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年间,发生了一件震惊朝野的奇案,这便是张汶祥刺马新贻案。
同治九年(1870)七月二十六日,两江总督马新贻在阅兵归途中遇人拦路鸣冤,马新贻停了下来,正要询问有什么事,突然从围观的人群当中跃出了一个人,手里握着一把淬了毒的蓝汪汪的匕首,向马新贻当胸疾刺而来!接着便是一声惨叫,匕首透胸而过,马氏气绝身亡。
行凶的人既没有抗拒,又没有跑掉,而是从容就缚,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养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今日拼命,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件事确实有些奇怪,刺客为何要杀当朝一品大员呢,并且还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凶?原来这个行刺的人居然是总督的结义兄弟,他之所以前来行刺总督,是为了给总督与他两人的另一个结义兄弟曹二虎复仇。当年马新贻在担任布政使的时候诱奸了义弟曹二虎的妻子,事后被发觉了,又捏造“私通捻军”的罪名,斩杀了义弟曹二虎。张汶祥义愤填膺,于是挺身而出。
清政府为了顾全官僚统治者的体面,最后以“海盗图报私仇”罪把张汶祥凌迟处死,并且昂总督的弟弟马四亲自监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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