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蔡文姬·胡笳十八拍·第一拍》注释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蔡文姬·胡笳十八拍·第一拍

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

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

干戈日寻兮道路危,民卒流亡兮共哀悲。

烟尘蔽野兮胡虏盛,志意乖兮节义亏。

对殊俗兮非我宜,遭恶辱兮当告谁?

笳一会兮琴一拍,心愤怨兮无人知。

【注释】

①胡笳(hújiā):蒙古族边棱气鸣乐器。民间又称潮尔、冒顿潮尔。其音悲凉,后代形制为木管三孔。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

②祚(zuò):福运。

③衰(cuī):衰败。

④干戈:干,即盾。戈,古代兵器,横刃,用青铜或铁制成,装有长柄。因此后以“干戈”用作兵器的通称。后来引申为战争。

⑤寻:经常,时常。

⑥乖:古时本义指背离、违背、不和谐。

⑦笳一会兮琴一拍:此曲原为笳曲,后经董生之手翻成了琴曲。此指胡笳吹到一个段落响起合奏声时,正好是琴曲的一个乐章。

赏析

蔡文姬(公元177?—公元239?),名琰,原字昭姬,晋时避司马昭讳,改字文姬,东汉末年陈留圉(今河南开封杞县)人,东汉大文学家、书法家蔡邕之女,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才女和文学家。她从小博学能文,又善诗赋,兼长辩才与音律。可惜生不逢时,一生受尽苦难。蔡文姬十六岁时嫁给河东世族的大学子卫仲道,夫妇两人恩爱非常,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一年,卫仲道便因咯血而死,与蔡文姬不曾生下一儿半女。东汉末年,社会动荡,其父亲死于狱中,蔡文姬则被匈奴掠去,这年她才二十三岁,被左贤王纳为王妃,并育有二子,此间她还学会了吹奏“胡笳”及一些异族的语言。十二年后,曹操统一北方,想到恩师蔡邕对自己的教诲,用重金赎回了蔡文姬。这年她三十五岁,在思归故土和弃儿之痛的两难境地中回到中原。后来在曹操的安排下,嫁给田校尉董祀(“赤壁之战”即在此年)。婚后第二年,董祀犯罪当死,她顾不得嫌隙,蓬首跳足地来到曹操的丞相府求情。曹操最终宽恕了董祀。后来夫妻两人溯洛水而上,居在风景秀丽、林木繁茂的山麓。蔡文姬和董祀生有一儿一女,后来女儿嫁给了司马懿的儿子司马师为妻。文姬一生三嫁,命运异常坎坷。她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亡夫,离乱,诀父,被俘,凌辱,失身,异俗,弃儿,狱灾,非议等等,任何一样对于常人来说都是无法想象的,何况是在那样一个女人地位卑微的时代。蔡文姬归来后,写下了动人心魄的《胡笳十八拍》和《悲愤》。《悲愤诗》是中国诗歌史上第一首自传体的五言长篇叙事诗。

这是《胡笳十八拍》中的第一拍。汉末天下大乱,宦官、外戚、军阀相继把持朝政,农民起义、军阀混战、外族入侵,陆续不断。诗人生长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所以她诗中说:我小时候还算好,等我长大后大汉就开始衰败。老天不仁,突降离乱,大地不仁,却逢此时。每天战争频发,到处兵荒马乱,难民流亡,悲号震天。胡虏强盛,烽火遍野。我成为俘虏,心不甘情不愿地嫁给了胡人,一生的节义也受到玷污。我饱尝了异族异乡异俗生活的痛苦,所受的凌辱又能跟谁去诉说?第一段笳琴合奏结束了,可我心里的忧愤却无人能知。此诗实为歌词,其形式兼有骚体(句中用“兮”字)与柏梁体(用七字句且每句押韵)的特征,但并不纯粹。诗中每字每句,凝聚了作者怎样的辛酸和泪水,结合诗人坎坷的经历,今日再读,不禁令人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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