殿聚珍版刻印(故称“殿本”又称“聚珍本”),一面自题《题郦道元水经注六韵》。末四句云:“悉心编纂诚宜奖,触目研磨信可亲,设以《春秋》素臣例,足称中尉继功人。”——几乎将戴震之功比埒郦道元了。戴震死于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7年),殿本刊行后三年。
赵一清的校订本称《水经注释》,有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赵的自序,但刊刻却在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比戴之殿本晚了十二年,以后还续刊有修订本。《水经注释》刊行时,赵一清已经死了二十二年了。这个刊本是经过梁履绳、梁玉绳兄弟整理修润过的,梁氏兄弟在整理修润时曾与当时已经问世的殿本相对勘,用戴震弟子段玉裁的话来说,即是“赵书经梁处素(履绳号)校刊,有不合者,捃戴本以正之。”(《戴东原年谱》)故段玉裁曾致书梁玉绳质询(时履绳已亡故)。后来坚称“戴之袭赵在当躬”的杨守敬(惺吾)也承认“赵之袭戴在身后”。
第一个起来翻其案,并正式指控戴袭赵的是道光年间著名学者魏源(默深)。他在《赵校水经注后》一文中反驳了段玉裁的赵书袭戴说后,指出:“考赵氏未刊书以前,先收入《四库全书》,今‘四库书’分贮在扬州文汇阁、金山文宗阁者与刊本无二,是戴氏在四库馆时先睹预窃之明证。”按,在四库开馆之前,朝廷曾下谕各省采集遗书进呈,赵书是浙江省呈进的四千五百余种遗书之一。魏源认为戴震在四库馆内工作时见到赵书并偷窃了赵书的成果。道光二十一年(公元1841年),另一学者张穆(石舟)自称在翰林院内看到了《永乐大典》本的《水经注》并指出戴震依据大典本校订《水经注》的说法不实,所谓“勘验戴书,始觉其诈”。后来王国维在《聚珍本戴校水经注跋》中肯定并佐证了张穆的说法;“余曩以大典本半部校戴聚珍本,始知戴校并不据大典本,足证石舟之说。”王国维还在大典本上发现四处刮补痕迹,遂认定为戴震所为,据他推测,戴震唯恐大典本日后为他人所见,故不借刮补涂改为之预防。后来孟森更在这一点上作了诛心的发挥:“唯大典究为中秘之书,后人安必无能读中秘之遇。既为如此欺心之事,骄人白日,未免衾影难安。思惟毁灭大典真相,以绝人指摘,乃为至计。……此岂刮补涂改之所能为功,计非尽毁本书不可。投诸水火,篡其出外,谅皆在思索之中。”(《商务影印本永乐大典水经注已经戴东原刮补涂改弊端隐没不存记》)根本怀疑是戴震伪托《大典》,并断言;“戴所云《永乐大典》本,皆直无其事”的亦大有人在,如光绪年间的叶浩吾与杨守敬。杨守敬还为叶浩吾的“直无其事”说恍然悟出了许多条“确证”,并一口断定;戴袭赵无疑。当然后来随着大典本的影印问世,这一论点也就烟消。但杨守敬“戴之袭赵在当躬,千百宿赃,质证昭然”的说法实际上对后来的王国维、孟森起了相当大的影响。——从魏源、张穆到杨守敬到后来的王国维、孟森,“戴袭赵”似乎已铸成铁案,孟森宣布的戴震“欺尽一世,上自帝王,下至百余年承学之士”的罪状亦几成定谳。其间尽管有王先谦的抗辩、梁启超的调和,但总敌不过一百多年来这一班时贤的口碑,一直到胡适四十年代宣布“并未定谳”为止。
