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与文学》序|原文|翻译|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壁上挂一把拉皮黄调的胡琴与悬一张破旧的无弦古琴,主人的胸中的情调是大不相同的。一盆芬芳的蔷薇与一枝枯瘦的梅花, 在普通文人的心目中也会有雅俗之分。这事实可用民族对于事物的文学历史的多寡而说明。琴在中国已有很浓厚的文学背景,普通人见了琴就会引起种种联想;胡琴虽时下流行,但在近人的咏物诗以外却举不出文学上的故事或传说来,所以不能为联想的原素。蔷薇在西洋原是有长久的文学的背景的,在中国, 究不能与梅花并列。如果把梅花放在西方的文人面前, 其感兴也当然不及蔷薇吧。

文学不能无所缘, 文学所缘的东西在自然界中要算草虫鸟为最普通。孔子举读诗的益处, 其一种就是说“多识乎鸟兽草木之名”。试翻毛诗来看, 第一首《关雎》是以鸟为缘的, 第二首《葛覃》是以草木为缘的。民族各以其常见的事物为对象,发为歌咏或编成传说。经过多人的歌咏及普遍的传说以后, 那事物就在民族的血脉中遗下某种情调, 呈出一种特有的观感。这些情调与观感, 足以长久地作为酵素, 来温暖润泽民族的心情。日本人对于樱的情调, 中国人对于鹤的趣味,都是他民族所不能翻译共喻的。

事物的文学背景愈丰富,愈足以温暖润泽人的心情,反之,如果对于某事物毫不知道其往昔的文献或典故,就会兴味索然。故对于某事物关联地来灌输些文学上的文献或典故,使对于某事物得扩张其趣味,也是青年教育上一件要务。祖璋的《鸟与文学》, 在这意义上不失为有价值的书。

小泉八云曾著了一部有名的《虫的文学》,把日本的虫的故事及歌和西洋的关于虫的文献比较研究过,我在往时读了很感兴趣。现在读祖璋此书,有许多地方令我记起读《虫的文学》的印象来。

1931年4月

(《鸟与文学》, 开明书店1931年版)

赏析 夏丐尊在这篇为青年作家贾祖璋科学小品《鸟与文学》写的序文里,不仅充分肯定了该书的文学价值,而且精辟论述了文学创作和文学鉴赏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

文章开篇从人们日常司空见惯的文学现象谈起,以对比方式提出胡琴与无弦古琴、蔷薇与梅花在人们心目中审美情趣是不相同的。原因何在呢?作者说:“这事实可用民族对于事物的文学历史的多寡而说明。……”文学能使人产生联想,某事物文学历史越长,越能使人产生丰富联想,由于事物文学历史不同,也会在人们心目中激起不同的审美情趣,为什么文学能使人产生联想呢?在这里作者触及到文学是形象思维这一本质特点。众所周知,文学不是抒发空洞的议论,而是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作家的思想感情。读者在阅读一部文学作品时,由形象而引起的审美感受是复杂的心理活动和心理过程,它同阅读政治、哲学、历史、经济等社会科学著作的精神活动有显著区别。读者从文学作品的形象中获得具体感受,而这种感受又能触发保存于读者记忆中的有关印象、经验,激起他的一系列想像联想等形象思维活动,从而补充作品形象的内涵,所以读者阅读文学作品不是消极的接受而是带有艺术再创造的性质。文章开篇虽然对《鸟与文学》的成就内容只字未提,实际上是为下面评论该书在作理论准备。

文章第二段承接第一段含义,进一步论述文学的特殊规律。首先“文学不能无所缘”。文学创作必须从实际生活出发。一个作家在社会生活中积累了生活经验,获得了切身感受,然后才能进入创作,离开了社会生活就不可能有文学创作。在这里,作者以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指出文学必须来源于社会生活,正确地阐明了文学产生和发展原理中的一个根本问题,这在30年代是难能可贵的。

既然文学创作必须从生活出发,而构成社会生活重要方面的自然现象也必然成为作家关注和描写的对象。“在自然现象中要算草虫鸟为最普通,孔子举读书的益处,其一种就是说‘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作者在这里反复强调文学创作“以鸟为缘”的普遍性,意在为下面论述《鸟与文学》创作价值提供历史依据。

“文学不能无所缘”,那么,作家怎样以描写对象为缘呢?即作家怎样进行文学创作呢?这是作者论述文学特殊规律的第二个方面。他说:“民族各以其常见的事物为对象,发为歌咏或编成传说,经过多人的歌咏及普遍的传说以后,那事物就在民族的血脉中遗下某种情调,呈出一种特有的观感。这些情调与观感足以长久地作为酵素,来温暖润泽民族的心情。”一个民族的作家往往以常见的事物为对象,引发深刻的感受,产生强烈的创作冲动,经过复杂的形象思维,塑造出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尔后这些形象长期在人民群众中流传,广泛地为人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特有的观感和情调,陶冶着民族文化心理。这一段论述作者除了论及到一般创作过程外,还触及到文学的民族特点和文学鉴赏的民族一致性问题。由于各个民族社会生活内容各不相同,风俗习惯,心理特征不同,因此,各民族的文学也就必然带着鲜明的民族色彩。而各民族的读者审美感受也必然千差万别。但就某一民族而言,又存在着本民族文学鉴赏的一致性。这因为同一民族的读者群众, 由于长期处在共同的政治、经济和地理环境之中,长期受着民族文化艺术传统的熏陶,形成特有的共同审美兴趣,正如文章所指出的那样:“日本人对于樱的情调, 中国人对于鹤的趣味,都是他民族所不能翻译共喻的。”在这里,作者既指出了各民族审美感受的多样性,又说明了同一民族审美感受的一致性,这对于我们掌握文学鉴赏的规律极有帮助。

在论及文学的特殊规律后,作者紧扣序文写作目的,再一次从正反两方面指出事物文学背景的重要性。“事物的文学背景愈丰富,愈足以温暖润泽人的心情,反之,如果对于某事物毫不知道其往昔的文献或典故就会兴趣索然。”这既与文章开篇相呼应,又为下面直述《鸟与文学》价值作了铺垫。正因为《鸟与文学》是用文学形式向青年读者描述鸟在文学上的文献或典故,这对于增长青年科学文化知识,培养青年审美情趣是很有意义的。文章口径转变,到此豁然开朗,卒章显志,道出了作者撰写本序文的初衷。

本文在艺术构思上的最大特点是从大处落笔,深处开掘。作者不拘泥于对一本书的评介,而是借题发挥,阐述自己对文艺规律中某些重大理论的认识。在结构上采用散文笔法,侃侃而谈,漫不经心,而内在凝聚力却很强。全文篇幅不长,内蕴十分丰富,从此可以看到作者高度的理论修养和驾驭文字的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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