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根《草木子》中国名著简介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吴志根

《草木子》四卷八篇,明初叶子奇著,是一本反映元代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和各种自然现象的综合性笔记,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该书涉及的范围很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风雨雾云等气象,草木虫鱼等生物,潮汐地震等现象和灾异,都闻而录之。其中虽多迷信虚妄之语,但关于地震等灾异的记载,不无参考价值。社会生活方面,上至宫廷,下至村巷,凡典章制度、历史文物、时政得失、文化科学、“圣贤”仙佛、人情风俗、俚语歌谣、种种趣闻轶事,也都广为采摘考证。其中,尤以元朝掌故和元末农民起义事最有史料价值。例如,典章制度方面,载有元朝官制、地方行政制度、殡葬之制、刑法、钞法、科举、海运、驿站之制等;掌故方面,载有元朝国号的来历、皇后皆翁吉刺氏的原因、宗室贵族信佛受戒、宴会、服饰、官印、礼乐、祭祀、宗教、语言文字等,都有参考价值。作者对元朝时政的评论,认为元亡于南北不均,“贫极江南,富称塞北”,未免失之于偏颇和肤浅;认为“自世祖混一之后,天下治平者六七十年,轻刑薄赋,兵革罕用,生者有养,死者有葬,行旅万里,宿泊如家”。显然是言过其实。但他揭露元朝末年吏治腐败,买官鬻爵,“上下贿赂,公行如市”,“官贪吏污”,“不知廉耻之为何物”,“元京饥穷,人相食”等等,对我们正确认识元朝社会是有帮助的。卷三《克谨篇》载元末韩山童、徐寿辉、陈友谅、明玉珍等红巾军农民起义、方国珍起兵反元事较详,有很多是其他书所没有述及的,很有参考价值。

作者叶子奇,字世杰,浙江龙泉人。他虽是元末有名的学者,但在明初只做了巴陵县主簿的小官。公元1378年(明洪武十一年),因事下狱,在狱中随时作笔记,出狱遂成此书。他在自序中说,在狱中怕“一旦身先朝露,与草木同腐,实切悲之”,这也许是他用“草木子”作为书名的原因。原稿有二十二篇,到公元1516年(明正德十一年)他的裔孙叶溥刊行此书时,原稿已部分散失,于是改并为八篇,分四卷。卷四《杂俎篇》中有一部分和唐朝段成式《酉阳杂俎》的文字相同,很可能是改编时窜入的。

明朝正德刻本以后,有嘉靖、万历刻本和清朝乾隆刻本,内容大体都一致,无多大改动。明末天启年间的快书五十种本,删削大半。清朝同治年间,据四库全书本重刻,改掉书中“胡、虏、夷、狄”一类的字,错讹较多。1959年,中华书局据各本校勘,加以断句刊行,编入《元明史料笔记丛刊》,是目前较流行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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