胡适重勘此案,他先做侦探,探寻证据,核实案情;次做律师,为戴震辩护、申诉;最后自己做法官,作出终审判决。不过,他在这个过程里倒为这案子寻到了最早的“原告”。据胡适《戴震校水经注最早引起的猜疑》说,就在乾隆四十五年——殿本刊行后六年,戴震死后三年——四库馆内便有人如赵一清的杭州同乡朱文藻已疑心戴震曾“参用”过赵一清的校本《水经注释》(这部书后来也列入《四库全书》),“然戴太史无一言及之”。这条诉词是相适1949年2月在上海会众图书馆藏的孙沣鼎校《水经注》的跋文中发现的。这里胡适提出的看法很可注意:猜疑起始于四库馆发现赵一清书的时候,即乾隆四十五年夏间,当时总纂官纪昀及朱筠、周永年等都还在馆内,戴震校书的全部过程都讲得清楚、也瞒不过去,所以这个猜疑当时实际上没有发生影响。胡适说:“他们都没有留下记载这种怀疑的文字,大概他们后来都不信此说了。”这一点也可为胡适《跋杨守敬论水经注案的手札两封》中的一节活作一个佐证,杨守敬“独怪当时纪文达(昀)、陆耳山(锡熊)并为总纂,曾不检大典本对照,遂使东原售其欺”,胡适反驳道:“何以纪文达、陆耳山同四库馆的一千多人都那么愚笨,都没有叶浩吾、杨惺吾那样聪明机警呢?”结论只能是:(1)出于“觉悟”,纪昀等绝不会允许(更何况伙同)戴震“欺尽一世”。(2)出于职责,纪昀等也绝不会不检阅核对大典本而糊里糊涂在戴震拟的给皇帝看的“校上说明词”尾签上大名。(3)真是出于取巧,戴震参用赵一清校本一年,四库馆内一千多人真的一点都没察觉么?而非要到六年之后才生起疑心。王先谦在他的《合校水经注例略》中为戴震辩护的三句话:“然圣明在上,忠正盈廷,安有此事”大致是站得住的。
胡适正面为戴震作的重要辩护词即是1944年写的《戴震未见赵一清水经注校本的十组证据》(1948年7月26日部分修改,1949年1月10日改定)。按校勘学上的规矩,两本对勘或多本合勘,校刊者当以“从优”为原则,在勤检古籍的基础上改正明显的讹误,作出合理的判断、见前人有提出重要校订意见和悬疑意向处,无论校者同意与否,必须作出自己的反应,不能置若罔闻。戴震果真是攘夺了赵本的成果,必然要撷取赵本明显属于优点和正确的地方,同时修改自己原来不正确的和不高明的地方。所谓“十组证据”是胡适细心比勘了戴赵两书后找出的不同之处,编为十组,他说:“这十组证据全是赵书里的特别优点而都是戴书里全没有的。这十组或是校改了毫无可疑的错误,或是解决了不能不解决的问题,都是研究《水经注》的学者平日‘寤寐求之’的好宝贝,专治《水经注》的人,见了这些好宝贝,若不采取,那就成了‘如入宝山空手回’的笨汉了。……这就是说,这十组都是偷书的人决不肯不偷的,都是抄袭的人决不肯放过的。若单举一二件,也许还有偶然遗漏的可能,多到了几十件,其中并且有几百字几千字的校语,决不会被《水经注》专门学者忽略或遗漏的。”——这十组证据大抵分四个类型:(1)赵本已改正了的历史常识性错误,戴本未改,留下了笑柄。如第一组的(卷三十九)“初平二年吴长沙桓玉立庐陵郡”“初平”应为“兴平”;如(卷十一)“质帝本初元年继孝冲为帝”“继孝冲为帝”之上应加“蠡吾侯刘志”,否则没有主语。又“冲”为“质”之误。(2)脱漏的注文,赵本依古籍补足了,戴本仍缺如。如第四组(卷五)碻磝城注文“宋元嘉”与“二十七年以王玄谟为宁朔将军”之间依《通典》可校增“七年,到彦之北人,拔之,后失至”十二字;如第五组(卷一)提到“河水赤水洋水”后转说“凡此四水”,显然脱漏一水。赵本据《淮南子》在“洋水出其西北陬”之下补脱文“弱水出自穷石,至于合黎”十字,戴本却未补。(3)第二组(卷七)戴震沿朱谋玮之误,认此卷脱叶可补以《玉海》所引《水经注》;赵一清则指出《玉海》所引文应拆补二条,一条可补“济水”,另一条应补卷二十二“渠水”注的脱文,戴震全补在了卷七“济水”,故妄增了六十六字(从“浚仪县”至“河南流”)。——闹出一个“大笑柄”,留下一个“极谬的漏洞”。(4)戴氏忽略了赵本摘发讹误的长文考证。如第九组(卷三十八)赵一清就“泷中碑”作了二千一百字的考证,戴则“置若罔闻”,以至注文脱漏,语意不贯。——胡适认为这“十组证据”足以证明戴震未见赵书,未偷赵书。如果他见了并偷了,决不会留下这“十组证据”的大缺憾,暴得出自己功力上的短处与弱点。戴震才高气矜,名重一时,主观上绝不愿在后人眼里留下自己学术上的笑柄。
