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读王祥夫的小说,是有一次他给了我几个短篇。小说表现出来的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感当时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叙述自由洒脱,语言聪明、有趣,细节密密实实,读起来感觉丰满茂盛。其中一个题目叫做《我爱臭豆腐》。他形容吃臭豆腐时臭豆腐抹在雪白的馒头上,看上去“简直就让人想到那是一场奸污”;他说“臭豆腐就是节外生枝”,“明明是臭,吃着又香,这就是节外生枝!”本是日常生活中的寻常事物,在他写来却常常让人感觉出人意料。王祥夫好像另有一种眼光,他看到的我们看不到,他说出来我们才恍然大悟。整个阅读的过程就是一个享受的过程,享受着他对日常生活的独到发现和语言的妙趣横生。这篇小说最后有个叙述上的包袱,那就是小说里的女孩用臭豆腐巧妙地拒绝了她的一个追求者,而津津有味地叙述这件事情的叙述者正是该女孩的丈夫。我们这才知道前边大部分篇幅对臭豆腐的描写,都是在给这个结尾做铺垫。读这篇小说仿佛能够听到王祥夫窃窃的笑声,很多地方他是顽皮的,像是得意于自己的聪明,而我们也会读得笑出声来,觉得这种小说真是聪明、智慧。
后来王祥夫的小说读得多了,你就会发现这种抖机灵的小说在他的作品中其实是很少的,王祥夫显然无意于这种小聪明、小智慧。在他看来,这是动了声色的,是有心机的,即使好也是“小”的。我猜测他心里认为真正好的作品应该是不动声色的,是应该像生活一样自然天成的。这很难达到,但不难看到他的写作始终是朝着这个方向的。其实他有些作品可以说已经接近了这种境界。比如他的短篇小说《上边》。由于获得了鲁迅文学奖,关于《上边》大家说得很多,有着种种阐释——人伦亲情啊,现代社会的情感乌托邦,精神桃花源啊等等,但大家好像忽略了这篇小说中“自然”因素在小说美学中的作用。在我看来,小说中那种自然与人浑然一体、又寂寞又美好的意境,才是震撼人心的精魂所在。小说发生地是一个孤零零的村庄,一个被人们废弃了的村庄,只有一对老两口还住在那儿。王祥夫很大一部分笔墨并没有放在写“人”上,而是放在写“物”上:烈日高天,热风暴雨,玉米绿得发黑,石头白得耀眼,曾经住过人的院子里种满了庄稼,破旧的屋顶上跑着公鸡……在这个寂静而丰饶的村子里,万事万物都“自在”地存在着,共同构成了一种奇异的美。在这种奇异的美中,一旦有了“人事”,本身就会有动人心魄的效果。于是在一种地老天荒的氛围之中,那个养子出现了,养父母与养子之间的亲情开始了。在王祥夫的笔下,这种亲情同样是“自在”地存在的,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这就是王祥夫的小说美学。王国维谈词,认为词有“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之分,“有我之境”是“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是“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我想《上边》正是一篇无我之境的小说吧。小说里的村庄其实是实有原型的,是一个在作者生活的城市大同旁边的一个叫大王庄的村子。王祥夫不知缘何到了这个村子。对于这个村子作者自然是一个外来者,但王祥夫并没有用猎奇的眼光,而是用客观的视角,隐去自我,法眼看物,不使“物著我之色彩”,使这篇小说真正达到了一种来自尘土归于尘土的不着痕迹的境界,惟其不着痕迹,故有着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悠长深邃。
曾经有人问过沈从文先生小说应该怎么写,沈从文先生的回答是,贴着人物写。问的人如醍醐灌顶,仿佛拿到了制胜的法宝,但据此去做,恐怕还是不得要领。如果有人问王祥夫这个问题,我想他的回答应该是,贴着生活写。沈从文的答案当然是行家里手的秘诀,但王祥夫的说法似乎更能说明他的小说特点。王祥夫的另一个短篇《婚宴》就是贴着生活写的一个极好的例子。故事依然很简单,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对以厨师为职业的父子,在乡下给人做酒席,挣一点可怜的工钱好给儿子结婚。因为手艺好,又能替主家着想,又不负责买料,因而有极好的人缘,很受欢迎。这日来到一家要结婚的人家,父子二人一边做菜,一边羡慕人家的排场,羡慕那个要结婚的后生。第二天婚礼开始,父子俩要看看一对新人究竟如何时,才发现几天来大操大办的原来只是一场“阴婚”,而自己的儿子连阳婚都还没有呢!于是,受到刺激的父子俩便匆匆离开了。这个小说不到一万字,耐人寻味的是,小说大部分笔墨都用在描写父子俩做菜的过程上,每一道菜,从选料备料,到制作过程,煎炒烹炸,无不娓娓道来,不厌其烦,极为耐心。干吗?作者难道要教我们怎么做菜吗?当然不是。我想到了最近余华说的一句话,叫做“正面强攻我们的时代”和“强度叙述”。这两个说法很牛,很伟大,很正确,但真正做到很难。在这篇小说里,我觉得王祥夫差不多做到了。“贴着生活写”往往就是要这样像推土机一样地往前推,就是“强度叙述”。因为生活太强大,太琐碎,你的文字也必须有一种执着,一种耐烦,才能使你要表现的生活就范;“正面”也意味着笨拙,意味着不去灵巧地转身,意味着要与生活打一场遭遇战,意味着硬碰硬的写实功力。王祥夫的写实功力在同代作家中恐怕无人能出其右。当然,这种写法由于太堂堂正正,显得“缺乏技巧”。祥夫也有点没底,记得他写完发给我看了以后,曾经问过我,啰不啰嗦?我说当然不,这种强度叙述如宽阔的河床上缓慢而沉重流动的河水,而那个“阴婚”的结尾则如突兀横亘的一道深渊,河水至此跌落,形成壮观的瀑布,但也只有前面的河段蓄积了大流量的水,才能成瀑。
