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思潮、流派·现象学美学
20世纪30年代在西方兴起,建立在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论基础上的美学派别之一,它的先驱者是德国现象学哲学家莫里茨·盖格尔,代表人物是波兰美学家罗曼·英伽登和法国美学家米盖尔·杜夫海纳。英伽登的 《文学的艺术作品》和杜夫海纳的 《审美经验现象学》被认为是“两本最杰出的现象学美学著作”。
现象学哲学的创始人是德国的胡塞尔。他在1929年为 《不列颠百科全书》撰写的条目中,把现象学方法界定为一种对意识的本质进行新的描述的哲学方法。他认为哲学的任务意味着不接受任何事先的假定,哲学家应寻求回到真实开端的方法,而一切现象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就是“还原”,在他看来,必须把世界的存在放在括号里,因为存在着的世界并非现象学的真正主题,真正主题是关于世界知识发生的方式,关于非物质和非感性经验的“纯粹意识”。通过加括号和还原,排除外部世界和传统知识,从而对剩下的“意识流”进行先验的“本质还原”,即还原到不含任何经验内容的纯“意向性”意识,这种纯“意向性”意识的获得,全凭一种突然产生的非理性的“本质直觉”。因此,他曾给现象学下过如下定义: 回到直觉和回到本质的洞察。这是与他的著名口号“诉诸事物本身”相联系的。
而现象学美学最基本的特征在于以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研究美学问题: 第一,它关心的只是显现于知觉的对象,对之加以描述,而不作因果关系的说明; 第二,只有当这些现象符合普遍规律时才注意它们; 第三,采用特殊的直觉——“本质直觉”来把握审美对象的一般特性,而非传统美学所用的思辩式的演绎法或心理学美学所用的实证分析、归纳法。
现象学美学的理论体系在其先驱者那儿尚未形成,盖格尔的《对审美欣赏现象学的贡献》(1913) 和 《 美学入门》(1928)只是提出了一些现象学美学的重要问题。确立该美学理论体系的是英伽登和杜夫海纳。”英伽登抛开了胡塞尔的“还原论”,吸收了他的“意向性概念”,并在盖格尔所坚持的艺术作品欣赏必须既分析作品内在性质又分析对作品的认识这一观点的基础上,通过本体论研究,探讨了艺术作品的结构和欣赏者的认识结构,并把盖格尔强调的审美价值最终决定艺术作品“审美特性”的观点,发展成为“审美客体”说。英伽登的理论体系包括三个部分: 本体论部分,探讨了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文学作品的内在结构,指出艺术是作为“建立在物理对象上的、由艺术家的创造活动实现的新创作的某种事物”而存在的,提出了文学作品结构的四层次说(“语词——声音”层面; 意义单元组合层面;“系统方向”层面;“世界”层面); 认识论部分,提出了艺术欣赏的“具体化”和“重建”理论;价值论部分,他试图建立起艺术价值的结构系统,区分了艺术价值与审美价值的不同特性。而杜夫海纳把研究的重心由创作主体的“意向性”转向鉴赏主体的“主观经验”。对审美经验的分析是他理论体系中的首要任务。他着重从主客体有机统一的角度分析了审美对象与审美知觉的关系,认为审美对象只是被感知的艺术作品。而我们从审美角度感知艺术作品时,我们与之打交道的不是构成作品的物质材料,而是“审美要素”,艺术只有呈现为审美要素才能存在,而艺术包含的意义则是审美要素的真正结构。艺术品的情感特性使其所表现的世界具有表现力,审美对象是一种具有独特方式的存在。审美对象的存在只有在欣赏者的意识中才能完全成为审美对象。审美经验始终只是一种知觉经验的形式,审美知觉包括这样三个阶段: 呈现、表现和想象; 反照和情感,在审美感知中,审美主体通过情感呈于审美对象,艺术家呈于自己创造的对象,欣赏者则投身于被表现的世界。
现象学美学的其他著作有:英伽登的 《论对文学的艺术作品的认识》 (1937)、《艺术本体论研究》 (1962)、《经验、艺术作品与价值》 (1969) 和杜夫海纳的《诗学》 (1963)、《美学与哲学》 (1967—1976) 等。现象学美学对解释学美学、接受美学和“新批评派”、“日内瓦学派”等美学或文学批评理论发生了重要影响,在对文艺作品内在结构的分析上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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