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食人之食当忠其事。
【译注】
受人家的雇佣,吃人家的饭食,就应当忠心耿耿地做好分内之事。
清代汪启逊,字志修,婺源大畈人。幼孤贫,晨昏就塾,日伴母入山采薪。12岁,往海阳佣于商家,为主人勤勤恳恳地工作,并经常对人说:“受人家的雇佣,吃人家的饭食,就应当忠心耿耿地做好分内之事”。
辑自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
【感悟】
忠于职守是对一种职业的负责精神。一个企业所能够取得一定的成就,是与每个职员的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分不开的。在《三国演义》中,徐盛说过:“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与上司交往时,应该时时处处按照礼节来办事,这是一种正常的事上之道,是应尽的本分。但是,如果你在一个单位里,处处对领导人尽礼,时时按领导人的意图办事,难免会被周围的人认作是“拍马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不被理解本身就是社会缺乏秩序的表现。儒家孔子那个时代礼崩乐坏,所以孔子发出了如此感慨:“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也就是说服侍君主尽到了臣子之礼,而有人却以为这是谄媚。孔子在评价郑国贤相子产时说:他具备君子之道的地方有4个方面,即端己、敬上、惠下、有义。这个敬上就是服侍君主谨慎恭敬。对上不敬,必然导致各个层次上的人没有规矩,谁也不具应有的样子,国君不像个国君的样子,臣子不像个臣子的样子,就不成体统。所以,“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是对人最起码的要求,作为一个下属不能做到这一点,是人性的悲哀,也是秩序的一种颠倒。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按照道家庄子所说,井中之蛙不可能与它说大海,夏天之虫不可能与它说冰雪。这是因为它们都受到平生知识的局限:一个受制于井,一个受制于生命的短暂。它们虽然不知道大海、不知道冰雪,又能对大海和冰雪造成什么损害呢?对上司恭敬,不被别人所理解,反而被认为是谄媚,这种诋毁就如同井底之蛙和夏虫之流一样鄙陋得见识短浅,而对于尽礼的人来说,人格并没有丝毫的损伤。由此可见,尽管忠于上司受到人们误解,也应该坚持下去。当人们在一个单位与上司交往时,时时处处按照礼节来办事,这是一种正常的处世之道,是每个人应该尽到的本分。
【故事链接】
一个顾客走进一家汽车维修店,自称是某运输公司的汽车司机。“在我的账单上多写点零件,我回公司报销后,有你一份好处。”他对店主说。但店主拒绝了这样的要求。顾客纠缠说:“我的生意不算小,会常来的,你肯定能赚很多钱!”店主告诉他,这事无论如何也不会做。顾客气急败坏地嚷道:“谁都会这么干的,我看你是太傻了。”店主火了,他要那个顾客马上离开,到别处谈这种生意去。这时,顾客露出微笑,并满怀敬佩地握住店主的手:“我就是那家运输公司的老板。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固定的、信得过的维修店,我今后常来!”
【延伸阅读】
离屯溪只有3公里的篁墩古村,是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千年古村,新安江古道从不远处流过,开阔的江面正对篁墩。这一带是一个很大的浅滩,自然而然也形成了一个码头和栖息地,上下水的船只一般都要在此停留一下,一时间此地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这个现在看起来并不太大的古村落,在历史上曾跟徽州诸多望族颇有关联,篁墩就像是一个绳结一样,将很多新安氏族系在这里。这当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篁墩当年的繁荣处于南北朝以及隋朝时期,这个时期,恰逢中原居民大批向南迁徙。徽州在历史上有过3次比较大的移民浪潮,最大的一次就是南北朝时期。徽州望族程、朱、江、胡、吴等姓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北方迁入的。当年迁徙徽州的各个望族,沿着新安江深入屯溪盆地之后,会先到篁墩歇一下脚,盘整一下,然后再到其他地方安居下来。徽州历来就有“徽州八大姓”和“新安十五姓”的说法,所谓八大姓,是指程、汪、吴、黄、胡、王、李、方诸大姓,倘若再加上洪、余、鲍、戴、曹、江和孙诸姓,则称为新安十五姓了。新安各姓中,程氏位列于《新安大族志》之首,“新安程氏,自篁墩始”。根据程氏宗谱的记载,两晋末年永嘉之乱时,程元潭起兵镇守新安,遂为当地太守,也由此,程元潭被后人尊为新安程氏的始祖。程元潭病逝徽州之后,其子孙即以徽州为家。到了200年后的南朝梁武帝末年,侯景起兵叛乱,程元潭的后人程灵洗又从徽州起兵保护家乡,并收复新安,后来被梁元帝萧绎任命为新安太守,并封“忠壮公”。在此之后,程氏家族一直居住在篁墩,一直到唐末黄巢农民起义时,篁墩为唐朝部将所占领,程氏族人纷纷四散逃命。动乱结束之后,一支程姓才重新回到篁墩,并在这里建立了程氏宗祠。篁墩的地位重要,还在于这个村落跟纵横历史上千年的“程朱理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这里曾是程颢、程颐兄弟和朱熹的世居地。南宋理学家朱熹在自序家世时就提了一句:世居歙州(即徽州)歙县黄(篁)墩。不仅仅是“程朱”,后来的思想家戴震族谱显示,祖上同样也来自篁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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