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法散文·宋辽金元兵法·美芹十论》原文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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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法散文·宋辽金元兵法·美芹十论》原文鉴赏

[原文](节选)

察情第二

“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定故也。“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审故也。能定而审,敌情虽万里之远,可坐察矣。

两敌相持,无以得其情,则疑;疑,故易骇;骇而应之,必不能详。有以得其情,则定;定,故不可惑;不可惑而听彼之自扰,则权常在我,而敌实受其弊矣。

守淮第五

不恃敌之不敢攻,而恃吾能攻彼之所必救也。

用兵之道,无所不备则有所必分,知所必守则不必皆备。

无惧其必来,当使之兵交而亟去; 无幸其必去,当使之他日必不敢犯也。为是策者,在于彼能入吾之地,而不能得吾之战;彼能攻吾之城,吾能出彼之地;然而非备寡力专,则不能也。

屯田第六

用兵制胜,以粮为先;转饷给军,以通为利也。必欲使粮足而饷无间绝之忧,惟屯田为善。

致勇第七

盖人莫不重死,惟有以致其勇,则惰者奋、骄者耸,而死者所不敢避。

详战第十

明知天下之必战,则出兵以攻人,与坐而待人之攻也,孰为利?战人之地,与退而自战其地者,孰为得?均之不免于战,莫若先出兵以战人之地,此固天下之至权,兵家之上策。

事未至而预图,则处之常有余;事既至而后计,则应之常不足。

[鉴赏]

《美芹十论》,南宋辛弃疾著。一说黄兑著。辛弃疾,字幼庵,号稼轩居士。历城(今山东济南市) 人。他出生于公元1140年,当时,金军已占领了山东。公元1161年,他21岁时,就参加了耿京所领导的一支抗金义勇民兵,担任书记职务。当他们遭受到金军强大压力的威胁时,他劝耿京归宋,并亲赴南方与宋廷接洽。在他离开部队期间,叛徒张国安杀了耿京,投降金人。辛弃疾得知这一消息后,只身北返,潜往金营,劝说被张国安裹胁投金的官兵,弃金投宋,又把这支部队带回南宋,并擒获了张国安,献俘于宋廷。宋孝宗任命他为承务郎。以后,他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等地的安抚使。任职期间,他采取积极措施,招抚流亡,编练军队,鼓励耕战,注意安定民生,打击贪污豪强。他一生坚决主张抗金,恢复失地,统一中国。《美芹十论》就是他力主抗金的奏疏之一。后遭当权者之忌,去职长期闲居江西上饶一带,以诗词来抒发他的爱国热情。

《美芹十论》全书分审势、查情、观衅、自治、守淮、屯田、致勇、防徵、久任、详战十论。并附有:《上光宗疏》、《论荆襄上流为东南重地疏》、《论江淮疏》、《议练民兵守淮疏》4篇。其中《审势》、《查情》、《观衅》三论,具体分析了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指出“敌之可胜”。对当时夸大金人力量,鼓吹妥协投降的谬论,作了有力的驳斥。《自治》、《守淮》、《屯田》、《致勇》、《防徵》、《久任》、《详战》七论,主要论述如何加强战备,激励士气,准备反攻以收复失地,重振河山。也就是所谓的“求已之能胜”。

总之,全书从客观形势的分析中,指出了战胜金人,收复失地,统一中国的可能性;又从主观上提出如何加强战备,激励士气,准备反攻力量,以求把打败金人的可能性交为现实。代表了宋代主战派积极抗金的军事思想。可惜这些建议都未能得到南宋朝廷的采纳,并且和其他主战派将领的奏疏一样,遭到了主和派的排斥与打击。以致南宋朝廷很快衰败腐落,丧失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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