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物最易动人耳目者,最易入人之心。是故老师钜儒②,坐皋比③而讲学, 不如里巷歌谣之感人深也;官府教令④,张布于通衢⑤, 不如院本平话⑥之移人速也。君子观于此, 可以得化民成俗之道矣。《管子》⑦曰: “论卑易行。”此莲村余君所以有劝善杂剧之作也。
今之杂剧,古之优⑧也。《左传》有观优鱼里⑨之事, 《乐记》有优侏儒之语⑩, 其从来远矣。弄参军(11)之戏,始于汉和帝;梨园子弟(12),始于唐明皇;他如《踏谣娘》、《苏中郎》(13)之类,无非今戏剧之权舆(14)。而唐咸通(15)以来,有范传康、上官唐卿、吕敬迁等弄假妇人为戏, 见于段安节《乐府杂录》(16), 则俳优不已, 至于淫媟, 亦势使然乎?夫床第之言不逾阈(17),而今人每喜于宾朋高舍,衣冠盛集,演诸淫亵之戏, 是犹伯有之赋“鹑之贲贲”也(18)。
余子既深恶此习,毅然以放淫辞(19)自任, 而又思因势利导, 即戏剧之中, 寓劝善之意。爰搜集近事,被之新声,所著凡二十种,梓而行之(20), 问序于余。余受而读之, 曰:是可以代道人之铎(21)矣。《乐记》曰: “人不能无乐, 乐不能无形, 形而不为道, 不能无乱。先王耻其乱, 故制雅颂之声以导之,使足以感动人之善心, 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 是先王立乐之方也。”夫制雅颂之声以道之诚善矣, 而魏文侯曰:“吾听古乐则唯恐卧, 听郑、卫之音, 则不知倦。”是人情皆厌古乐而喜郑、卫也。今以郑、卫之音节,而寓古乐之意, 《记》所谓“其感人深, 其移风易俗易”者,必于此乎在矣。余愿世之君子, 有世道之责者,广为传播,使之通行于天下,谁谓周郎顾曲(22)之场,非即生公说法(23)之地乎!
(光绪二十五年重刊《春在堂全书》本《春在堂杂文》续编三)
注释 ①余莲村——余治号莲村。无锡人,后迁至苏州。著有《庶几堂今乐》40种,传至今者有28种。②钜儒——有学问的人。③皋比——虎皮。④教令——官府的政令。⑤通衢——四面畅通的交通要道。⑥院本平话——泛指戏剧、小说。⑦《管子》——相传春秋时齐国管仲所作,实为后人伪托,共24卷,内容极为丰富。⑧优——俳优,古代以乐舞戏谑为业的艺人的统称。⑨观优鱼里——鱼里,春秋时齐国地名。《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庆氏以其甲环公宫。陈氏、鲍氏之圉人为优。庆氏之马善惊,士皆释甲束马而饮酒,且观优,至于鱼里。” ⑩“《乐记》”句——《乐记》,《礼记》篇名,论述音乐的本原、乐和礼的关系,强调音乐的教化作用。优侏儒, 以侏儒为优。⑾弄参军——即参军戏,唐宋流行的一种表演形式,主要由参军、苍鹘两个角色作滑稽表演。宋时也称为杂剧。⑿梨园子弟——唐玄宗时称歌舞艺人为“梨园弟子”,后泛指戏剧艺人。⒀《踏谣娘》、《苏中郎》——《踏谣娘》,南北朝乐舞节目。《苏中郎》,唐代乐舞节目。一说二者实为同一剧目。(14)权舆——起始,开始。(15)咸通——唐懿宗年号(860—873 )。⒃《乐府杂录》——笔记,唐朝议大夫、国子司业段安节撰,又名《琵琶录》,对研究唐代音乐、舞蹈、戏曲等有较高的参考价值。⒄阈——门槛,这里指家门。⒅“是犹”句——伯有,春秋末郑国卿士,《鹑之贲贲》, 《诗经》中的篇名, 《毛诗小序》谓“刺卫宣姜也”。