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原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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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原

清叶燮撰。《原诗》分内外篇,各二卷, 《原诗》的命名,标明了叶燮著书的宗旨。他不是“就诗以论诗”,而是力图推究诗歌创作的本原,解决诗歌创作的根本问题。

他论述诗歌的发展和创新,认为诗歌创作是一直处在生生不息的相续相禅的发展中。《原诗》内篇指出: “诗始于《三百篇》,……上下三千余年间,诗之质文、体裁、格律、声调、辞句,递嬗升降不同,……乃知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叶燮分析时代与诗歌发展的关系,以及诗歌发展过程中的沿革关系,是为了阐明每个时代应有自己的诗歌,每个作家应有自己的特色与风格。他强调创新,要斐然独成一家,反对复古摹拟,要求从诗歌发展的实际出发,辨明“孰为沿为革,孰为创为因,孰为流弊而衰,孰为救衰而盛”,从而吸取经验教训。

他还探讨诗歌创作的本源艺术真实和艺术思维的特点,这是《原诗》中最有独创性的见解。他认为诗歌创作的根本问题,从客观事物来说,可用理、事、情三者概括;就诗人的主观方面来讲,则以才、胆、识、力四者为要。创作是在充分认识客观事物的理、事、情基础上进行的,艺术就是要反映客观的理、事、情。所谓“理”,就是客观事物运动的规律;所谓“事”,就是客观事物运动的过程;所谓“情”,乃是客观事物运动的感性情状。同时,他还进一步指出诗歌创作要求的是特殊的理、事、情,它和客观自然本身存在的理、事、情的原型有所区别,它们是虚实互立而又完全不同的。后者是实的、定位的,前者是虚的或虚名的。“能实而不能虚,为执而不为化”,不符合艺术创作的要求;按照艺术创作的特点来表现自然的理、事、情,方为“理至、 事至、情至之语”,即才能最好地表现客观自然本身。叶燮关于艺术思维、艺术真实的这种论述是很深刻的,是继刘勰之后的一个新的发展高度。在论诗人的胸襟,诗人的才、胆、识、力方面,他提出在诗歌创作的各种主观因素中,胸襟是基础。并认为胸襟是被客观社会地位和生活遭遇所决定的。叶燮还进一步指出诗以人见、人以诗见,就是人品与诗品同一的理论。他推重“志士之诗”,认为才、胆、识、力中,识是最重要的。他说: “若不足于才,当先研精推求乎其识。人惟中藏无识,则理、事、情错陈于前,而浑然茫然,是非可否,妍媸黑白,悉眩惑而不能辨,安望其敷而出之为才乎?文章之能事,实始乎此。”说明才、胆、力都要依赖于识。识居乎才之先,无识则无胆,识明则胆强。叶燮通过对识的强调,从而把艺术创造过程中的物我统一起来。

《原诗》里,叶燮将生活的真、美与艺术真美的关系;艺术创作中的情与理、事的关系,形象思维与

理性、与现实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的文艺理论问题,作了精辟的论述和发挥。

《原诗》,在我国文艺美学史上占有一个特殊的地位,它是继《文心雕龙》、 《诗品》之后,又一部有完整体系的理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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