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幼童画出来的东西不同于他们看到的东西的现象的解释,它也可称为“唯理智说”。这个理论认为:“儿童画的是他认识到的,而不是他看到的”,即,幼儿绘画仅仅限于再现事物的某些粗略的特征,如腿的直立性,头的圆形性,身体的对称性,而这些性质只有具有理性概括能力才能认识到。这个理论源于19世纪60年代赫尔姆霍兹的理论:知觉的“恒常性”现象是一种无意识的判断活动所起的作用。即人们所获得的有关客观对象的实际性质的“正确概念”,是在大量经验的基础上得到的。因此,幼儿绘画的“唯理智说”实则把幼儿绘画描述成对“抽象概念”的再现。有的艺术家和心理学家反对这种观点。他们认为幼儿认识客观事物完全依赖于感性经验,绝大部分是在知觉水平上,而不是在抽象思维水平上进行的;而在绘画活动中,诉诸理智的场合是不多见的。这种理论不承认一切艺术形式都是诉诸视觉概念的事实,导致了“存在着两种相互截然不同的艺术创造程序”的见解,按照这种见解,幼儿绘画,美印地安人,非洲部落民族,甚至新石器时代的画家都是运用抽象思维进行艺术创作,而旧石器时代的洞穴人,庞贝时代的壁画家以及文艺复兴时期及以后的欧洲各民族,在艺术再现中都是他们眼睛看到的东西。事实上,这种区分是不符合艺术活动的实际情况的,因此,这种理论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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