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蔷薇》原文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蔷 薇

◆ 史密斯

老太太总是非常得意她园中那株蔷薇树,好对人讲,这树是好多年前她初结婚时怎么从意大利带回的,从一个枝条上长起来的。一天,他们夫妇正从罗马乘坐马车返回(那时还没有火车),在辛那城南一段崎岖的路上,车子出了毛病,因此不得不暂到路边一所小宅院中去投宿。那里的条件当然是简陋极了;她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次日起身,披衣伫立窗前,在拂晓前的风中,企盼着曙色的到来。虽然事隔多年,她仍然记得那一轮皓月,正照满青山,远山之巅的一座城镇,逐渐泛白,继而月落,山边为徐徐升起的朝阳染成绯红;不久,城镇恍如巨焰所映,陡然大亮,窗扉扇扇在霞光的照耀下,光晶泛彩。最后整个小城宛若一团璀璨的星群,在天宇之间闪烁辉耀起来。

由于修车尚待时日,那天早上他们便搭当地车辆去了那座山城,因那里据说可以觅到较好住处;而他们也就在那里逗留了几天。城为意大利式的小城,其中高耸的教堂,俗陋的广场,狭窄的街道,低矮的宫殿,紧凑齐全,聚集于一座山头之上,周围则环以城垣,占地比一个英国的家庭菜园也大不了许多。但是却颇具生气,非常热闹,轮蹄喧哗,入夜不休。

他们下榻的一家普通旅店中的餐馆为城中一切要人的聚会之地;市长、律师、医生以及一些其他人物都是这里的常客;其中特别引他们注目的是一位丰采颇佳,削瘦而健谈的老人,黝黑的眸子炯炯有神,头发已经花白——他的体格修长直挺,仍然具有着青年人的身段,虽然(侍者骄傲地对他们讲)这位伯爵已经molto vechio——实际上翌年即满八十。他是他家庭的最后一人,侍者补充道——他出身于富室望族——但他没有留下后人;伯爵在爱情上受过挫折,因而从此未娶,云云。实际上侍者提起这些时面有得色,仿佛这在当地颇是一件荣耀的事。

相见时,这位老先生非常和颜悦色;显然他对两位陌生人很感兴趣,并有愿意结识的表示。这事当即由那友好的侍者促成;于是,一次短暂的接谈之后,老人便邀请他们去他的别墅与花园作客,地址即在城外附近。于是次日下午,当夕阳开始西沉,门窗启处,蓝色暗影已渐渐罩满棕褐的山岭时,他们遂欣然命驾。宅院地颇局促——一座不大的新式灰慢别墅而外,另有一卵石路面的花园,那里石砌水池之中浮游着几条懒散的金鱼,旁有女猎神像一尊,其猎犬已抵及园墙。但是足为这小园添彩的是其中一巨株蔷薇,树身过屋,浓荫翳窗,使园中沁满芳香。的确,那是一株绝妙的蔷薇,当客人夸奖它时伯爵得意地说道,并表示愿意把那树的来历讲给夫人听听。于是当他们坐定之后,一边饮着酒时,他便以那老年人略不在意的欣然神情,微微提了提他的一段旧情,那谈活的口气仿佛对方已经知道这事似的。

“女士就住在隔山的河谷对岸。当时我还是个少年。因为这已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我常常骑马去看她;路途不近,但我骑得很快,夫人当然了解,年轻人总是性急的。但这位女士却很不客气,总是叫人等个不了,甚至一等几个小时;一天,我因为等得过久而生起气来。我便在她叫我等她的那个花园中踱来踱去时,折了她一棵,应该说是一枝蔷薇;既然已经折下,我便把它藏在外衣里面——就是这样;回来以后我就把它种上,这个就是夫人所看到的那棵蔷薇。如果夫人喜爱的话,我当然愿意奉赠一枝,以便点缀园景;我听说英国的花园非常美丽,青葱翠绿,不像我们此地这么燥热。”

第二天,马车修好,便前来接他们。正当他们即将离开旅舍之际,伯爵的老仆赶来,奉上包礼精致的蔷薇枝条一束,并代其主人转致路上平安之意。城中居民也跑来向他们道别,儿童尾随在车子后面,一直跟出了城外。一阵乱哄哄的送别之后,车子已远去,到了下面的河谷地带,这时这座喧闹的小城便渐渐消失在远处的山巅之上。

她把蔷薇栽在了家中,不久便长得枝繁叶茂,十分美丽;每逢六月到来,那浓碧的枝叶丛中,猩红馥郁,蔚然成了一派情如火灼的奇观,仿佛它的根茎之间依然燃烧着那位意大利情人的仇怒与郁悒。当然那伯爵久已不在人间;而她也记不起他的名字,甚至连她住地的那座山城——那座拂晓晨曦中恍如繁星万点的山城叫什么名字,她也都记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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