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旷论卫人出其君
(襄公十四年)
【题解】
师旷的这番言辞,是针对卫国百姓驱逐了残暴昏庸的卫献公而说的。卫国百姓赶走了卫献公,可以说是“水可以覆舟”的一个事例,假如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就称得上是真正的“犯上作乱”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的话,这是不是就是乱世之中的一线光明呢?
【原文】
祁师旷侍于晋侯[29]。晋侯曰:“卫人出其君[30],不亦甚乎?”对曰:“或者其君实甚。良君将赏善而刑淫,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匮神之祀[31],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32],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33],使师保之[34],勿使过度。是故天子有公[35],诸侯有卿[36],卿置侧室[37],大夫有贰宗[38],士有朋友[39],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眼昵[40],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41],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42]。
【注释】
[29]师旷:晋国乐师。晋候;指晋悼公。
[30]出:驱逐。
[31]匮:缺乏。
[32]司牧:统治,治理。
[33]贰:辅佐大臣。
[34]师保:本指教育和辅导天子的师傅,这里的意思是教导保护。
[35]公;仅次于天子的最高爵位。
[36]卿:诸侯的执政大臣。
[37]侧室:庶子。这里指侧室之官。
[38]大夫:比卿低一等的爵位。贰宗:官名。由大夫的宗室子弟担任。
[39]士:大夫以下、庶民以上的人。朋友指志同道合的人。
[40]皂、隶:都是奴隶中的一个等级。牧:养牛人。圉:养马的人。
[41]赏:赞扬。
[42]革:改。
【译文】
师旷随侍在晋悼公身边。晋悼公说;“卫国人驱逐了他们的国君,这不是太过分了吗?”师旷回答说:“也许是他们的国君确实太过分了。贤明的国君要奖赏好人而惩罚恶人,抚育百姓像抚育儿女一样;容纳他们像大地一样;民众侍奉他们的国君,热爱他像热爱父母一样,敬仰他如对日月一样;崇敬他如对神明一样,畏惧他如对雷霆一样,难道能把他驱逐出去吗?国君是神明的主祭人,是民众的希望。如果使民众的生计困乏,神明失去祭祀,老百姓绝望,国家失去主人,哪里还用得着他?不驱逐他干什么?上天生下百姓并为他们立了国君,让国君治理他们,不让他们丧失天性。有了国君又替他设置了辅佐的人,让他们教导保护他,不让他越过法度。所以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设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平民、工匠、商人、奴仆、养牛人和养马人都有亲近的人,以便互相帮助。善良的就赞扬,有过错则纠正、有患难就救援,有过失就改正。
【原文】
自王以下各有父子兄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43],瞽为诗[44],工诵箴谏[45],大夫规诲[46]。士传言[47],庶人谤[48],商旅于市[49],百工献艺[50]。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51],官师相规[52],工执艺事以谏。’正月孟春[53],于是乎有之[54],谏失常也[55]。大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56],以从其淫而天地之性[57]?必不休矣。”
【注释】
[43]史:太史。为书:记录国君的言行。
[44]瞽:古时用盲人作乐师。为诗:作诗讽谏。
[45]工:乐工。诵:唱或诵读。箴谏;用来规劝讽谏的文辞。
[46]规诲:规劝开导。
[47]传言:传话。
[48]谤:公开议论。
[49]商旅:商人。于市:指在市场上议论。
[50]百工:各种工匠,手艺人。
[51]遒人;行令官,指宣令官。木铎:木舌的铃。徇:巡行宣令。
[52]官师:官员。
[53]孟春:初春。
[54]有之:指有遒人宣令。
[55]失常:丢掉常规。
[56]肆:放肆,放纵。
[57]从:同”纵”,放纵。
【译文】
从天子以下,人们各自有父兄子弟来观察和补救他们行事的得失。太史记录国君的言行,乐师写作讽谏的歌诗,乐工吟诵规谏的文辞,大夫规劝开导。士向大夫传话,平民公开议政,商人在市场上议论,各种工匠呈献技艺。所以《夏书》说:‘宣令官摇着木舌铃沿路宣告,官员们进行规劝,工匠呈献技艺当作劝谏。’正月初春,这时就有了宣令官沿路宣令,这是因为劝谏失去了常规。上天十分爱护百姓,难道会让一个人在百姓头上任意妄为、放纵淫乱而背弃天地的本性吗?一定不是这样的。”
【评析】
国君从来都被塑造成神的形象,仿佛他就是真理和神明的代言人;只有他是聪敏无敌的,百姓则是愚蠢笨拙的一群人。卫国国君被赶走,说明百姓同样也是可以给国君上课,教他怎样行使权力的。法度的有效范围不仅包括百姓,同样也应当包括国君及其臣僚。只讲国君的高贵,只讲他们才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际上就是让他们逍遥于法度之外,让他们有超越法度的特权,这就失去了社会公正的基本前提。
能像师旷那样,在君权神圣、各国君主忙于扩充自己实力的时代,敢于当着国君的面提出民贵君轻的观点,的确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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