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六十五章 淳德》翻译与解读
古之善为道者01,非以明民02,将以愚之03。民之难治,以其智多04。故以智治国,国之贼05;不以智治国,国之福06。知此两者亦楷式07。常知楷式,是谓玄德08。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01,乃至大顺02。
今 译
古代善于以道治国者,并非使人聪明,而是使人戆昧淳朴。人民难以治理,原因在他们智慧太多。用智慧治国,是国家之害;不用智慧治国,是国家之福。知道用智慧治国,是国家之害;不用智慧治国,是国家之福,即是治国的法则。知此法则,叫做能为民立玄德。
玄德甚深且远,治国者能为民立玄德,即能与民同归于淳朴,天下就大治了。
评 议
本章是讲以德治国,故河上公为本章命题曰“淳德”。
老子认为:“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何也?老子认为奴隶主贵族“治国者”,“以智治国”,则会千方百计地盘剥人民,用尽智慧欺压人民;人民走投无路,也会用尽智慧,付诸诈伪,以对抗“治国者”。所以,老子说:“智慧出,有大伪。”(《老子》第十八章)又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老子》第十九章)由此可见,反对“以智治国”,是老子一贯的思想。此其一。
其二,老子认为“治国者”,“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就能为民立“玄德”。这样上下同德,能返归淳朴,天下就能大治了。显然,这只不过是老子一厢情愿的美好向往,是不可能实现的。
其三,老子赞美古代善于用道治国者。老子认为古代善于用道治国者,不是让人民聪明,而是让人民愚。《说文解字》曰:“愚,戆也。”又曰:“戆,愚也。”可见老子所谓的愚,有两层内涵:一是傻而愚昧也;二是戆厚而淳朴也。即使像有些学者所说,老子“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之愚,是使君民上下同归于淳朴。那么,老子为了使民“好治”,使其回归淳朴,无知无欲,难道这是值得肯定的吗?西汉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对老子这种企图“ 近世塗民耳目”的做法,他认为“则几无行矣 !”(《史记·货殖列传》)意思是说这样做是行不通的。从这个意义而言,司马迁的看法是正确的。
其四,老子赞美古代善于以道治国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实际上就是主张实行愚民政策。尽管其目的是要使君民上下同德,皆回归淳朴,实际上,实行愚民政策,归根结底,对人民则有麻醉作用而有害无益;而对治国者却能坐享渔翁之利。所以,老子所谓“绝圣弃智,民利百倍”,也不过只能作为一种谈资而已。
老子呼吁治国者,“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是为了“使民不争”、“民不为盗”、“民心不乱”。怎样方能达到此目的呢?老子曰:“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第三章)老子主张实行愚民政策,他在这里讲得十分明白,任何为其辩解之辞,也是缺乏说服力的。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不为圣人讳、不为大人讳,这也是学者应当坚持的实事求是的原则。老子主张实行愚民政策,这是其学说中的污点,并不会影响他是世界人民敬仰的大哲学家!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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