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本
朱本称此章为“传之四章,释知本”。旧本在“止于信”下,朱熹移于此。此章征引孔子的话,说明要知道只要我有光明正大的德行,自然民心就会畏服,故狱讼不待听断,自然就没了。所谓“知本”,就是要知道本末先后次序。
万事皆有因果,凡理都有本末。在近代中国历史中,积弱积贫的中国的大门,被西方列强以坚船利炮蛮横地撞开,于是人们在震惊之余,痛定思痛,把落后的罪责归结为文化的原因,认为传统道德文化禁锢了人们的创新精神,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于是为了自强,清政府确定了“学夷之长以制夷”的强国之路,学习西方成为时代的呼声。西洋文明便以令人目眩的速度加紧渗透,猛烈地冲击着中华传统文化,直至今日崇尚西洋、摒弃我们民族文化,成为时尚。甚至于走向极端,一味地强调学习西方,反而丢弃了祖先创造的瑰丽的文化精髓,此类教训不可谓不深。
对于我们的民族文化,切不可妄自菲薄,一概否定,本末倒置。只有避大力弘扬我们祖先创造的优秀的民族文化,扬长短,古为今用,才真正算得上“知本”。
【原文】
子曰①:“听讼,吾犹人也②,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③。大畏民志④。此谓知本⑤。
【译文】
孔子说:“审理诉讼,我也跟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我要使争讼事件根本不发生。”使无理的人不敢花言巧语,(在平时)用德行道义使民心畏服。这才叫做抓住了根本。
【注释】
①子曰:子指孔子。这段话见《论语·颜渊》。
②听讼:听诉讼,审案。犹人:同别人一样。犹,如同。
③情:实。不得尽其辞:不能够巧言辩说。
④民志:民心,人心。
⑤知本:知道本末次序。
【历代论引】
朱子说:“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
智慧运用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典句札记】
此处引孔子的话说他也和别人一样不能使人没有诉讼。曾子从孔子的话中得出不让隐瞒真实情况的人花言取巧,占得利益,这就是懂得根本的道理。其实孔子的话还夹杂了不防民之口的意思,民众有了纠纷有了矛盾就让民众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通达下情,了解民众的心声。
何谓“大畏民志”?“畏”者,敬畏,顺服;“民志”者,民心。
俗话说,“得民心者得天下”。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为政者,只有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亲民、爱民、造福于民,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社会才能安定和谐,人民才能团结和睦。
“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取民之所说而民取矣。”
史例解读
法律讲究公正
张释之,字季。西汉南阳堵阳(今河南省方城县)人。文帝时为官,累迁公车令、中郎将,后任廷尉。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法律学家,严格以法处刑,以公正执法名扬天下。认为“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而廷尉为“天下之平”,不能任意高下。吏民称赞道:“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景帝立,出为淮南相。
张释之生于富豪之家,经中郎将袁盎推荐,得到汉文帝赏识,不久被提拔为公车令,掌殿司马门。
太子和梁王坐车入朝,根据礼仪规定,王公大臣,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时都必须下车,但是太子和梁王乘车驰驱而过,没有下车。张释之立即阻拦,不让他们进宫,并弹劾“不下公门,有不敬之罪”。汉文帝碍于亲情,没有理睬。但是,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听到这件事后,对文帝骄纵儿子的行为很生气。文帝这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向母亲道歉:“是我教子不严。”薄太后也派使臣带着她的诏书前来赦免太子、梁王的罪过,太子、梁王这才被放行,进入宫中。文帝由此觉得张释之与众不同,对他十分器重,认为他很有胆识,又能坚持原则,不久即任命张释之为中大夫,很快又拜为中郎将。
