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始于隋。隋文帝为了限制和打击世家大族的势力,废除了魏晋以来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九品中正”制,实行以才取人,设进士、明经两科取士的制度。唐代科举盛行,举士授官,都重考试。科目以明经、进士为主。明经策试经义和时务,进士以考诗赋为主,也考时务。诗多用五言六韵(共十二句,近代变为五言八韵,共十六句),有一定的程式,称为试贴诗。唐高宗以后,进士科最受重视。秀才原是科名,始于汉代。但唐代乡贡就试于州县的举子(考生),都叫秀才。宋代以来所有应考的都称秀才。元明以来,秀才已成了读书人的通称。
唐代取士由地方选送中央考试,叫乡贡;被举送应进士试的叫举人(明代以后,乡试考取了才叫举人)。所谓“举进士”就是应举参加进士科的考试,在唐代叫进士。参加进士科考试的要请当代有名望的人向考官(礼部侍郎)推荐,才有及第(及格)的希望。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头或状元。及第后尚未授官的前进士,还要参加吏部博学鸿词科或拔萃科的考选,考取了才授官。博学鸿词科要试做文章三篇,拔萃科要试写有关讼案的判决词三则。
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而改成经义,仍考策论。考试有秋试,在八月;考取后次年二月在礼部考试,叫春试;四月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五甲(五等)发榜。一甲赐及第,二甲赐同及第,三、四甲赐出身,五甲赐同出身。一甲头名仍称状元。如殿试及第,即行授官。
明代读书人要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叫童生,入学后称生员,俗称秀才。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三级:乡试、会试、殿试(廷试)。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大比,因在秋天举行,又叫秋试或秋闱,考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会元。乡试会试在明宪宗成化以后主要是考八股文。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每段内部讲对偶,叫股,八股即八段。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最为束缚人的思想。殿试由皇帝主试,考策问,考取的叫进士,分三甲录取。第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都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一名叫传胪;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第一名也叫传胪。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进士再参加朝考。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他的或授主事(各部职员)、中书(在内阁或中书科从事书写的官),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
清代的科举制度沿袭明代。只是乾隆二十三年(1757)后,乡试除八股文外,还考五言八韵的试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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