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沃丁第十八》译文与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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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丁第十八

沃丁第十八

【原文】

沃丁既葬伊尹于亳[591],咎单遂训伊尹事[592],作《沃丁》。(此为序,正文亡佚)

【注释】

[591]沃丁:太甲的儿子。太甲死后,沃丁继承帝位。葬伊尹于亳。

[592]咎单:殷商时的贤臣。训:说。

【译文】

沃丁把伊尹埋葬在亳以后,咎单就说起伊尹的事迹,作《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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