贴着生活,当然就是日常生活。日常生活中有什么?很多人认为日常生活无事可写,但王祥夫却往往能在别人认为无事可写的地方找到让人震撼的东西,比如《上边》,比如《婚宴》,比如《浜下》,比如《半截儿》,比如《五张犁》,都是出色的短篇。生活中有没有事,这就看你眼睛能不能看到了。关于这个问题,王祥夫说过这样一段话,他说:“生活的原样往往是乱糟糟的,生活本身也没什么故事,就像是一条河,就那么哗哗啦啦不顾一切地流了下来…..作家要有‘白日见鬼’的本领,在芸芸众生中看出一个鬼来。”对此,我完全赞同。但在具体说法上,与他的“法眼见鬼”比起来,我更愿意称之为“菩萨低眉”。“菩萨低眉”有两个意思,一个是,一个作家应该能像菩萨那样洞察世相,体察入微。他应该有看清这个世界的能力,在认识世界方面有着别人没有的敏感与眼光,这是认知领域;另一个意思是,一个作家要像菩萨那样有慈悲心怀,换句话说就是要有悲悯意识,这属于情感领域。仔细阅读王祥夫的小说,你会发现这两个特点在他的小说里恰恰是非常突出的。
体察入微,洞察世相,这是祥夫的强项。据祥夫说,在日常生活中他看到什么就会在心里把它们变成文字。当然,作家一定是先感觉到了某种东西,某种生活的本质,某种能触动人心的东西,他眼里的生活细节才会像铁屑奔向磁石那样,被调动起来,在小说里原本杂乱无章无意义的才会变成有意义;原来庸常琐碎的生活碎片才会神奇地充满了力量,普通平凡的日常生活才会变成金子。
在王祥夫最近完成的短篇小说《五张犁》里,写了一个文静的疯子,一个农民,一个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但在这个文疯子五张犁的眼里,他并不知道自己失去了土地,仍然一如既往地在那并不属于自己了的土地上耕作。那些土地如今已成为园林局的财产,上边种满了各种花卉。五张犁在上边按照种庄稼的方式播弄着土地:撒粪、施肥、锄土、收割,活儿干得漂漂亮亮,让旁观者赞叹不已。最神奇的是,在这些已经连成片,并且已经改变了原来形状的土地上,五张犁竟然能凭借一种动物般的本能,找到自己原先承包的那块地,绝没有越界一步。这种无事的小说,往往蕴含着大的东西,有忧伤,有失落。五张犁那默默劳作的背影,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结束,而这个人对此又是茫然无知的。一种诗意的悲伤,笼罩着这个简单的故事,让人回味无穷。
这个题材的处理,说明了作家对生活认识上的敏感。谁都看到过疯子吧?原先的农田变成了高楼大厦,变成了小区,变成了厂房,这是谁都能看得到的。但作家看到的是,在城市化演进的脚步声中,农民失去的不仅仅是土地,他们同时还失去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失去了已成为他们生命中的一部分的劳动技艺的舞台,甚至说严重一点,一种古老的农业文明正在消失。作家对这个文疯子的农业技艺的细致描绘,正是一种匠心独具,小说也就成了对这种行将失落的文明唱出的一曲哀婉动人的挽歌。这就是王祥夫独特的炼金术吧!
至于悲悯意识,不用说,作家总是悲悯的。的确,王祥夫的很多小说都是表现底层的小人物,表现处在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体味着他们的命运和悲伤的。《找啊找》、《半截儿》、《花生地》,写的都是社会中艰难生活的一群。但我想说的是,在这方面王祥夫仍是有着自己的个人特点的。这种题材,如果让别的作家处理起来,叙述姿态往往是居高临下的,人物对生活往往是不满的,与社会往往或多或少是对抗的;而祥夫却注重表现他们温情的、动人的、和谐的一面。不知这是否跟祥夫的温和性格有关系,祥夫的小说很少有暴烈的你死我活的东西。《半截儿》里那对残障夫妇,一个没有腿只有半截儿身子,一个是侏儒,他们艰难地活着,并且艰难地怀了孕。这很容易写成一个苦情小说,也容易写成一个对抗小说。如果那样,那就俗了。王祥夫的结尾是,这对夫妇吃完加州牛肉面到了医院,发现他的邻居们、街道办事处的主任们,以及年轻的大夫,正在病房里焦急地等着他们。一个意外的温暖人心的结局,作者在充分表达了沉重之后又消解了沉重,这就是日常生活,苦是苦,但苦中温暖的东西才更珍贵。《花生地》有异曲同工之妙:小区里收破烂的老赵,住在自行车棚旁边搭的小屋里,而邻居们住在高楼;俯视着他,邻居在高处,他生活在低处,高处与低处,这本身就有一种矛盾的冲突的因素,有的作家也许会按照这条线索去写,王祥夫的高明之处恰恰在于就不这么写,而是津津有味地写老赵如何过自己卑微的日子,邻居们如何又烦他又可怜他,他又如何给邻居们帮忙,如何请全楼邻居吃饭。大家想不到的是,请客到最后端出的那盘菜:是老赵儿子考上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一马平川的叙述终点,是一个小小的异峰突起。
在日常生活的表象下挖掘着涌动的潜流,在平平常常、普通人熟视无睹的细节和场景中提炼着小说的金子,我想这就是王祥夫小说的美学特色。也正因为提炼到了生活的金子,祥夫的小说才写得那么平静,那么从容,那么令人再三咀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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