胡适在1949年1月10日最后改定这“十组证据”时写了一个“补记”:
当时我没有看见东原在乾隆三十年和乾隆三十七年写定的“自定《水经》”。一九四六年我回国之后,看见了东原“自定《水经》”两本(北大本与周暹本),看他到乾隆三十七年夏(四库开馆的前半年)还没有校补“渭水”中篇的脱叶,还没有改好“颖水”篇的错叶,还没有觉得“渠水”篇有错叶:这三件大证据可以抵得千百条琐碎证据了!赵东潜在乾隆初年早已从孙潜过录柳佥本改正这三大缺陷了。故这三件最可以证明东原决没有得见赵氏的校本。(《胡适手稿》第一集中册)
关于戴震“自定《水经》”中的“三件大证据”可参见胡适的专文《戴震自定水经一卷的现存两本》中的“附考”和《再跋戴震自定水经的“附考”》,两文均刊载于《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二辑的署作“胡适遗稿”的《水经注校本的研究》中,也收入《胡适手稿》第一集上册。
其实,胡适这里“渭水”篇、“颖水”篇、“渠水”篇的“三件大证据”只能证明戴震在乾隆三十七年夏,即进四库馆之前还没有见到赵一清的校本,与他三十八年八月进四库馆之后至殿本三十九年十月完成之前的“神秘活动”没有关系。即戴震进四库馆后见了赵一清的校本仍有可能偷了放进他校的官本即殿本里去,而郦学界拥赵派们指骂责斥的也只是三十八年八月戴震进四库馆后的活动。因此这所谓“三件大证据”非但不能“抵得千百条琐碎证据”;在学术上——鞫审戴赵公案上——也远不如那“十组证据”来得重要,这也就是胡适一直强调的所谓“切题”,所谓“相干性”。但这“三大证据”却有一个巨大的作用:它们粉碎了王国维对戴震的一个相当大胆冒进的指控,即王国维在《聚珍本戴校水经注跋》里“余疑东原见赵书尚在乾隆戊子(三十三年)修直隶《河渠书》时”的大胆猜测。王国维说,“《水经注》为纂《河渠书》的第一要书”,而“东原修此书实承东潜之后”。戴之《河渠书稿》一百十卷(写本)也完成于赵氏《河渠书稿》一百三十卷(写本)之后。赵一清修《河渠书稿》时必然随身携带了他乾隆十九年前完成的《水经注释》,即是说修《河渠书》的保定“官局”中必存有赵书,因此“东原见之,自必在此时矣”。现在我们可以问:如果戴震在乾隆三十三年时就见到了赵一清的校本,他为何不偷呢?即是说,他在乾隆三十七年的“自定《水经》”中为何还留下那“三大缺憾”呢?要知道他从乾隆三十年至三十七年间正在苦苦校勘修订《水经注》!如果戴震真是偷他人书的人,恐怕此时早下手了,将赵书的优异成果—一窜入他乾隆三十七年的“自定《水经》”里并进而修定校本在浙东刻出全版了。他乾隆三十三年不偷赵的书,又何必到乾隆三十八年十月后再去偷了充实官本呢?另有学者认为,赵书虽是乾隆五十一年由毕沅在开封首刻,但乾隆十九年时恐怕赵家已有了“家刻本”。假使确实存在过乾隆十九年的赵氏家刻本,那么戴震在乾隆三十七年之前应有相当大的可能见到,他乾隆三十七年的最后“定本”都未采撷赵书中如此多的明显优点和绝胜之处,不是更可证明戴震不是一个攘夺他人学术成果的人吗?
胡适为证实戴震进四库馆后并未见着赵一清本,还特地调查了四库馆内的规章制度。他在《水经注考》里说:“四库全书馆,分东西两院,东院三十个翰林,西院也是三十个翰林。西院整理各省进来的遗书,《永乐大典》是东院整理的。东西两院互相妒忌,东院不知道西院干些什么事,西院也不知道东院干些什么事。”赵一清的书由浙江呈进,存在西院,戴震在东院当然“无从看到”。东院的《永乐大典》中的《水经注》也是他经过一番争取并得到纪昀的支持才让他校订的。如果胡适的这个东西两院的说法得到更有硬度的佐证,戴震未见赵书的结论当然可以成立。但还得弄清两个重要的问题:1.到底赵一清的“四库本”与他死后的刻本有没有不同?2.到底戴震的殿本与大典本关系如何?
