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东《表达》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故乡

我的故乡,是个小小的村落,坐落在大地之上。

在村子里生活着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那是我后来进入城市时经常会想起,会怀念的村庄,那是游子的故乡。

被称之为故乡的地方总不够大。因为不够大,有些人总想着走出去到更大的世界里有所作为。我便是故乡的叛逆者,我走了出去。也有些人一直在故乡,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有怀乡之念。我的爷爷奶奶在村子里生活了一辈子。我想他们一生的意义,也是有的。他们生养了四个孩了,三男一女,都各自结婚成家,开枝散叶,有些孙子孙女,走了出去,在城市里生活。也还会有重孙子重孙女走出去,到城市里去生活。那么那些走到城市的,是否也代表着在村子里生活了一辈子的人在继续生活着呢?

当我想起故乡,似乎是在想念亲人。

在城市里生活的人到了另一个城市,往往就不能把曾经生活的城市当成故乡。城市太大了,人太多了,仿佛自己无权代表城市的存在,因此也就不能把从小长大的城市当成故乡罢。

我拥有故乡,却也渐渐失去故乡,但这失去在繁华的城市面前,在扑面而来的每个人的生活中似乎也显得无足轻重了。

城市愧对村庄,游子愧对故乡。

留名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李白有此感悟,有此表述,真是太令人佩服了。虽然诗意表达的是古来万事东流水,做什么冠冕堂皇的事儿都不如及时行乐。但真实是一种无敌的力量,令人自知自省,终是有益。这诗的调子是灰的,但格调却是高的。凭着一首《将进酒》,李白便可千古流芳了。陈子昂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则相反。同样是广为流传的好,同样是灰色调,格调却低了下来。格调有高低,见学识才华,见精神境界。

一首诗,如诗人生命中盛开的一朵花,诗句中蕴含着诗人的灵魂。那些通过文学作品,通过丰功伟绩,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留下英名的人,都是奇葩。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为何要留名呢?因为人是不甘于寂寞的,但凡不同凡俗的人,总归要留下活过的痕迹——后人沿着他走过的路,继续向未来前行着。

有些人活过,逝去千年后仍然让人感慨、感动,真是没有白活过!

我亦是不甘于寂寞的人。

取经

写作之旅,如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有可能取得真经。

取经途中会遇到许多危险和诱惑,又要长途跋涉历尽千辛万苦,真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得来的,所以想成为小说家、诗人、艺术家,总要为此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牺牲掉许多娱乐的时间,忍受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比起那些过着平凡安逸生活的人,他们是可敬可爱的,仿佛他们不是在为自己,而是为更多的人努力投入到无穷尽的工作中去。因为要生存,许多艺术家还需要做一份工作以维持生计,这就更加难能可贵。不管他们的动机是不是为了自己将来能够名利双收,他们创造的结果却成了全人类的文化结晶。他们与农民种地、工人生产不一样,他们不生产物质,他们生产的是精神的食粮,建构的是精神宫殿。

無疑,人类需要艺术之外的物质来继续生存和发展,那些艺术作品却赋予和确立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意义,为人类持续提供无形的能量。艺术家所创作出来的作品,便是经书的内容。

我们忽视那些精神的内容,一味强调物质的神奇作用,就如同变成了妖魔鬼怪,连动物也不如了。

重要

曾经,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写作。

现在,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依然是写作。

不同的是,人到中年,年纪越来越大的父母在我的心目中是重要的,正在成长的孩子在我的生命中是重要的,而赖以生存的工作以及无法彻底逃避的人际关系也是重要的。如此一来,我由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演变成一个现实主义者,飞翔的翅膀收了起来,习惯或不得不习惯了低头走路。

一切都重要,要为着那重要的事不断努力负重前行,惟独自己不是那么重要。如果身体出了大问题呢?尽管一切都重要,我又如何能够再继续承担起那些责任?因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亲人意识不到应该对我关心和体谅,那么我就应该多保重自己,解决好自己所遇到的问题。

如果人变得强大,一定是现实逼迫着人强大。

如果人变得强大,也一定是梦想给了人动力。

如果说现实与梦想两手抓,那么人就需要不断地改变自己,提升自己,让自己强大起来。一个人强大起来,获得成就,往往是穿越现实不断地接近了梦想。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有很多人半途而废,只有少数人坚持下来,却也伤痕累累——但那终是值得的,因为只有更加靠近梦想,实现梦想,被更多的人需要,对更多人有益的人才真正变得重要起来。对于写作来说,写出好作品是重要的。

