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祭鳄鱼文》原文|注释|赏析|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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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祭鳄鱼文》原文|注释|赏析|译文

维年月日1,潮州刺史韩愈2,使军事衙推秦济3,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4,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5,罔绳擉刃6,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7。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8,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9;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10!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11,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12,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掩13,扬州之近地14,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晘然不安溪潭15,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16,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17,争为长雄18。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19,伈伈睍睍20,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21,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徒于海22,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23,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24,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25,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注释】 1维:句首助词,无实意。 2潮州:州治在今广东海安。韩愈因谏迎佛骨,于宪宗元和十四年被贬潮州任刺史。 3军事衙推:刺史属官。 4恶溪:即广东的韩江。 5列:同“烈”,意为用烈火焚烧。 6罔绳:结绳为网。擉(chu 触)刃:以刀刃刺杀。 7四海:中原。 8江汉:长江和汉水。 9蛮夷:指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10岭:指五岭,在广东、广西、湖南、江西边界地区。海:南海。 11涵淹:潜藏。卵育:繁殖。 12天子:指唐宪宗。 13掩:掩盖、罩住。 14扬州;古九州之一。潮州在其境内。 15睅(han 旱):眼睛暴突。 16豕(shi 始):猪。 17亢:通“抗”。 18长雄:长帅豪雄。 19下心:屈心、屈服。 20伈(xin 心):恐惧的样子。睍(xian 现):恐惧不敢正视的样子。 21以:借以。 22徙:迁移。23冥顽不灵:愚昧顽固。 24材技吏民:有才能有技术的官吏民众。25从事:指战斗。



【今译】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韩愈,派军事衙推秦济,用一只羊,一头猪,扔进恶溪的水潭里,把它送给鳄鱼吃,而且告诉它说:

从前先王已经占有天下,焚烧山野河泽的草木,以此消灭凶虫毒蛇等害人的东西,把它们驱赶到中原以外地方去。到后来的君王,仁德衰落,不能占有边远地方,就是长江汉水之间的地方,尚且都丢弃给边远民族和楚国、越国,何况潮州在五岭与南海之间,离京城万里呢!鳄鱼在此潜藏繁殖,也本来是他们适当的地方。

现在天子继承了唐朝的王位,才能出众,仁慈威武,中原以外,宇宙之内,都安抚而占有它;何况大禹的足迹所经过,扬州的邻近,刺史、县令所管治,上贡纳税以供祭祀天地祖宗和各神灵的地方呢!鳄鱼不能和刺史同住在这块地方。刺史接受天子的任命,守护着这块地方,治理着这里的人民。但是鳄鱼鼓着眼睛,不安心在恶溪潭水中,在盘据处吃人民的家畜、熊、猪、鹿、獐子,以此养肥它们自己,繁殖了它们的子孙。它们和刺史抗拒,争长称霸。刺史虽然无能软弱,怎能向鳄鱼低头屈服,恐惧不敢正视,羞对官吏百姓,而苟且活在此地呢!况且接受天子的任命来这里做官,因为这种情况不能不和鳄鱼明辨是非。

鳄鱼有知觉,你就听刺史的话:潮州,大海在它南面,大到鲸鱼鹍鹏,小到小虾小蟹,没有不容纳归依,借以生存饮食,鳄鱼早上出发,晚上就能到达。现在和鳄约定:三天后,率领你们这帮恶类向南迁移到大海,以避开天子所任命的官吏;三天做不到,五天;五天做不到,七天;七天做不到,就是死也不肯迁移。这是你们眼里没有刺史,不服从他的命令;否则,就是鳄鱼愚昧顽固,刺史虽然有话,你们不闻不知。这是看不起天子任命的官吏,不听从他的话,不迁移而回避他,这些以愚昧顽固的态度甘当人民和动物的坑害者,都要杀死。我刺史就选拔有才能有技术的官吏民众,拿着强弓毒箭,来同鳄鱼战斗,一定要杀尽才罢休。你们不要后悔!



【集评】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韩文》:“词严义正,看之便足动鬼神。”

清·储欣《唐宋十大家全集录·昌黎先生全集录》:“先喻以义,继道其归,末复摄之以威。”

清·何焯《义门读书记》昌黎集第三卷:“浩然之气悚慑百灵,诚能动物,非其刚猛之谓。此文曲折次弟,曲尽情理,所以近于六经。……辞旨之妙,两汉以来未有。“

清·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卷八:“全篇只是不许鳄鱼杂处此土,处处提出‘天子’二字、‘刺吏’二字压服他。如问罪之师,正正堂堂之阵,能令反侧子心寒胆栗。”

清·沈德潜《唐宋八家文读本》卷六:“从天子说到刺史,如高屋之建瓴水,一路逼拶而来。到后段运以雷霆斧钺之笔,凛不可犯。”

清·朱宗洛《古文一隅》:“文势一路追逼而下,末一段如万弩齐发,一时措手不及,光景真觉异样奇观。”

清·曾国藩《求阙斋读书录》:“文气似《谕巴蜀檄》。彼以雄深,此则矫健。”

清·余 诚《古文释义》卷七:“开首提先王作案,笼起全篇大旨,随接入后王宽其既往,放松一笔,跌宕取势。以下盛称唐家天子德威切指,刺史治民责任,总见鳄鱼不可杂处此土。其言刺史处,语语亦仍归到天子,义最严重,势最堂皇。入后乃言及驱至,末并言及杀。次第、位置、结构、精神,直令一片精神流溢楮墨间。”

清·章懋勋《古文析观解》:“篇中从天子说入天子,从天子说到刺史,称刺史又不脱天子,一步紧一步,字字风霜毫不可犯。”



【总案】 《新唐书·韩愈传》曾记载:韩被贬潮州后,听百姓说:“恶溪有鳄鱼,食民畜产且尽,民以是穷。韩便以猪、羊祭祀,并写了这篇文章,而且,“自是潮无鳄鱼患。”这虽属传说,不可信,但从中可以看出韩愈对人民的利益是关心的,这种疾“鳄”如仇,为民除害的精神,也是人民所欢迎的。

全文叙述了鳄鱼猖獗的表现,强调当今天子“神圣慈武”,既命刺史“守此土,治此民”,岂能容忍鳄鱼“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如鳄鱼“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为民物害者”,则“皆可杀”!并且“必杀尽乃止”。这里明指鳄类,暗指恶人,“闪电轰雷,一齐俱发”(《古文观止》),没有一片忠爱心肠,既做不出此事,更写不出此文!全文写得认真严肃,既分析了鳄类“固其所”的原因,又为其安排了出路,更威之以势。行文时紧时松,逐层逆卷,真有千岩万壑之势,可谓“浩然之气,悚慑百灵。”(何焯语)。最后则戛然而止,志不可移。文中用词贴切,语言形象,如形容鳄鱼的样子令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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