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尉缭子·天官》原文鉴赏
梁惠王问尉缭子曰①:“黄帝有刑德②,可以百战百胜,有之乎?”
尉缭子对曰:“刑以伐之③,德以守之④,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⑤。黄帝者,人事而已矣。何者?今有城,东西攻不能取,南北攻不能取,四方岂无顺时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备具⑥,财谷多积,豪士一谋者也⑦。若城下、池浅、守弱⑧,则取之矣。由是观之,天官时日不若人事也。按天官之陈日⑨:‘背水陈为绝地⑩向阪陈为废军(11)’。武王伐纣,背清水向山阪而陈(12),以二万二千五百人,击纣之亿万而灭商(13),岂纣不得天官之陈哉?楚将公子心与齐人战(14),时有彗星出,柄在齐。柄所在胜,不可击。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斗者,固倒而胜焉。’明日与齐战,大破之。黄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15)。’谓之天官,人事而已。”
【注释】 ①梁惠王(前400—前319):即魏惠王,战国时魏国国君,公元前369年至公元前319年在位。 ②刑德:《淮南子·兵略训》高诱注云:“刑十二辰,德十日。”即下文“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之意。 ③刑:此指军事。 ④德:指政治。 ⑤天官:天文。 ⑥备具:完备。 ⑦一谋:齐心谋划。 ⑧下:低。守:指防守力量。⑨陈:同阵。下同。 ⑩绝地:无生路之地,死地。 (11)阪:同坂,山坡。废军:送死之军。 (12)清水:今河南淇县境内。 (13)亿:古时十万为亿。 (14)公子心:不详。疑为楚将子玉的儿子大心。 (15)稽:考查。
【今译】 梁惠王问尉缭子说:“黄帝依靠‘刑德’(即天文时辰阴阳向背),能够百战百胜,育这回事吗?”
尉缭子回答说:“(黄帝所说的)刑是用来征伐敌人,德是用来治理国家,并不是天文时辰阴阳向背之类的东西。黄帝所依靠的刑德,不过是重视人的作用罢了。何以见得呢?譬如现在有座城,从东西攻不下,从南北攻不下,难道这四个方向都没有顺应的天时可利用吗?之所以不能取胜,其原因就在于城墙高,护城河深,武器完备,财粮充足,将士齐心协力。如果城墙低,护城河浅,守备力量不强,那么必然会被攻下的。由此看来,天文时辰显然不如人事重要。按照《天官》书上的阵法说:‘背水之阵便是死地,面向山坡布阵就是送死之军。’可是武王伐纣时,却背着清水面向山坡列开阵势,以二万二千五百人攻击纣王的数十万大军,从而灭掉商朝,难道纣王没有得到天官之阵的有利形势吗?楚国的将领公子心和齐国人打仗,当时有彗星出现,把柄在齐国方面。(按《天官》书的说法)彗柄所在的一方取胜,对方是不能进击的。可是公子心说: ‘彗星知道什么!就是用彗(扫帚)与人相斗,本来也要把彗(扫帚)柄倒过去打才能取胜呢。’第二天与齐军交战,果然大败齐军。黄帝说:‘先去求神求鬼,不如先去考查自己的智能。’与其说是重视天官,毋宁说是重视人事罢了。”
【集评】 明.宗臣:“此论时日,不拘拘术家之浅陋,而以人事胜之,况天道远,人道迩,人事修,彗星之凶与吉,非所计矣。”(见明·归有光《诸子汇函》卷八)
【总案】 作者继承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天人相分的思想,在本篇集中论述了战争中人的地位和作用,阐明了“天官时日,不若人事”的道理。这种进步的认识论,成为作者在战争问题上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全书的理论基础。
本篇采用问对形式,由反驳入手引出论点,先作譬喻推理,继以事实论证,观点鲜明,层次清晰,论述充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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