现在一般论者都喜欢沿用《水经注汇校序》一个叫周懋琦的人说的一句话:“十同九九”,殿本与赵本在内容上真是“十同九九”吗?这句话其实有很大的随意性,胡适的那“十组证据”本身就证明两本并非“十同九九”,何况赵本用的是“四库”本。杨家骆《水经注四本异同举例》曾以《水经注》中篇幅最小的卷十八“渭水”对勘赵本、殿本、大典本、杨守敬熊会贞“注疏”本(此本无关戴赵公案),结果在其统计出的一百一十处异文中,“大典、戴校、赵释三本有异同者凡九十处。其中戴同于赵者四十三处,戴同于大典十二处,戴异于二本者三十一处,三本互违者四处。”单就戴本同赵本四十三处,异赵本三十一处来看,两本也不是“十同九九”啊!当然“同处”比“异处”多,那是不足为怪的。胡适在《考据学的责任与方法》中曾说过:“校勘学是机械的工作,只有极少数问题没有古本书可供比勘,故须用推理。绝大多数的校勘总是依据古本与原书所引的古书。如果赵戴两公校订一部三十多万字的《水经注》而没有盈千累百的相同,那才是最可惊异的怪事哩。”梁启超也曾说过,赵戴们“皆好学深思,治此书各数十年,所根据资料又大略相同,则闭门造车,出门合辙,并非不可能之事。”重要的是看它们的相异之处及其性质,赵戴公案的“十组证据”根本意义在相异之处的性质,而这相异之处的性质是很能说明校勘学上的根本问题的。举一个例子:《水经注》第二卷“河水”第一条经文:“又南入葱岭山”。赵一清的本子下面没有了,戴震的殿本是:“又南入葱岭山,又从葱岭出而东北流。”多出的九个字,是戴震根据唐杜佑《通典》引《水经》文补正的。赵本未补正,大典本也未补正,这个异处显然见出了戴震的高明。我们再查:戴震的“自定《水经》”,乾隆三十年的周暹本为“又南出葱岭山”,但三十七年的北大藏李氏本已改为“又南入葱岭山,又从葱岭出而东北流”(与殿本相同)。可见这一条经文是戴氏七年之中改定的,并用到了殿本中。有趣的是后来的赵一清刻本这一句竟也作“又南出葱岭山”,与乾隆三十年的戴氏自定本相同。郦学界长期来似乎没有人很注意到这些异同的意义,也忽略了其性质。但胡适这里怀疑赵刻本(修订本)这一句、这一个“出”字是依殿本改的,似也未当。再问,赵一清的“四库本”与“刊刻本”到底有没有不同?魏源说,他曾看到过扬州与镇江的《四库全书》,内里赵书的四库本“与刊本无二”。胡适已指出他的说谎。孟森说他曾拿“四库本”与“刊刻本”对了五条,“一字没有改易”,胡适说,一部三十几万字的大书,只查对五条,便轻下结论,“也太随便了”。到如今似乎也没有听到、看到这方面下过笨功夫的书面报告和结论意见。殿本与大典本的关系也如此,王国维说是曾校对过“半部”,便仓促提出“戴校并不据大典本”的判断。也几乎没有一个有力的例证。(见胡适《与钟凤年先生论水经注书》)商务大典本影印出版后,郑德坤也曾以大典本与殿本对勘过,他也只校对了一卷多一点便匆匆公布了《水经注戴赵公案之判决》,说,伪托大典的罪名可以成立。值得我们重视的倒是与杨守敬共同完成《水经注疏》巨作的熊会贞的意见,他专门核对过殿本与大典本的异同,结论是殿本“多从大典,或自订”。如果熊说不诬,那么戴赵公案,以及其中“伪托大典”的是非的判决词及该如何写呢?
