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庆云
壮志澄清付水流, 漫言后乐与先忧。
鬼雄如果能为厉, 死到泉台定复仇。
宁调元
1906年冬,作者参加萍乡、浏阳、醴陵武装起义,次年初在岳州被捕,双手被缚,口占诗十首,此诗为其中之。诗人此时并不怜惜个人生命,在《丙午冬日出亡,作于洞庭舟次》诗中曾誓言:“不惜头颅利天下,誓捐顶踵拟微尘。”入狱后,所遗憾者乃澄清天下之壮志未酬,诗中一、二句即具写此种情怀。漫言,即空言,与“付流水”意同。“后乐与先忧”,用范仲淹《岳阳楼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语意,既表诗人心怀天下之博大胸襟,也关合“岳州”这一地点。诗中“壮志澄清”与“后乐先忧”同写壮怀,“付流水”与“漫言”皆谓落空,乍看似觉重复。然从用情看,先言未酬,复言成空,实倍增愤切之沉重,所谓“言之不尽,故长言之”也。若细心品味,又会从中感受到某种形象在,“付水流”、“后乐与先忧”,令人想起一壮志未酬之士登楼临水眺望之镜头,此正所谓弦外之响也。
壮志未及酬,身已陷囹圄,诗人已作好就义准备,既觉坦然,又觉愤慨,故三、四句用虚笔写其死后复仇之志。鬼雄,鬼中之雄杰也。厉,本指恶鬼,此借指复仇怒火中烧,意极坚决。泉台,墓穴也,同泉下、泉壤。诗写至此,已由壮志未酬之遗憾转为不屈不挠之沉雄。此前李清照曾有言:“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均充满一种抗敌、杀敌之英雄气概,均为诗中之壮语。
此首七绝自抒胸臆,正所谓“作绝决语而妙者”;用语平易、明快,将现实处境与死后设想相结合,表达出诗人视死如归的坦荡情怀和对反动王朝决不妥协的精神,亦抒发了救国救民之志未能实现的悲愤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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