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生存权利较为直观,也相对容易去解释和理解。但一个人的经济权利,却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理解得透彻。什么是经济?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答案。有解释成效率的,也有解释成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的。
但就其实质和核心意义来讲,人类社会的经济应该主要是指满足人类合理需求的价值创造和交换活动。当人类社会合理的需求以某种方式被发现,可以满足这些需求的相应价值就会很快被创造出来。起初,这些需求可能不能被很好地满足,但随着人类创造价值的技术经验不断增长,人们创造的价值会越来越多,人类需求被满足的程度范围也更加深入广阔。比如,人类历史上由于传播信息的需要,产生了对文字印刷技术的需求,对这种需求的满足就经历了从古代的活字印刷到今天电脑排版打印的漫长过程。人类需求被满足的进程,也是价值不断被创造出来的过程。虽然满足的是同一种需求,但满足的程度却在不断加深。在这个过程中,不同层级的价值会出现在不同的人类历史阶段,但无论处于哪一层级,对当时当地的人们都是“有用”的。一种价值被创造出来,一种需求便会被满足。但问题是,人类社会的需求多不胜数,一个人或一群人的价值创造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于是尽可能多的人参与价值的创造,并且实现价值与价值的交换,就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需模式,而所有这些活动就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经济。一位精通活字印刷的宫廷官员,只靠印刷术是无法耕种庄稼、收获粮食的。虽然,他会从宫廷得到生活所需,但不能改变的事实是,粮食是由农民耕种得来的。印刷品和粮食所承载的两种价值,对官员和农民来说,在具体的社会经济模式下会以某种方式进行交换,并最终使他们的需求都得到满足。因此,只有通过价值的创造和交换,人类社会的需求才可能得到满足,人类才会繁衍生息,社会才能进步。其中人们创造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自由,就构成了人类的经济权利。
换句话说,人类的经济权利就是:一个人可以通过创造价值和交换价值,来满足自己以及他人合理需求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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