张释之升任中郎将,跟随皇帝到了霸陵,慎夫人也随行。汉文帝用手指着通往新丰的道路说:“这是通往邯郸的道路啊。”接着,让慎夫人弹瑟,汉文帝自己合着瑟的曲调歌唱,歌词凄惨悲伤。汉文帝回过头来对着群臣说:“唉!用北山的石头做椁,用切碎的苧麻丝絮填塞缝隙,再用漆胶涂在上面,哪里还能打得开呢?”近侍群臣附和着说:“对的。”张释之走上前说道:“假若里面放着引发人们贪欲的东西,即使封铸南山做棺椁,也还会有缝隙;假若里面没有引发人们贪欲的东西,即使没有石椁,又哪里用得着忧虑呢!”文帝称赞他说得好。
由于张释之处事公正,文帝任命他当廷尉,掌管天下司法。
一次,文帝外出,经过渭桥时,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跑了出来,惊吓了拉车的马。卫队把这个人捕获,文帝下令交给廷尉审讯。张释之讯问时,这个人说:“我是一个乡下人,从这里经过,听说皇上车驾到来,立即到桥下躲避。过了很长时间,以为皇上已经过去,出来时,却看到皇上的车驾正在到来,于是赶紧躲避,不料惊吓到了皇上的舆马。”于是,张释之做出判决:皇上经过,这个人没有回避,冲撞车驾,处以罚金。然后,释放回家。文帝听了处理的结果后恼火地说:“这个人惊驾,应予重治。”张释之说:“法律,不属皇上私有,而是与天下百姓公共的东西,依照法律就应该这样量刑。如果处理得过重,那么,天下人就不会再相信朝廷法律。如果您当时将他处死,那也就算了。现在既然交给廷尉处理,那么廷尉是‘天下之平’,他对天下人使用一个法律标准。如果轻重可以随意,那么百姓将根据什么行事呢?恳望皇上考虑。”停了很久,文帝说:“廷尉是对的。应该这样处理。”
国家法律是皇帝和老百姓都应该共同遵守的。法律,是天下的公器,不可以任由权势者根据个人好恶,随意玩弄。但是在封建专制体制下,君主说的话往往就是法律。张释之能在那样的时代执法持平,刚正不阿,实在难能可贵。
听取真情,利国利民
寇准(961-1023)字平仲,北宋人。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相传,宋淳化年间,青年时代的寇准,得到宋太宗的支持和信任,提升为参知政事。不久,太宗又为寇准主婚,让皇姨宋娥与他成亲。宋娥是赵匡胤宋皇后的幼妹、邢国公宋准的幼女,美貌聪慧,贤淑多才。新婚期间,日日酒宴,夜夜歌舞。
一天,寇准与宋娥正在欢宴,忽听门官来报:“相爷,大门外有个老汉,说是相爷的乡里,非要见相爷不可。”一听是家乡人,寇准忙说:“快请进来!”不一会,门官领来一个老汉,衣着破烂,脸上布满皱纹。寇准一看,原来是舅舅赵午,便忙拉宋娥一起上前拜见,侍女也急忙搬来椅子,让老人家坐下。谁知老汉两眼发呆,并不回答寇准夫妻的问话,却大哭起来。寇准忙问:“舅舅,有什么委屈?受了谁的气?还是家里出了什么事?”老汉连连摇头。问了半天,老汉才长叹一口气,叫着寇准的小名,说:“牛娃,我进了这相府,见你这么荣华富贵,又听你手下人说,你每日每夜都是这样,叫我不由得想起我那可怜的老姐了。他一辈子受苦受难,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寇准听舅舅说起母亲,慌忙跪倒,说:“都是甥儿不好,得意忘形,忘了母亲早年的苦楚。”
赵老汉擦了擦眼泪,拍着寇准的肩膀说:“牛娃子,那年你爹去世,你才10岁,你娘昼夜纺线织布,供你读书,我送你上华州会试时,你穿的蓝布袍还补着补丁。后来,你一直没回家来。你母亲归天时,你正在关外操劳王事,顾不上奔丧,舅也不能怪你。你现在当了大官,又招了皇姨,从地下到了天上,欢乐几天也就是了。可你天天作乐,夜夜宴饮。你娘受过的苦难,你不是早忘光了吗?”
寇准忙给舅父叩了三个头,说:“舅父指教,甥儿得益不浅,母亲弃世时,我君命在身,忠孝不能两全,是甥儿终生憾事。不过,母亲的苦楚,甥儿实不敢忘。甥儿今为国家大臣,誓以上报宋王,下抚黎民。”说罢,忙和宋娥劝舅舅入席用饭。
老汉看着宴席上的山珍海味,硬是不入席,却指着宴席说:“这一桌饭,够咱家乡一家人过几个月哩!你在京城里吃的这么好,可知咱华州、同州今年大旱,颗粒不收,一斗米涨到一千钱。现在还没过年,已闹起了饥荒,到明年春天,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想到这,我怎么能吃下这样好的饭呢?”
