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公元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抗金名将。父亲岳和,母亲姚氏。岳飞出生不到一个月,黄河在内黄(今河南省黄县)决口,汤阴被淹,岳和一家人被洪水冲散。母亲姚氏急中生智,抱着婴儿坐进一个大缸里,随波飘流,才得以幸免于难。在岳母辛勤养、教之下,岳飞长大成人。1122年,在岳飞20岁时,他毅然投军。在岳飞离家那一天,岳母为坚定儿子报国之志,就让儿媳李夫人磨好浓墨,要岳飞跪在神祖牌位前,郑重地说:“做娘的看见你有报效国家的志气,不贪浊富,甘守清贫,这是很好的。为了坚定你尽力报国的志向,我要在你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岳飞答道:“母亲的教训,孩儿早就记下了。但常理说“身体发肤,本是父母给的,不能随便损坏。’母亲说的话我照办就是,字可不必刺了吧。”岳母不同意。于是岳飞就把衣服脱下半边。岳母取过笔,先在脊背正中写下“精忠报国”四个字,然后用绣花针顺着笔划点刺。每刺一下,岳飞的肌肉就抽搐一下。岳母低声问道:“孩子,你痛吗?”岳飞噙着眼泪回答道:“母亲还没有刺,我哪里会痛呢?”岳母激动地说:“孩子,我知道你怕娘手软,故意说不痛。”说着,就咬紧牙关,一气把字刺完,再将醋墨抹上,要儿子牢牢地把它记在心上。岳飞高高地举起双手表示:“我一定要实现母亲的训示。”这就是岳母刺字的故事。岳飞从投军时起,直到最后被莫须有罪名所害,始终铭记母亲的训示,一直站在抗金的最前列,以自己的热血和生命,保家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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