不应奢求别人的关心与照顾,因为在前行的路上别人即便是有心也跟不上你的节奏。

流浪

唯有流浪的人生才能够真正接近诗意,才是值得过的人生。

流浪,也是每个真正的诗人内心所渴望的人生。然而,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过安稳的生活,一旦他们过上那种生活才发现上当受骗了。之所以很多人喜欢虚伪地生活,是因为他们只能,或只配那种生活。

每个人都活着两个或更多的自己,每个人都过着多重生活,既活在当下,也渴望着远方。流浪者总是在决绝地告别当下,尽管当下对于每个人而言才是最为重要的,实在的,然而当下的一切只能使人的精神萎靡不振,或者使人随波逐流。

我幻想着自己一无所有,穿过繁华大都市,告别生活在现实之中的众人,融入一片片陌生的荒寂而美丽的风景。

自由

不聪明也不笨的人最好一辈子只做一件事,例如好好工作,赚钱养家。

我是那种不聪明还有些笨的人,却又偏偏爱上了写作,不仅爱上了写作,后来还喜欢上了收藏和画画。我被自己的爱好折腾得焦虑不安,痛苦不堪。我想放下爱好或追求,只老老实实地工作和生活,我相信那样会快乐一些,正常一些,幸福一些。

我却很难放下。不能放下的理由是什么呢?

我想了许多,其中重要的一条是:我是极爱自由的人,所有的爱好虽说在某种程度上让我不自由,却让我感受到处于现实生活之外的自由。那是一种根植于生命内部的、精神上的、灵魂深处的自由。我需要那种蓝天白云式的、想象的、却也是现实中可以触摸的自由;需要那种远处的、却也是近处可以拥有的自由。如果不让我写,不让我画,不让我做一些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就如同让一只画眉鸟儿不唱歌,让一只雄鹰不飞翔。

我喜欢一首叫《爱情与自由》的诗,那是我内心的写照——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但人在现实生活中的自由太有限了,往往是一个人的学识修养以及他内心的善良与德行让他克制着自己,活得狼狈不堪。自由如同山头上的一面象征着人生的旗帜,很多人都牺牲在那面旗帜下面。对于现实这头巨兽来说,它只需要你成为它的部分,但总有像我这样的人不甘如此。

为了我想要的自由,我不断地挣扎着,累得精疲力竭。

异数

宇宙不是人,没有目的,人大约是宇宙的异数,如果宇宙中还有另一种生灵,也将会对人类感到不可思议。人类中作家或诗人也应是异数,是不太被众人所理解的。

现在的我,渐渐地不知自己为何要写作了。有时晚上十一点多回到工作室打开电脑,疲惫得什么都写不了,便只好写写日记。有时也会回头看看自己写过的东西。写,有时是想和自己聊一聊,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抗,是试图过着有自我灵魂的生活;写,大约也意味着用写这种方式从现实世界中看到自己……总之,我会为自己写下去找到一千条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我还是不确定为何要繼续写作。

如果说,人靠自我对立而创造,由于生活的烦难占用了我的大量时间与精力,我并没有真正建立起一种与自我的对立关系。如果说,不凡者不在意世俗,我又怎能刻意地不在意而成为不凡者?如果说伟大的作家必是叛逆的,我又如何成为彻底的叛逆者?如果一个成功的人应该知道什么才是他自己的,那么写作是属于我自己的吗?如果说有才华的人可以试一试任性,那么我算不算得上是任性的那种?如果我写下去,一直写下去,大约算是任性吧。

福楼拜说得好:“艺术广大已极,足可占有一个人。”我想被写作占有。

艺术家被看不见的东西主宰着,并相信那种神秘的东西,但大多数的人只相信物质的、眼前的一些东西。

兴趣

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写字不临帖是不成的。

我也临过,却不喜欢。我知道成名成家太累,是绝不敢妄想当书法家的,但画画有时需落款,字丑,画便不敢示人。有时我想,世上已有那么多优秀的书法家了,如果练字痛苦,为何一定要练字呢?我为何不随心所欲地去写一写?话虽如此,但还是要练习的,只不过不想把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用于临帖。

习画也一样。我买了古今许多人的画集反复欣赏,《芥子园》也买过两个版本了,却也并不愿从基础学起。我是不敢想,也没认真想要成为画家的,好画家也已经很多了,我半道出家,和人家专业的没法比。

不过,我喜欢画画,是打心里喜欢。

有很多次因为画画耽误写作想要半途而废——可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最终还是不能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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