⒆淫辞——猥亵的言辞,这里指一切不合儒道之言。(20)梓而行之——印刷、传布。(21)遒人之铎——遒人,古代的宣令官。铎,古代乐器,是大铃的一种。(22)周郎顾曲——典出《三国志·吴书·周瑜传》,形容人对音乐精通。(23)生公说法——晋高僧竺道生,时称生公。住庐山7年,钻研群经。其时《涅槃经》前数卷刚传至中国,生公剖释经理,立阐提成佛之义,时人斥为邪说。于是入平江虎丘山,竖石为徒,讲《涅槃经》,说到妙处,石皆点头。这里喻指戏曲感人极深。
赏析 戏曲艺术经历于元、明两代之盛,及于清末,余风犹劲。各种地方戏风起云涌,争奇斗妍,以崭新的艺术技法激活了戏曲文学的新生命。市井百姓嗜其通俗易懂、娱心悦性,纷然趋之。那空前高涨的艺术热情启发了部分士大夫文人,解冻了他们视戏曲艺术为俚俗之举的愚顽之见,开始受而用之,因势利导,在喜闻乐见的新形式中寄寓道德伦理说教,以达其社会教化之目的。余莲村所作劝善杂剧即含此良苦用心。俞樾深同此举,欣然为之作序,旁征博引,比古论今,为余氏的新瓶装旧酒之举作了充分的理论阐述,肯定了其杂剧矫风易俗的社会意义。
序文论理严密,不为华辞,于平实之笔寓透辟之理,显示了经学家不凡的论辩功力。作者落笔先从戏曲的社会效果谈起, “最易动人耳目者,最易入人之心”,作为一种大众艺术形式,戏曲“感人之深”、“移人之速”,非正统经学、官府教令可比。余君正是有感于此,始有劝善杂剧之作。俞氏以现实的艺术效果为基点,借常情常理公然肯定了戏曲文学的社会地位, 为余氏之举找到了充足的理论依据。接下去,序文笔锋陡转,追古论今,叹人心之不古,斥时剧之邪弊,为余氏之举张本铺垫。余君“深恶此习,毅然以放淫辞自任”,作劝善杂剧,力挽劫运,欲导乱以治,在作者看来, 乃为志士英明之举。故而欣然应约,且盛赞其举“可以代遒人之铎”。这样就从现实需要的层面上论证了余氏之举乃势在必行,为其找到了可靠的现实根据。篇末,作者以古乐之声与郑卫之音相类比,引经据典却反古人之意而用之,得出“是人情皆厌古乐而喜郑、卫”这样的悖于经典的结论。今之劝善杂剧,一如借郑卫之形达古乐之用,必将产生“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的社会效果。作为一代经学大师,俞氏不泥于经,随时趋势,可谓通达。
和视戏曲为不登大雅之堂之作,甚至要求起而禁之的顽固派不同,俞、余二氏都能顺潮流之势,正视戏曲艺术非同凡响的社会效应,并力倡为我所用,这无疑展示了其进步、通达的一面。然而作为封建道德观念的忠实守护者,其所用则无非是借戏曲之体,还礼教之魂,灭百姓锐气,驯一世顺民,所谓“劝善”,意在于此。而他们所深恶痛绝、决意放之的“淫辞”,则是一些诸如《水浒传》、《西厢记》之类的悦时人之耳目,振群民之精神的思想、艺术并茂的佳作。在这一点上,他们逆时势而动,抱古训而不知变,显示出落伍者的可笑与顽固。
世风之变,时势使然,以区区数十种杂剧校之,恐力所难及。我们且不推测这二位老先生的螳臂挡车之举能产生多大的社会效力,单就此序而言,其征古证今,极尽辩言,谈情论理,俱足圆满,那细致缜密、平淡畅达的文风,向我们展示了一代经学大师的大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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