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一章 兵者不祥之器》翻译与解读
夫兵者,不祥之器01;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02。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03。
兵者不祥之器04,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05。胜而不美,美之者是乐杀人也06。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矣07。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08。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09。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01,战胜以丧礼处之02。
今 译
兵器,是不吉祥的器物,世人皆厌恶它,所以有道之士不使用它。君子平时以左方为贵,打仗时以右方为贵。
兵器是不吉祥的器物,非君子之器,迫不得已才使用它。用兵,恬淡最好,打胜仗,并不认为是好事;而认为是好事,是以杀人为快乐。以杀人为快乐,是不可能得志于天下的。
吉祥的事以左为上,凶恶的事以右为上。用兵,偏将军在左边,上将军在右边,是用丧事对待此事。作战杀许多人,要以沉痛悲哀心情哭泣死者;打胜仗,要用丧礼对待胜利。
评 议
此章表现了老子“胜而不美”的战争观。有如下三点。
(一)老子认为:兵者,为“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在自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它。对待战争,要“恬淡为上,胜而不美”。即表现老子反对非正义战争的思想。
(二)老子认为,打仗,不能以杀人为快乐之事。乐杀人者,不能得志于天下。即孟子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三)老子认为,打胜仗而“杀人之众”,应当用丧礼对待,以沉痛悲哀心情哭泣死者。即表现老子人道主义的思想。
林希逸曰:“此章之意,盖言人处世,有心求于胜者,皆为凶而不为吉也。”
按最后“战胜以丧礼处之”句,吴澄本作“战胜以丧礼主之。”并诠释曰:“此又申言上文‘不美’之意。”吴澄将此句原文“处”字改为“主”字。古代治老学者,依据自己主观看法,任意改动《老子》原文,这就给今人校勘《老子》造成许多麻烦。
注释
01 夫兵者:河上公本、王弼本等通行本皆作“夫佳兵者”。帛书甲乙本无“佳”字,是。佳:《说文解字》曰:“佳,善也。”又曰:“善,与美同意。”故知有“佳”字,非《老子》原文,为传写者误抄。下文“兵者不祥之器”,即可佐证。他说,皆非。《说文解字》曰:“祥,福也,一云善。”两句:谓兵器,是不善的器物。
02 物:指人。 恶:厌恶。 不处:不为。两句:谓天下人皆厌恶兵器,所以有道之士不使用它。按奚侗曰:“兵戈所至,灾及草本,物或厌恶,而况于人!”
03 贵左、贵右:陈鼓应先生说:“古时候的人认为左阳右阴,阳生而阴杀。后文所谓‘贵左’、‘贵右’、‘尚左’、‘尚右’、‘居左’、‘居右’都是古时候的礼仪。”两句:谓君子平时以左为上,用兵时则以右为上。按河上公曰:“此言兵道与君子之道相反,所贵者异也。”
04 兵者不祥之器:奚侗曰:“本章文谊多复叠而不连贯,疑古注羼入正文,如王道说:自‘物或恶之’至此,当删。”此说,仅供参考。
05 恬:吴澄曰:“恬者,不欢愉;淡者不浓厚,谓非心之所喜好也。”《说文解字》曰:“恬,安也。”
河上公曰:“非君子所贵重之器也,谓遭衰逆祸乱,欲加万民,乃用之以自守,不贪土地,不利人财宝。”三句:谓兵器,非君子乐用,必不得已而后用之,淡薄为最好。
06 “胜而”两句:打胜仗,以为是好事,就是喜欢杀人。按河上公曰:“美得胜者,是为喜乐杀人者也。”
07 不可得志于天下:即孟子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意。河上公曰:“为人君而乐杀人,此不可使得志于天下矣。”
08 吉事:喜事。 凶事:丧事。两句:谓喜事以左边为上,丧事以右边为上。
09 “偏将军”两句:林希逸曰:“偏将军之位本在上将军之下,今上将军居右,而偏将军居左,是古人以兵为凶事,故以丧礼处之。”
01 悲哀泣之:林希逸曰:“泣死者而悲哀之可也。”按:泣:哭泣也。别解,皆非。
02 “战胜”句:谓打胜仗,杀人之众,应当用丧礼处理被杀士兵。按林希逸曰:“此四语,必非《老子》本文,即系古注羼入,亦极鄙浅,当删去。古以丧礼处兵事,不必战胜也。”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