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五年①十月中,半夜时,舍外有疾呼传缄书②者。某曰:“必有异。”亟取火来,及发之, 果集贤学士沈公子明③书一通④, 曰:“吾亡友李贺,元和⑤中义爱甚厚, 日夕相与起居饮食。贺且死, 尝授我平生所著歌诗, 离为四编⑥,凡千首。数年来, 东西南北, 良为已失去。今夕醉解⑦, 不复得寐, 即阅理箧帙⑧,忽得贺诗前所授我者。思理往事,凡与贺话言嬉游,一处所,一物候,一日夕,一觞一饭,显显焉无有忘弃者, 不觉出涕。贺复无家室子弟得以给养恤问,常恨想其人,咏其言止矣。子⑨厚于我,与我为贺集序,尽道其所来由,亦少解我意。”某其夕不果以书道不可, 明日就公谢,且曰:“世为贺才绝出前。”让⑩。居数日, 某深惟公曰: “公于诗为深妙奇博,且复尽知贺之得失短长。今实叙贺不让,必不能当君意,如何?”复就谢,极道所不敢叙贺。公曰: “子固若是, 是当慢我。”某因不敢辞,勉为贺叙,然其甚惭。
皇诸孙贺,字长吉,元和中韩吏部(11)亦颇道其歌诗。云烟绵联,不足为其态也;水之迢迢, 不足为其情也;春之盎盎(12), 不足为其和也;秋之明洁, 不足为其格也;风樯阵马, 不足为其勇也; 瓦棺篆鼎(13),不足为其古也;时花美女, 不足为其色也;荒国陊殿(14),梗莽丘垅,不足为其恨怨悲愁也;鲸呿(15)鳌掷, 牛鬼蛇神, 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盖《骚》之苗裔(16),理虽不及,辞或过之。《骚》有感怨刺怼(17),言及君臣理乱,时有以激发人意。乃贺所为,无得有是。贺能探寻前事, 所以深叹恨今古未尝经道者, 如《金铜仙人辞汉歌》 《补梁庾肩吾宫体谣》, 求取情状, 离绝远去笔墨畦径(18)间, 亦殊不能知之。贺生二十七年死矣,世皆曰:使贺未死, 少加以理,奴仆《骚》可也。
贺死后凡十五年,京兆杜某为其序。
(《樊川文集》,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注释 ①大和五年——公元831年。大和:唐文宗年号。②缄书——书信。③沈公子明——即沈述师,字子明。他是李贺生前好友。④一通——一封。⑤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⑥离为四编——分别编为四编。⑦醉解——醉酒之后醒来。⑧箧——小箱子。⑨子——指杜牧。⑩让——推辞。⑾韩吏部——即韩愈,曾任吏部侍郎。⑿盎盎——和盛的样子。⒀瓦棺篆鼎——陶瓦做的棺材,刻有篆字的鼎。均为上古所用之物。⒁陊殿——破败的宫殿。(15)——张口的样子。⒃苗裔——后代子孙。此指继承者。⒄刺怼——讥刺怨恨。⒅畦径——田间小路。此处喻指常规。
赏析 为人作序,一般应是对方亲托或应其子孙所求,作者与求作者多为师友关系。杜牧写此序时,李贺已去世15年,李贺在日,杜牧尚少,两人并无交往。再加上李贺为世人公认的奇才,对其诗作给予评判,殊非易事。因此,当李贺的友人沈述师请求杜牧为其诗集作序时,他再三加以推辞。当然,在这种反复请求与辞让中,传达出来的真正含义乃是友人间的深挚情谊及杜牧对李贺的钦敬与写作态度的审慎。可见,本序开头部分大段介绍自己为李贺诗集写序的原委,不可以闲笔视之。
接下去是序的主体部分。作者运用生动、形象、贴切、具体的比喻组成九个并列句,将李贺诗连绵悠邈的情态,和谐明媚的格调,新颖别致的构思,勇冠三军的豪气,感仙动鬼的悲愁,虚幻荒诞的美学特征,变化莫测的表现手法等等,一一加以描绘概括,其中充满着赞美之情。作者认为,李贺诗歌的源渊在于《离骚》。从李贺的诗歌之中,可以发现与《离骚》相似的有关“君臣理(治)乱”和“激发人意”的思想内涵。在艺术形式、表现手法、语言运用等方面,李贺继承中有创新。在肯定这些优点的同时,杜牧指出:李贺诗歌在思想的高度和反映现实的深度上,不及《离骚》。如果李贺不死,在诗歌的思想内容方面有所加强,是可以达到并超过《离骚》的。
这一段评析,充分肯定了李贺诗歌的突出成就,非常中肯地指出了不足,辨析了诗作源流,可谓言简意赅,公平执正。杜牧此序所论,受到学术界的普遍赞同。
附带说一句,杜牧序中“理虽不及,辞或过之”,希望“少加以理”的意见,实际上是他一贯主张的“文以意为主”观点的体现。他在《答庄充书》中说:“凡为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采章句为之兵卫。……苟意不先立,止以文采辞句绕前捧后,是言愈多而理愈乱,……是意能遣辞,辞不能成意。大抵为文之旨如此。”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作品思想内容的重视(当然他也非常重视艺术形式。此处不论),把这段文字与本序中对李贺诗歌的有关评论加以对照,就不能发现,杜牧对李贺诗歌缺点的批评是切中要害、一针见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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