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出了一个了不起的翻译家,他叫林纾。这位翻译家竟然不懂外文,完全是根据别人的口译来翻,但倚仗深厚的文学素养和古文功底,其译作在许多地方胜于原著,且翻译速度极快,往往口译者尚未说完,他已在纸上挥笔写就。林纾在大约30年间,用文言文翻译了欧美文学作品180余部。鲁迅和周作人在日本留学时,也都是林译作品的热心读者。周作人回忆说:“只要他印出一部,来到东京,便一定跑到神田的中国书林,去把它买来,看过之后鲁迅还拿到订书店去,改装硬纸板书面,背脊用的是青灰洋布。”
改装书面的目的是为了珍藏,鲁迅这种惜书之举,在近百年来的读书人中是少之又少的。但林纾后期译笔大大退步,枯涩拖沓,令人生厌,鲁迅也不再买之藏之了。
上海北四川路的内山书店是鲁迅最后十年经常去的地方,他与书店老板内山完造过从甚密。有一个情景让内山印象深刻:有人曾向鲁迅借阅他珍藏的外国书籍,可是还回来的时候,书却皱得不成样子了,里面的插图也通通弄脏了。“看着先生当时悲苦的脸孔,我也觉得十分不安。先生并不是在悲叹书籍被弄脏,而是无论何时都在悲叹着那把书弄脏了的人心的污浊。”
鲁迅喜欢毛边书,可能是毛边书更朴素自然,他说过光边的书好像和尚头似的。鲁迅的这种偏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许多人——包括他自己看书时,手指总不免带有汗渍和污渍,一遍看下来,书页就可能被弄脏了。看毛边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待看过几遍之后,将弄脏的书本边沿全部切掉,而后再放上书架保存。
有一次,鲁迅出了一本书,特意嘱咐北新书局老板李小峰,全部以毛边装订,但后来李小峰送来的二十几本样书却全是切了边的。书局这样做其实也自有道理,普通读者一般不喜欢毛边,因为看毛边书麻烦,先得裁开,之后还得切边。鲁迅不管这些,发了一通火,全部退回。再后来,书局学聪明了,对出版鲁迅著作采取“一書两制”,送给鲁迅的,以及本地书店出售的通通毛边;发往外地的一律光边。
鲁迅一生买书近万册,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旧书。有些好不容易淘来的古籍,已破旧不堪,而鲁迅倍加珍惜,常常自己动手细心修补。他添置了一套修书工具,包括针线、砂纸、浮水石之类。许寿裳对鲁迅修书的功夫十分赞赏:“关于线装书,内容有缺页的,他能够抄补;形式有破烂的,也能够拆散,修理,重装完好;书头污秽的,能用浮水石把它磨干净;天地头太短的也能够每叶接衬压平……”
尽管许寿裳认为,在这方面,鲁迅“和北平琉璃厂肆的书匠技术一样高明”,但鲁迅有时还是请那些专业人员来修书。鲁迅委托修书的书店里有一家叫本立堂,以1913年日记所载为例:9月14日,“上午本立堂书贾来持去破书九种,属其修治,豫付工价银二元。”10月5日,“往本立堂问所订书,大半成就。见《嵊县志》一部,附《剡录》,共十四册,以银二元买之,令换面叶重订。”12月19日,“下午留黎厂本立堂书估来取去旧书八部,令其缮治也。”十天后,“晚留黎厂本立堂旧书店伙计持前所托装订旧书来,共一百本,付工资五元一角五分。惟《急就篇》装订未善,令持归重理之。”
鲁迅常给朋友寄书,朋友也常给鲁迅寄书。鲁迅寄书时总是仔仔细细地用牛皮纸和细绳包好,有时还叮嘱朋友包书时一定要在外面用绳子捆好,以免纸包易破而殃及书籍,这样的事情鲁迅遇到过几次,为此十分痛惜。
“本来,有关本业的东西,是无论怎样节衣缩食也应该购买的,试看绿林强盗,怎样不惜钱财以买盒子炮,就可知道。”这是鲁迅打过的一个有趣的比方,买书既然如此,他那些惜书之举便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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