寇准也听说过家乡有旱情,可是从地方官的奏折里,却看不出灾情的严重程度。听舅舅这一说,顿感自己失职,愧对乡里。他安排舅舅住下,急忙回到大厅,吩咐撤了宴席,并以此为戒,永不夜宴。
第二天早朝,寇准将故里旱情如实奏给太宗,并请旨回陕西督赈和询察民情。他回陕西后,为家乡办了一些好事,免征关中赋税三年。为宋朝廷赢得了民心。
强项令
董宣,生卒年不详。字少平,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东汉初任北海相、江夏太守、洛阳令等职。东汉光武帝时,京都洛阳是全国最繁华的城市,同时,也是最难治理的地方。聚居在城内的皇亲国戚、功臣显贵的子弟和奴仆经常横行街市,无恶不作。接连换了几任洛阳令,都没有办法。最后,有人举荐了69岁的董宣做洛阳令。董宣到任后,遇到的第一件棘手的难题,就是处理湖阳公主的家奴行凶杀人的案件。
湖阳公主是光武帝刘秀的姐姐。这位公主仗着自己和皇帝的姐弟关系,豢养着一帮凶狠的家奴,这帮家奴,在京城里作威作福,为非作歹,横行无忌。
有一天,公主的家奴在街上杀了人,董宣立即下令逮捕他。可是,这个恶奴躲进湖阳公主的府第里不出来,地方官吏不能到这个禁地去搜捕,急得董宣寝食不安。没有别的好办法,董宣就派人监视着湖阳公主的住宅,只要那个杀人犯一出来,就设法抓住他。
过了几天,湖阳公主以为新来的洛阳令只不过是故作姿态,虚张声势而已。于是有一天,湖阳公主带着这个杀人恶奴出行,在大街上被董宣派出去的人发现。于是马上报告董宣,但是,那个杀人犯陪乘公主的车马队伍走,无从下手。董宣一听,立即赶到城内的夏兰亭,拦住了公主的车马。湖阳公主坐在车上,看到这个拦路的白胡子老头如此无礼,便傲慢地问道:“你是什么人?敢拦住本公主的车驾?”
董宣上前施礼,说:“我是洛阳令董宣,请公主交出杀人犯!”
那个恶奴在马队里看到形势不妙,就赶紧爬进公主的车子里,躲在公主的身后。湖阳公主一听董宣向她要人,仰起脸,满不在乎地说:“你有几个脑袋,敢拦住我的车马抓人?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可是,她没有料到是,眼前这位小小的洛阳令竟然怒气冲天,双目圆睁,猛地从腰中拔出利剑向地下一划,厉声责问她身为皇亲,为何不守国法?湖阳公主一下子被这凛然的气势镇住了,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董宣又义正词严地说道:“王子犯了法,也得与老百姓一样治罪,何况是你的一个家奴呢?我身为洛阳令,就要为洛阳的众百姓作主,决不允许任何罪犯逍遥法外!”董宣一声喝令,洛阳府的吏卒一拥而上,把那个作恶多端、杀害无辜的凶犯从公主车上拖了下来,就地砍了脑袋。
湖阳公主感到自己蒙受了奇耻大辱,气得脸色发紫,浑身打颤。丢了个奴仆,她倒并不十分痛心,可是在这洛阳城的大街上丢了这么大的面子,这口气怎么能咽下!
她顾不得和董宣争执,掉转车头,便直奔皇宫而去。
湖阳公主一见到刘秀,又是哭,又是闹,非让刘秀杀了董宣替她出这口恶气不可。光武帝听了姐姐的一番哭诉,不禁怒形于色。他感到董宣竟如此蔑视公主,便喝道:“快把那个董宣捉来,我要当着公主的面把他乱棍打死!”
董宣被捉来带上殿后,他对光武帝叩头说:“请允许我先说一句话,然后再处死我吧!”光武帝十分恼怒,便说:“你死到临头了,还有什么话说!”
