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与其他机构、组织的教育相比,有几个突出的特点:①自然性,家庭教育是蕴含在家庭生活之中的,是一种生活中的教育。儿童生在家庭,长在家庭,与家庭成员朝夕相处,家庭生活的各个侧面都在影响着他们的身心发展,也都在起着教育作用。由于家庭教育与家庭生活的统一性,使得这种教育永远带有自然的、潜移默化的性质。②先人为主性。家庭是人生最早的生活和受教育场所,儿童在家庭中形成的早期经验、认知方式和个性倾向在其一生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一种定势作用,他们往往以这些经验,倾向为“过滤器”,筛选来自家庭之外的教育影响。家庭教育的先入为主特点,使得其影响深刻而持久。③权威性。家庭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它不仅以血缘、情感关系为纽带,而且辅之以经济关系,从而将其成员结成生死相关、休戚与共的亲密群体。儿童从小生活在这个群体中,深刻体验到这个群体对自己的重要性,不仅依靠它,而且依恋它,故而从感情上更容易接受它的影响。④针对性。由于父母与子女朝夕相处,对子女的情况最熟悉、最了解,可以通过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把握其思想活动状况,从而及时施教,因势利导。⑤整体性。家庭对儿童的教育影响来自多种渠道,不仅来自家长的谆谆教诲,而且来自父母的榜样,甚至来自家庭本身的各种因素(见“家庭教育”)。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一种教育合力影响着子女的身心发展。上述特点可以使家庭教育具有极大的优越性,但处理不好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比如,由于家庭教育往往是在潜移默化之中进行的,家长可能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对子女的影响而忽视自我修养,造成言教与身教不一致的情况;再如,父母对子女的亲情如果控制得不好,也会形成溺爱过度,严格不足的不良教养方式,使家庭教育失去权威性。因此,家庭教育的优越性是否能够发挥,发挥得如何,关键在于家长自身的素质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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