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夫之》清朝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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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 (1619—1692年),明末清初湖南衡阳人。字而农,号姜斋,因晚年隐居衡阳的石船山,世称船山先生。他是崇祯举人,除到过武昌、南昌、肇庆外,一生未到过别的大都市。张献忠到湖南时,曾邀他入伍,他拒绝了。清军到湖南,他在衡山举义反抗,失败后到桂林,瞿式耜向永历皇帝推荐,授行人司行人。王化澄当国,朝政混乱,王夫之参奏王化澄,险遭不幸。后回衡阳,誓不剃发,隐居苗瑶山洞中,艰苦备尝,以著书为业。王夫之对天文、地理、历法、算学都有研究,尤精于经学、史学和文学,著作达百种,后人辑为 《船山遗书》,主要有 《张子正蒙注》、《周易外传》、《读四书大全说》、《思问录》、《老子衍》、《庄子解》、《读通鉴论》、《宋论》 等。

王夫之继承了宋代张载的唯物主义思想,对宋明以来唯心主义进行批判,建立了超越前人的唯物主义体系。

他认为宇宙万物是由物质性的 “气” 构成,他说: “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在“理” “气”,关系上,他提出“理在气中”,批判了宋明理学家“理在气先”“心外无物” 的谬说。在 “道” “器” 关系问题上,他认为 “天下唯器而已”,“无其器则无其道”,规律离不开客观事物而存在。所以,认识离不开客观事物。他批判朱熹的 “知先行后” 和王阳明的 “知行合一” 学说,提出了 “行先知后” 的知行论。

他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他认为 “静即含动,动不舍静”。他的历史观是反复古倒退的,把历史的总趋势叫 “势”,把历史规律叫 “理”,他说 “势既然而不得不然,则即此为理矣。”他反对 “去人欲,存天理”,提出 “天理” 即在 “人欲” 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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