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学校教育改革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了宋朝。宋朝分为北宋(公元960—1127年)和南宋(公元1127—1279年)。与此同时,在北方的契丹族与女真族,也先后建立了辽(公元916—1125年)与金(公元1115—1234年)。以后蒙古族又灭了金和南宋,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政权——元朝(公元1271—1368年)。

宋元时期在中国历史上属于封建社会后期,这时期学校设立更为普遍,学校种类增多,出现了新型的教学组织形式——书院,古代的学校教育制度,仍然呈现着继续发展的趋势。

宋朝继承了唐朝的学校教育制度并继续发展。宋开国之初,朝廷过于重视科举考试制度而忽视学校教育。但通过学校教育以培养人才是当时一些有识之士的共识而得到重视。于是,自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起,宋朝先后兴起了三次著名的学校教育的改革。

第一次学校教育改革,史书称为“庆历兴学”,时间在宋仁宗庆历年间,主持人是范仲淹(公元989—1052年)。范仲淹任参知政事,实行“庆历新政”,提出10项改革方案,要求兴学育才,改革不重学校教育只重科举考试取人的做法。范仲淹的教育改革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通过兴办学校来培养人才,下令州县立学,并改进了太学与国子学,主张参加科举考试的人须先接受一定时间的学校教育,如一般考生须在学校学习300天以上才准许参加科举考试。二是改革科举考试制度,规定科举考试先考“策”,次考“论”,再考“诗赋”,废“帖经”、“墨义”,一改过去专重视死记硬背的考法。三是创建太学并改革太学教学制度,推广著名教育家胡瑗(公元993—1059年)所创立的“苏湖教法”。其做法是设立“经义”、“治事”两斋,分斋教学。入“经义”斋的学生,主要学习“六经”等儒家经典著作。入“治事”斋的学生,主要学习军事、民政、农田水利、测量计算等,学生可先确定一个主修学科,然后再选一个副科,一主一副,可使学生学得广、深、新、活,扩大知识面。这种经义与实践并重、因材施教与学友互相切磋相结合的方法,大大提高了太学的教学质量,改变了当时空疏的教育内容和形式主义的学风。

第二次学校教育改革,史称“熙宁兴学”,时间是宋神宗熙宁年间,主持人是王安石(公元1021—1086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神宗的支持下,推行“熙宁新法”,认为造就人才,统一思想,是实行新法的重要条件。这就需要改革学校教育及科举考试制度,使之适应于造就人才这个目标。王安石的教育改革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改革太学,创立“三舍法”。所谓“三舍法”是将太学分为外舍、内舍和上舍三个程度不同、依次递升的等级,太学生相应分为三部分,初入太学者,为外舍生,每月考试一次,每年举行一次升舍考试,成绩获得第一、二等者,再参酌平时行艺,升入内舍学习,为内舍生。内舍每两年举行一次升舍考试,成绩为优、平两等者,再参酌平时行艺,升入上舍学习,为上舍生。上舍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方法与科举考试“省试法”相同,太学学官不能参与,而由朝廷另委考官主持。成绩评定分为三等:平时行艺与所试学业皆优为上等,一优一平为中等,全平或一优一否为下等。上等者免殿试,直接授官,中等者免礼部试,直接参加殿试,下等者免贡举,直接参加礼部试。“三舍法”是在太学内部建立起严格的升舍考试制度,对学生的考察和选拔力求做到将平时行艺与考试成绩相结合,学行优劣与对他们的任用相结合,这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太学的教学质量。同时又把上舍考试与科举考试结合起来,融培养人才与选拔人才于太学,提高了太学的地位。这是中国古代太学管理制度上的一项创新。二是恢复和发展州县地方学校。三是恢复与创立武学、律学、医学等专科学校。四是编撰《三经新义》,对儒家经典《经》、《尚书》、《周礼》三经重新训释,书成后颁发给太学与诸州府学作为统一教材,而且也是科举考试的基本内容和标准答案。此外,王安石还对科举考试也进行了改革,曾下令废除了明经诸科;进士科考试,试以经义、论、策,不再考诗赋、帖经、墨义。

第三次学校教育改革,史称“崇宁兴学”,时间是宋徽宗崇宁年间,主持人是蔡京(公元1047—1126年)。蔡京任尚书右仆射,秉承徽宗旨意,希望继承熙宁新法来挽救北宋统治危机,恢复和发展了“熙宁兴学”的某些措施,其主要内容有三项:第一,全国普设地方学校。第二,建立县学、州学、太学三级相联系的学制系统。规定县学生考选升州学,州学生每三年根据考试成绩升入太学不同的斋舍。成绩上等者升上舍,中等者升下等上舍,下等者升内舍,其余升外舍,这种学制系统对后世产生了一定影响。第三,新建辟雍,发展太学。辟雍也称为“外学”,作为太学的外舍。第四,恢复医学,创设算学、书学、画学。第五,罢科举考试,改由学校取士,这是对取士制度的重大改革。

上述北宋三次学校教育改革,虽前两次均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但都不同程度地将北宋的学校教育事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第三次学校教育改革的主持人是蔡京,此人以复新法为名,排斥异己,加重剥削,大兴土木,挥霍浪费,被称之为“六贼”之首。但在执政任内,尚大事兴学,力主学校教育改革,对宋代的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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