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避讳制度-清朝-满族历史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满清避讳制度

清朝从康熙皇帝即位后开始,避讳制度突然间变得无比严格起来。当时的避讳用字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康熙皇帝的名字,一是涉及到“虏”、“胡”、“戎”、“蛮”、“夷狄”等汉人称呼少数民族的蔑称,全部在避讳之列。朝廷规定:用“元”字来代替“玄”字,用“煜”字代替“烨”字。“烨”字还好,不怎么常用,“玄”字就有点可怜了。当时无论写字还是刻书,都要严格地执行用“元”字代替“玄”字的规定,如《老子》“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句话,便要改为“元之又元,众妙之门”。朝廷修书或大臣奏本的时候,金朝时的“金贼”,一定得改成“金人”,辽朝时的“虏将”,要改为“辽将”,宋朝时的“胡虏之地”,也只能写作“异地”。

到了雍乾年间,避讳就更加严了。为避雍正名字胤祯,雍正兄弟名字中的“胤”字,一律改为“允”字。著名诗人王士祯,死后十年,还被改名为王士正,后又钦命再改为王士桢。就连明朝崇祯皇帝,也被改为了“崇正皇帝”。北宋的开国皇帝赵匡胤,也不能幸免,只好叫赵匡允了。天下的地名,只要涉及到讳字的,也要一律改动。

乾隆皇帝比起他的父亲来,又更甚一步了,简直就是一个避讳狂。不仅要避讳自己的名字弘历,也要避讳父亲、祖父的名字,儿子的名字还得避讳,几乎已经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了,就连死了上千年的历史上的皇帝名字还要避讳,实在是没事找事啊。

乾隆四十四年,王锡候篡改《康熙字典》为《字贯》案,本人被判斩立决,子孙七人被判监斩候,妻子媳妇都被赐给功臣为家奴。同年,冯王孙着《五经简咏》不避庙讳案,乾隆皇帝钦命照大逆凌迟处死,乾隆四十五年,小商人刘莪印刷《圣讳实录》贩卖给应试的童生,借以谋生,不小心把“庙讳”及“御名”“全体写刊”,被斩首。同年,年老多病的生员吴英,写了一通《上陈时务策》,迭用“弘”字未避,被照大逆罪凌迟处死。除了上面这些,还有乾隆二十二年彭家屏《大彭统记》案,乾隆三十二年齐周华诗文案,乾隆四十四年石卓槐《芥圃诗抄》案,等等,本人都被朝廷砍了脑袋,当然亲属也都受到株连。

这些犯人大多是潦倒书生、小商小贩、市井贫民,根犯上作乱连边都不沾,而乾隆皇帝却肆意夸大了事情的严重性,严惩不贷,让当时的百姓处于恐慌当中,来维系至高无上的皇权。

乾隆朝严酷的文化政策,极大的破坏了中国的传统文化。清朝从康熙帝到乾隆帝,三代统治者统治长达一百三十八年,执行严酷的避讳制度,给中国文化史造成了一场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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