董宣这时声泪俱下,却又十分严肃地说:“托陛下的圣明,才使汉室再次出现中兴的喜人局面。没想到今天却听任皇亲的家奴滥杀无辜,残害百姓!有人想使汉室江山长治久安,严肃法纪,抑制豪强,却要落得个被乱棍打死的下场。我真不明白,你口口声声说要用道德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现在陛下的亲族在京城纵奴杀人,陛下不加管教,反而将按律执法的臣下置于死地,这国家的法律还有何用?陛下的江山还用什么办法治理?要我死容易,用不着棍棒捶打,我自寻一死就是了。”说着,便一头向旁边的殿柱上撞去,碰得满头满脸都是血。
光武帝不是个糊涂的君主,董宣那一番理直气壮的忠言,以及刚直不阿、严格执法的行动,深深地打动了他的心。他又惊又悔,赶紧令卫士把董宣扶住,给他包扎好伤口,然后说:“念你为国家着想,朕就不再治你的罪了。不过,你总得给公主一点面子,给她磕个头,赔个不是呀!”董宣理直气壮地说:“我没有错,也无礼可赔!因此,这个头不能磕!”
光武帝只好向两个小太监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把董宣搀扶到公主面前磕头谢罪。
两个小太监照办。这时,年近七十的董宣用两只胳膊支撑着地,硬着脖子,怎么也不肯磕头认罪。两个小黄门使劲往下按他的脖子,却怎么也按不动。
湖阳公主自知理亏,却仍耿耿于怀,不出这口气心里憋得慌,便又冷笑着问光武帝说:“嘿……文叔(光武帝的字)当老百姓的时候,常常在家里窝藏逃亡的罪犯,根本不把官府放在眼里。现在当了皇帝,怎么反而连个小小的洛阳令也不敢驾驭了呢?我真替你脸红!”
光武帝回答得也真妙。他笑着说:“正因为我当了一国之君,才应该律己从严,严格执法,而不能像过去做平民时那样办事了。你说对不对呀!”
光武帝转过脸又对董宣说:“你这个强项令,脖子可真够硬的,还不快点退下去!”
光武帝从心眼里喜欢董宣那股子执法如山、宁折不弯的虎气、牛劲儿。为了对他嘉奖和鼓励,他专门派人给董宣送去了30万赏钱。董宣把这一笔赏金全部分给了他手下的官吏和衙役。从此,“强项令”、“卧虎令”的威名传遍了全国,整个洛阳城的豪强、皇亲,没有一个不怯他的。经过治理,洛阳的社会秩序得到好转。据载,当时洛阳有一句民谣说:“枹鼓不鸣董少平。”枹(fú)鼓是官衙前的警鼓,少平是董宣的字。意思是说,董宣做洛阳令,境内没有人敢违法胡来,也就无人去官府门前击鼓鸣冤了。
五年后,董宣75岁的时候,因工作劳累死在了洛阳令任上,有许多大臣前来吊唁,到董家只看见白被覆盖着尸体,妻子和儿子相对而哭,家中只有几斗大麦和一辆破车,光武帝知道后感到非常伤心,说:“董宣如此廉洁,但朕才知道。”赐予他有印纽的绿色丝带,用葬大夫的礼节把他埋葬了。
崔杼谋杀国君光
崔杼(前?-前546),又称崔子、崔武子,齐惠公姜元执政时期为齐国正卿。周简王二十四年(齐庄公五年,公元前548年),齐庄公姜光与崔杼的妻子棠姜私通,崔杼大怒之下杀了齐庄公,然后,崔杼串通了几个大夫立齐庄公的兄弟姜杵臼为国君,是为齐景公,自己则担当右相,独揽齐国大权,当国秉政,骄横异常。
事后,崔杼叫太史伯在记录这件事时不要照实记录,而要写成齐庄公是生病而死的。
太史伯坚决不从,他严肃地说:“按照事实写历史,是我当太史的本分,哪能捏造事实,颠倒是非呢?”他照实将事件记录在竹简上:“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
崔杼一看之下大怒,下令把太史伯杀了,然后由太史伯的弟弟太史仲接替哥哥的职位。
但太史仲也是照实记录,崔杼想不到天下竟有这样不怕死的人,因此便问:“难道没看到你哥哥的下场吗?你就不怕我把你也杀了吗?”