如果我们在上述两个问题上能够得出精确的、严肃的数据量化结论,戴赵公案才会有一个明白无误而昭信后世的最后判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胡适重审戴赵公案实际上只做了一半的工作,用一位学者的话来说:“没有获得全局胜利,或者说只对了一半或一大半。”不过,还有一点应引起我们的重视,胡适已注意到了戴震本人对殿本的态度。许多人说戴震在四库馆内参用了赵书的成果而“无一言及之”,所谓“讳莫如深”。事实上戴震对这部署上了自己名字的殿本倒真是“无一言及之”。胡适在《水经注考》里说戴震“《四库全书》里的《水经注》始终不承认是他弄的”。在《戴震自定水经一卷的现存两本》中又说:“戴震自己对于这部官本《水经注》好像颇不高兴,颇不满意,他自己的《水经注》序里没有一个字提到这部官本。”——这个态度也许可以说明戴震不愿将殿本的成果记在自己的名下。四库馆内校官书,制度允许的参考律例,规定到什么程度,限制到什么尺寸,所谓“格于馆例”,所谓“体例宜尔”,怎样理解?或许在戴震自己看来,这部官书本来便不是他的成绩,那么后世的纷纷攘攘,对他来说恐怕又是多余的了。胡适还考出殿本“不全是戴氏的校语,其中保留了原派的一位翰林纂修的校记”。已经有人——如台湾学者费海玑——查证“武英殿本《水经注》真正写上去的人是吴焯的儿子吴玉墀”,那么戴震的问题——他在“赶完一件官中工作”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或许真能查考清楚了。
胡适研究《水经注》的另一个重要课题就是《水经注》的版本问题和历代重要郦学家的成绩与贡献。由于胡适在旧中国学术文化界的优越地位与崇高声望,他一开口说自己“这几年干《水经注》这个案子”,藏存于上海、北平、天津的几乎所有《水经注》的本子都集中到了他的手中,别处——如西安——发现有新的本子也立刻报告他,胡适可以说是有幸看到过最多《水经注》版本的人。正因为他认真审检、爬梳过了这许多尽收眼底的版本,他的《水经注》版本研究和对郦学家的评估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我们这里不妨做一个大略的介绍。
首先当然说一说赵一清与全祖望。胡适虽说是个拥戴派,但他从来不贬低赵一清,他赞美赵一清的书香门第与早慧天才,他对赵一清校订《水经注》的成绩更是十分钦佩,尤其是当他确定了天津图书馆藏的“全祖望五校《水经注》”的底本即是赵校的“第一次写定本”时,更是高度评价了赵校的学术价值与历史地位。胡适在《天津图书馆藏的赵一清全祖望水经注校本》的“第一跋”(《记赵一清的水经注的第一次写定本》)和“第二跋”(《记全祖望的五校水经注》)着重论定了全、赵关于《水经注》校订上的真正关系:赵一清在乾隆九年至十一年间主要利用吸收了柳佥(大中)钞宋本、赵琦美(清常道人)三校本的一系列重大成果的孙潜校本搞出了“第一次写定本”,他亲笔将这部近四十万字的大书钞眷了出来,送请他平生最佩服的全祖望先生看。“乾隆十五年,全祖望在杭州养病,他把赵一清的本子拿来仔细地看,以他最高的天才来看赵一清花了几年工夫校勘的本子,发现许多问题,就在原本上加了许多批。”“全祖望把赵一清的写本校勘了五次,经过五年,到乾隆二十年死的时候还在改。”(《水经注考》)这个乾隆十五年八月大致完成但没有最后定稿的本子即后来所谓的“全氏五校《水经注》”。全氏死后这个“五校本”被一个抱经不读的姓卢的藏书家秘藏,后又卖至直隶省天津图书馆,前后埋没达一百九十二年,直到1947年4月胡适成了全祖望、赵一清合作的这部作品的第一个读者。胡适将这个本子“一字一字的细细的校勘了一遍”之后,提出了“全璧归赵”的判决。他说:“谢山用这部赵东潜《水经注》第一次定稿作底本,在这个基础之上建筑起谢山本人最有创造性的贡献。”——不仅根本上廓清了张穆开始散布的“戴袭赵,赵袭全”的历史迷雾,而且坐定了全祖望侵占赵一清重要学术成果的罪名。胡适在一些重要文章和给洪业、杨联升的多封信中都反复论述了全祖望有意“吞没”赵之校本,“坐占不归”,“掩没”赵校之功,“据为己有”的为人治学“颇不忠厚”的具体细节。胡适还有《跋北平图书馆藏的朱墨校本水经注笺》《跋赵一清水经注释钞刻本四种》等文章对赵本系统作了精细的审定,《论赵一清的水经注释稿本的最后状态》是胡适关于赵本研究的一篇力作。(在《胡适手稿》第三集中占了三十八页,1946年3月19日夜半写成,3月23日夜大改,24日又改写一部分)此文是对赵一清乾隆二十九年逝世时的全部学术工作的一个总结性考索:《水经注释》《水经注笺刊误》两部大书没最后写定,《北史·郦范郦道元列传》的“注释”未定稿,已经总结出来的《水经注》中经注义例也没正式写出,对自己学术成果自我评估与说明的最后序跋也没有动手……赵一清死前曾留下“地理之学,真谈何容易”的慨叹。胡适——自认作赵一清的一个千古知己——也禁不住为之喟叹:“读者之难得,会心读者之难得,知己之难得,真可慨叹!”
