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学《取之忍第六十》译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取之忍第六十

取之忍第六十

取戒伤廉,有可不可。齐薛馈金,辞受在我。

胡奴之米不入修龄之甑釜,袁毅之丝不充巨源之机杼。计日之俸何惭,暮夜之金必拒。

幼廉不受徐乾金锭之赂,钟意不拜张恢赃物之赐。彦回却求官金饼之袖,张奂绝先零金鐻之遗。千古清名,照耀金匮。噫,可不忍欤!

【译文】

孟子认为,获取东西时,尽力避免有伤廉洁的事情发生,有时候可以取之,有时候则不可以取之。齐国、薛国都馈赠黄金给我,但是接受还是不接受在于我自己的判断,要根据当时的情况而定。因为薛国有兵难,需为之考虑设防之事,所以接受薛国的50金;而齐国无事送金,则别有用心,所以拒绝齐国的100金。

晋人王修龄虽贫穷,但拒收陶胡奴送来的一船米;晋人巨源很节俭,陈郡袁毅贿赂给巨源的100匹丝被束之高阁。东汉杨震的儿子按工作时间来接受俸禄,余下的交公,无所惭愧;杨震则更是不取不义之财,王密乘夜晚贿赂给杨震金子,被杨震严词拒绝。

北齐李幼廉对徐乾黄金百锭和20名美女的贿赂予以拒绝,且依法判处徐乾死刑;钟离意拒绝接受皇帝所赏赐的查抄贪官之家所获的赃物。南宋人褚渊拒绝接受求官之人所送的黄金;东汉人张奂拒绝收取先零族酋长所赠的金器及马匹。这些清廉之士,流芳百世,名垂史册,被后人所敬仰。啊!取财之道,也有义与不义之分,面对不义之财,关键是要忍住自己的贪欲啊!

【评析】

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往往做出傻事,很多聪明人都会因获取不义之财而犯错误,等到头脑清醒的时候,却一切都悔之晚矣。所以,赶快丢弃那贪婪的心吧,因为法网永远不会漏掉任何一条有罪之“鱼”。因此,当面对不义之财的诱惑时,一定不要伸出那索取的手!

典例阐幽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

《管子·牧民》中说:“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古今中外也不乏其列。取要取之有道,取之有义。

明朝时,翰林院学士严讷,字敏卿,号养斋,官任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这一年他打算在城中建造一座新房,地基已经量好,只是有座民房夹在其间,显得十分不协调。民房的主人经营豆腐生意,所居住的是他祖上传下来的房子,很是珍惜。严家主持新居建筑工程的人和民房的主人商量,打算出钱买下那几间小民房,可民房的主人无论怎么说也不答应。家人回来向严讷说起此事,并且想请他出面来惩治民房的主人,严讷不以为然,只是让主持建筑新居的人先盖其他三面。这样工程如期开工了。开工以后,每天匠人食用大量的豆腐,严讷让家人到那几间民房的主人那里去购买,而且每次都付现钱,民房的主人因此每天繁忙得不得了,人手吃紧,他只好招人帮忙。这样不久,这家豆腐房招的工人越来越多,店主也赚了不少钱,制作豆腐的工具也增加了不少,原来的祖屋就显得格外狭小而拥挤。民房主人十分感激严讷对自己的扶助之德,主动把祖屋让给严家,而且严讷又购置了一所更大的住房,作为回报。房主几天之内就搬走了,而严宅也得以顺利造成。正是严讷深明“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道理,才能这样把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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