太史仲面不改色,正颜回答:“做太史只怕记史不真实,但决不怕死。”
崔杼大怒,吩咐手下把太史仲也杀了。第三个太史叔还是不屈服,也被崔杼杀了。
崔杼一连杀了三位太史,虽然十分生气,但心里却愈加恐慌。等到第四位太史季上任,崔杼把他写的竹简拿来一看,上面还是那句话——“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
崔杼气急败坏地问太史季:“难道你不爱惜自己的性命吗?”
太史季回答:“我当然爱惜生命。但要是贪生怕死,就失去了做太史的本分。但您也要明白,就是我不写,天下还有写真实历史的人。您只能不许我写,却不能改变历史事实。您愈是杀害史官,就愈显出您心虚。”
无奈之下,崔杼只得作罢。
太史季在回衙的路上,迎面碰见南史氏走来。南史氏义正词严地对太史季说:“听说三位太史都被崔杼杀害了,我怕你也保不住性命,这就来接替你。”
太史季笑了笑,拿出写好的记史竹简给南史氏看,南史氏仔细地检查无误后,才放心地回家去了。
太史伯、太史仲、太史叔、太史季、南史氏都忠实于自己的职责,即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维护历史的真实,在他们的心目中,历史的真实记载太重要了——人世间就有这样的人:宁肯被杀头,也要说真话!
八千两白银止讼
清朝时,凡是参加祭孔大典的人,一律不得在祭典中东张西望,或转头回身说话,否则就犯了“大不敬”,重则杀头,轻则坐牢,至少是免职永不录用。
有一次,一位督抚率领部属祭孔,在部属中同僚有隙,某甲到皇帝面前,告某乙在祭典中回头说话,于是皇帝下命令督抚查明这件事。督抚一接到圣旨,惶恐得不得了,最后从部属中,找来了平日最讨厌的讼师向他求教,结果,被讼师敲了八千两银子,一千两银子买一个字,讼师还说白送了一个字,答复共有九个字:“臣位列前茅,不敢反顾。”这样答复上去,不但没有事,那个原告,也不敢继续追究下去了。因为追究下去,你自己如果规规矩矩不转头,又怎么知道被告转了头呢?有罪大家有罪嘛!一件要杀大官们脑袋的大案,就这样由讼师用九个字,给轻轻地平息下去了。
魏征直谏
魏征(580-643)字玄成,河北省巨鹿人,从小丧失父母,家境贫寒,但喜爱读书,不理家业,有远大志向,对于各种书籍、学问能够融会贯通。唐太宗时重要的谏官。
唐太宗非常敬重魏征,曾说:“贞观以来,尽心于主,献纳忠谠,安国利人,犯颜正谏,诓朕之违,唯见魏征一人。古之名臣,何以如此。”唐太宗还常对左右说:“人要看到自己的容貌,必须借助明镜;君王要知道自己的过失,必须依靠直言的谏臣。”魏征就是唐太宗身边的“忠谏之臣”。
一次,唐太宗兴致大发,带了一群护卫近臣,要到郊外狩猎。出宫门时,迎面遇到了魏征。魏征问明了情况,对唐太宗进言道:“眼下时值仲春,万物萌生,禽兽哺幼,不宜狩猎,还请陛下返宫。闻此劝谏,唐太宗觉得很扫兴。于是请魏征让开道路,要坚持出猎。魏征站在大路中央,坚决拦住唐太宗的去路。唐太宗非常生气,气冲冲的下马回宫而去。
回到宫中,唐太宗见到了长孙皇后,义愤填膺的说:“一定要杀掉魏征这个老顽固,才能一泄我心头之恨!”长孙皇后轻声问明缘由后也不说什么,悄悄地回到内室,穿戴上礼服。然后面容庄重地来到太宗面前,叩首即拜,口中说道:“恭祝陛下!”她的这一举动,让唐太宗不知道她的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因而吃惊地问道:“何事如此庄重?”长孙皇后一本正经地回答说:“臣妾闻听,主明才有臣直,今魏征正直,由此可见陛下英明,妾故此恭祝陛下。”唐太宗听后心中一怔,觉得皇后说的有道理。于是心头的怒火随之而去。
当然,魏征直谏的事情不止这么一件,但是唐太宗不愧为一代贤明君主,在他每次发过火以后,总会原谅魏征的犯颜直谏。以致在魏征死后,唐太宗极为伤感地对众臣说:“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今魏征逝,一鉴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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