胡适很大一部分《水经注》版本研究是围绕着全祖望校订《水经注》的问题展开的。他1943年11月下定决心研究《水经注》后的第一篇文章即是《全校水经注辨伪》,约三、四万字。不过包括这篇《全校水经注辨伪》在内的后来一系列文章,如《全氏七校水经注四十卷的作伪证据十项》《证明全校水经注的题辞是伪造的》《与钟凤年先生讨论水经注疑案的一封信》《伪全校本诬告沈炳巽并且侮辱全相望》《跋合众图书馆藏的论林颐山编辑全校郦书的函稿》等在立足点上均是错误的,他把1888年(光绪十四年)薛福成、董沛刊刻之《全氏七校水经注》认作为“一个妄人主编的,一个妄人出钱刊刻刊印的一部很不可靠的伪书。”这部书明显留有参考殿本的痕迹,但它确是依据王梓材传钞的“全氏七校”重新编刻的,被胡适称为“妄人主编”的王梓材是全祖望的同里后学。胡适还认定全氏七校本的“序目”与“题辞”也是伪造的。当胡适在1947年看到了全祖望《五校水经注》钞本后,才发现“五校”与“七校”的一百二十三水次序完全相同,乃知道自己以前的判断错了(跟着林颐山、王先谦们错),并进而承认“五校”的“序目”与“题词”也是真的,并非王梓材的伪造。为之他在前面那些错误的文章序跋上都注明了“错的”“有错”“大部分错的”等字样,他开始转而为全祖望的“题词”考定写成年月,并用心研究全校系统《水经注》的各种版本,如“奉化孙锵原校的薛董刻本”“黄友补录本”“重校本(六卷)”“陈劢重校钞本”等。尽管胡适相信全赵两人的真挚友谊以及两人在《水经注》校订上的切磋合作,(如全祖望转赠赵一清其先世校本的成绩;如赵一清接受全祖望“双行夹写”“注中之注”的技写形式)但胡适总不放过全祖望许多不老实的地方。如在《所谓全氏双韭山房三世校本水经注》中指出全氏自称其三世先人据所见宋本校《水经注》只是假托,其先人创获的“注中有注”说乃是全氏自己的见解、自赠其三世先人,以荣其亲。在《记孙潜录的柳佥水经注钞本与赵琦美三校水经注本并记此本上的袁廷梼校记》的长文中又查出全祖望学术态度上的许多不老实之处,如他根本没有见过柳佥本、赵琦美本、孙潜本,只是从赵一清的那个“第一次写定本”上读到这三家的校语,便虚张声势做了柳、赵、孙三本的“跋”,胡适认为这是极不老实的欺诈行为。他说:“我总疑心谢山分写这三篇跋的用意是要洗刷他用赵东潜亲笔写定的四十多万字的《水经注》新校本为底本的痕迹,要表明他自己曾用柳佥、赵琦美的原本做校勘。他的用意是不太忠厚的。”另外,全祖望还有不可原谅的常识性错误,如全相望在“五校本”的“题词”中说:“明中叶有柳大中者,首有功于是书,以宋本校正渠水、颖水二篇错简,又补渭水篇脱文一页,凡四百二十余字。”胡适指出,渠水、颖水篇的错简和渭水篇的脱叶都是嘉靖十三年黄省曾刻本的缺陷,柳佥(大中)在正德年间如何能知道后世刻本有这些错简和脱叶而预为校正补缺?——以上是胡适专门关于赵一清、全祖望两大家问题的讨论文字与研究心得。
胡适还为《水经注》版本史上有名的宋刻残本、柳佥钞宋本、赵琦美三校本、何焯校本、沈炳巽“集释订讹”、冯舒校柳佥本、海盐朱希祖家藏明钞本、常熟瞿氏藏铁琴铜剑楼明钞本、天津图书馆藏明钞残本、歙县项絪校刻本、钟惺“注钞”、朱之臣“注删”、杨希闵过录的何、沈校本,等等作了科学的考索与客观的评价,写下了一批很有权威性的序论识跋。胡适还曾建议以大典本为底本,用残宋本、两个全本明钞本及孙潜校本为基础,弄出一部最完全的《水经注》宋本来。胡适的《水经注版本考》(《胡适手稿》第四集)对二十三种《水经注》版本的流传概况、内容大要、现存卷数的考订正是在众多版本研究之上的集大成的硕果。1948年12月北京大学校庆(也是北大五十周年纪念)前夕,胡适在北大举办了一次《水经注》版本展览,展出各本除胡适自藏者外,皆由国内各图书馆、藏书楼借出,从宋刻本、明钞本到乾隆三大家,计分九类四十一种,蔚为壮观,是《水经注》版本文、研究史上一次规模空前的盛举。
