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散文《六国论》原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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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论

苏洵

苏洵(1009—1066),字明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早年在家乡苦读。嘉祐元年(1056)第二次进京城汴梁,为欧阳修、韩琦等推誉,荐之于朝廷。元祐五年(1060)授秘书省校书郎,卒于霸州文安县主簿任上,赠光禄寺丞。与其子轼、辙同负文名,合称“三苏”,并均被列入“唐宋八大家”。其文雄奇凌厉,笔力豪健,论点鲜明,语言流畅。有《嘉祐集》。

六国论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

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说明

本文在作者的文集里题为《六国》,通行选本往往题作《六国论》。从宋真宗景德年到宋仁宗庆历年前后,北宋统治者在强敌压境的胁迫下,一味屈辱苟安,纳币求和。作者对此痛心疾首,忧虑重重。他认为,这种做法同战国时期六国赂秦求安,结果反被秦所灭的历史现象一模一样。因此,作者怀着强烈的爱国热情,以“六国破灭,弊在赂秦”为基点,借古喻今,痛陈利弊,提醒北宋统治者借鉴历史教训,不要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文章结构严谨,论理透彻,观点既明确突出,又周密无隙。同时,采用叙议相间的手法,使文笔曲舒优美,气势纵横奔放,可谓雄辩滔滔,一气呵成,是苏洵史论文的重要代表作。

集评

茅坤曰:一篇议论由《战国策》纵人之说来,却能与《战国策》相伯仲,当与子由《六国论》并看。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

沈德潜曰:六国所以不能自强者,一在贪近利而互相侵伐;一在苟安而不肯用兵。此从事赂秦以至于亡也。论与子由篇同,而笔力远过。

——清·沈德潜《唐宋八大家文读本》卷十六

刘大櫆曰:笔力简老。

——清·姚鼐《古文辞类纂》卷三十一引《六国论》评语

浦起龙曰:若就六国言六国,不如次公中肯。而警时则较激切。以地赂,以金缯赂,所赂不同而情势同。读之魄动。

——清·浦起龙《古文眉诠》卷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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