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六十六章·江海为百谷王》翻译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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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第六十六章 江海为百谷王》翻译与解读

江海所以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01。是以圣人欲上民02,必以言下之03;欲先民,必以身后之04。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05,处前而民不害06。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01。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02

今 译

江海能成为百川之王,由于其处于卑下,所以才能成为百川之王。如同圣人想在民上,必须以谦卑处于民下;想在民先,必须先民而后己。这样,圣人尊居上位,而人民才不感到受压迫;身在民前,而人民才不会以为有害。天下人民都乐于拥戴而不会厌恶他。他不与人民争利,所以天下也没有人能与他相争。

评 议

本章是讲“后其身而身先”的君人南面之术;同时其中也蕴含有颂扬谦逊退让、反对居功自傲的思想。所以,河上公为本章命题为“后己”。

本章具体讲了这样两点:其一,老子首先采用文学的比喻手法,说明江海所以能成为百川之王,是由于它处于卑下,成为百川归往之处。意在劝导帝王,必须明白江海所以能成为百川之王的哲理。其二,老子认为,如果治国者想身居高位,必须首先谦卑待民,先民后己,不与民争利。这样才能得到人民发自内心的推戴,天下也就没有人能与其争利了。所以说,这章是老子教诲君人的南面之术。

孟子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章句下》)不难看出,孟子从老子思想中吸取了营养,建树了与民同乐的理论。先秦诸子,虽各立学说,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是不争的事实。

注释



01 谷:川谷流下的溪水。 王:《说文解字》曰:“王,天下所归往也。”三句:谓江海处于低下,众流归之,故能成为百谷之王。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故海能成为百川之王。

河上公曰:“江海以卑下,故众流归之;若民归就王者,以卑下,故能为百谷王也。”按河上公曰:“以卑下,故能为百谷王也。”

林希逸曰:“百谷之水,皆归之江海。江海为百谷之尊,而乃居百谷之下,此借物以喻‘自卑者人高之,自后者人先之’之意。”

吴澄曰:“百谷之水同归江海,如天下之人同归一王也。江海之委在水下流,能下众水,故能兼受百谷之水为之王也。王之所以能兼天下之人者,亦若是。”

奚侗曰:“江海为百谷所归往,故以‘王’喻。盖王者,天下所归往也。然百谷所以归往之,故以江海善下也。六十一章‘大者宜为下’,即此谊。”

02 欲上民:河上公曰:“欲在民之上也。”按:王弼此句无“圣人”二字。楚简本、帛书甲乙本、河上公本、严遵本、傅奕本等皆有“圣人”二字。是。

03 以言下之:河上公曰:“法江海,处谦虚。”

吴澄曰:“言下之,卑屈其言而不尊高。”

奚侗曰:“王公自谓孤、寡、不 ,是‘以言下之’也。”

04 欲先民:河上公曰:“欲在民之前。”以身后之:河上公曰:“先人而后己也。”

林希逸曰:“以身后之,稽乎众,舍己从人是也。圣人非欲上民、欲先民而后为此也,其意盖谓圣人欲处民上民先,犹且如此,况他人乎?语意抑扬,稍过当耳。”

吴澄曰:“身后之,退却其身而不前进。此圣人谦让盛德,非有心于上人先人为之,读者不以辞害意可也。”

奚侗曰:“成功不居,利万物而不争,是‘以身后之’也。”

05 重:有两种不同训释:(一)压迫,压抑。林希逸曰:“圣人虽处在天下之上,而民不以为压己……不重,不压也。”奚侗曰:“处上而不压抑,而民不以为重。”高亨说“此处指压迫”(《老子注译》)。

(二)灾难。吴澄曰:“重,难也。圣人能下之后之,处人之上,人不以为难。”按:非是。

06 害:有三种不同训释:(一)指害圣人。河上公曰:“圣人在民前,不以光明蔽后,民亲之如父母,无有欲害之心。”

(二)谓为忧患。吴澄曰:“处人之前,人不以为患。”

(三)指害民。林希逸曰:“虽处居天下之前,而民不以为害己。”奚侗曰:“处前而不壅遏,则民不为害。”按:林希逸、奚侗所说,符合老子本意。

01 乐推而不厌:河上公曰:“圣人恩深爱厚,视民如赤子,故天下乐共推进以为主,无有厌之者。”

吴澄曰:“天下乐于推戴,使之处上处前而不厌恶。”

奚侗曰:“是以天下乐于推戴,而未尝厌弃也。”

02 “以其不争”两句:河上公曰:“天下无厌圣人之时,是由圣人不与人争先后也。”

林希逸曰:“举天下皆乐推之而不厌者,以圣人有不争之道,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也。”

吴澄曰:“盖以其卑抑退逊,不争处上处前,故天下之人莫能与之争上争先者,而圣人得位时,竟得以上人先人也。董氏曰:‘德下之则形上矣,德后之则形先矣。’扬雄云:‘自下者人高之,自后者人先之。’”

奚侗曰:“二句在此章为赘语,盖二十二章文,重出于此。”按:奚侗此说,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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