在《水经注》版本研究的同时,胡适对近代的重要郦学家也大都发表了评判意见。——当然许多是围绕戴、赵、全三家公案的有关人物而发的,如对杨守敬、孟森、王国维。胡适在《跋杨守敬论水经注案的手札两封》《论杨守敬判断水经注案的谬妄——答卢慎之先生》《考据学的责任与方法》等文章中对杨守敬颇多非议之词。胡适把杨氏看作是铸成戴震冤案的关键人物,他说:“道光中叶造谤的人如张石舟,如魏默深,都不是专治《水经注》的学者,所以他们的谤语不曾引起多人的信仰。”“因为杨氏在那个学术衰落的光绪时期颇负盛名,因为他号称地理学专家,又曾自己宣传他著有《水经注疏》八十卷,所以后来的学者如王静安、如孟心史,都信任杨惺吾的谬说,以讹传讹,至于今日。”而且杨守敬对戴震的诬告只凭一部王先谦的合校本得出的印象,并又把话说得那样绝对:“不得为攘夺者曲护”“虽百喙不能为之解。”所以胡适把杨守敬列为重要的攻击对象,并用了许多相当激烈而尖刻的词语。胡适还发现了杨守敬在宣传他的《水经注疏》时颇不老实,书稿未写出,提前发广告。并考证出了潘存肉麻吹捧杨守敬的“叙语”(所谓《水经注疏要删》卷首的题词)是他自己捏造的。相对而言,胡适对孟森、王国维——都是他的朋友——的批评态度温和多了,但辞色似乎仍相当严峻。《孟森先生审判水经注案的错误》《评论王国维先生的八篇“水经注跋尾”——重审赵戴水经注案之一次审判》《评论王国维先生的聚珍本戴校水经注跋》等文章实际上都是对他们“诬告”戴震的反驳。——毋庸讳言,胡适的《水经注》研究是以审勘戴赵公案为中心内容的,他对卷入这场官司的郦学家的评价当然也难脱因立场的不同而导致的偏执。
胡适对郦学本身也有不少积极的贡献,如他的《试考水经注写成的年岁》:郦氏在东荆州刺史任上免官还京,至起复为河南尹的九年中,即北魏宣武帝延昌四年(公元515年)至孝明帝正光五年(公元524年)为最闲暇的时期,《水经注》当写成于这九年中——这个推断大体是不错的。又如《北宋时的水经注已不完全了》《水经注里的南朝年号》等均是精审求实、令人信服的考证文章。另外,《水经注古本现存卷数总表》《全祖望、戴震改定水经各水次第的对照表》等文都有科学的数量分析的学术价值。胡适传播的郦学知识(主要在版本研究上),恐怕至今仍没有一个人可以与之相比。再,胡适在四十年代掀起的“《水经注》热”中,卷进了一批优秀研究人才,《水经注》研究史上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几乎重新被他们整理爬梳过一遍,其中很大一部分也获得了满意的解答。胡适无心郦学本身,但由于他的努力,廓清了近两百年的郦学迷雾,整理了现存的全部郦学家当,把郦学推向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他对郦学是有巨大功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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