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八章 上善若水》翻译与解读
上善若水01。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02,故几于道03:居善地04,心善渊05,与善仁06,言善信07,政善治08,事善能09,动善时10。夫惟不争,故无尤矣11。
今 译
上善之人有水的美德,滋润万物而不争名利;有近乎得道圣人的品德:能随遇而安,心境沉静,施而不求报,言而有信,善治政事,做事干练,应期行动而不失天时。只有不争名利,所以才无怨尤。
评 议
此章是讲人生的道德修养问题。老子采用比喻手法,以水利万物而不争的美德比喻“上善”之人。老子认为“上善”之人与水一样:身居卑下,能随遇而安;心境沉静,而不浮躁;施物与人,而不求回报;言而有信,能取信于民;治国有方;办事干练;行动适时。“上善”之人,与世无争,所以没有怨尤。老子赞扬“上善”之人有水利万物而不争的美德,即是呼吁世人要学习“上善”之人,淳化社会风尚。
严灵峯先生对本章“居善地”七句的看法,有失妥当。援引如下,供读者参考。严先生说:
“仁”字,傅奕本、景龙本、河上公本、邓锜本、李嘉谋本俱作“人”。马叙伦曰:“人、仁,古通。”疑即七十九章下文:“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诸句,因文字脱佚,仅存“与善人”三字,校者不察,又涉“言善信”一句,遂臆改“人”作“仁”。并妄置于“心善渊”句下也。按此“善”字七句,考与全书文例不合;盖《老子》文,凡对偶三字句,多系偶数,殊少奇数……且老氏思想,不重“仁”字。如原第五章云:“天地不仁……圣人不仁。”原十八章:“大道废,有仁义。”原十九章:“绝仁弃义。”原三十八章:“失德而后仁。”故“与善仁”句,疑为错简复出,当删。(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
不难看出,严先生所说,想当然成分居多,难能成立。所谓《老子》“对偶三字句,多系偶数,殊少奇数”,而疑“与善仁”句,“为错简复出。”这也只是自疑而已,并不等事实就是如此。此理甚明,用不着旁征博引而予以论证。
胡适说:“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七分证据,不能说八分话。”(《胡适书法》)考据学,是凭史实说话,用“疑为”之类的话,而便下结论,这是从事学术研究者之大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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