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黄汝亨·灵兔塜记》鉴赏
先癸丑四年,客有见白兔于天台山者,守三年而得之,珍重宝爱。历游诸王侯公卿间,未遇也。迨癸丑秋八月,携之白门,门下士汪生辈捧以归余。予笼以金镂,题以玉衡,偃仰一室,旷若林麓,与之周旋者凡三年。其体莹皓月,眼含赤霞,冰姿绝伦,雪态横逸,若蹲若卧,名状千变。客或见其一班,予日摩娑爱玩之,未有穷也。
今年春二月先一夕,梦有黑衣童子,双眸下睇,界以赤文,若绕膝置辞者。予惊而寤,起视之,作欠伸态,踯躅者三,遂死矣。予怆然若丧者久之。岂记所谓五百年而白,五百年而黑者,其变征乎?夫迁无超有,理之大常; 含灵表异,物有至贵。每见径山标灵鸡之塚,河东记鹦鹉之塔,斯皆资始道玄,托体山阿。余之斯兔,岂不同然。遂裹以文车,封之灵鹫山腰,韬光庵下,识曰灵兔塚。即委蜕一时,流耀千载,讵忍堙灭不称,草木俱腐哉?明万历乙卯孟夏朔日玉衡主人书石。
(《寓林集》)
这是作者隐居杭州小蓬莱时所作。
这篇记叙小品由 “先癸丑四年”和“今年春二月”各领起前后两大段。前一段写得兔之缘由和作者对白兔之珍爱赏玩。先是有客守3年得一白兔,然在诸多王侯公卿间却未遇赏知者,后来由 “汪生辈捧以归余”。短短几句话,得此兔之不易、客与汪生辈之好事以及作者之独爱此兔,已使人感到新奇有趣。而接下来的一些行动: 放入考究的笼子,题上自己的室号,仿佛白兔仍在林麓之间,以至能与之周旋3年,还真有点“痴”的味道。出于这样一种“痴”情来描绘白兔的形象,白兔之可爱自然显得非同一般。作者在对白兔的描绘中突出了两点: 一是白兔之白几乎到了纯净、晶莹、剔透的地步; 一是突出了白兔之仪态千变,难以名状。所谓“客或见其一班”,说明只着一眼是远不能赏鉴其无尽的美的仪态,故令作者“摩娑爱玩之,未有穷”。这两点合在一起,也就是白兔之“灵”的表征。整个一大段,充溢着一种痴迷得意的情调。
后一大段以一奇特梦境带出灵兔之死,叙立塚之由,表现作者对灵兔的痛悼留恋之情。梦见黑衣童子是不吉的征兆。这征兆在现实中终于应验,白兔果然死去。由于作者对白兔一片痴情,白兔之死自然给他带来极度的悲伤。“五百年”两句是自我宽慰,带有浓重的宿命的悲怆意味,而悲怆的背后则是对白兔的留恋之情。接下来便叙立塚取名之由。这里有说理有叙事,主要意思是: 灵异之物由自然造就,最终也当与自然共存。这段话中出现了4个“灵”字: 物有“含灵表异”之理,径山 (天目山东北峰) 有灵鸡之塚,白兔最终埋于灵鹫山腰,标识日灵兔塚。不管这算不算一种巧合,客观上终究强调了作者痴迷钟爱白兔主要在一“灵”字。至此作者已可以打住收笔,但他还是忍不住要再发四句感叹,而且语气更加沉重。这里的 “委蜕”指自然赋予的躯壳。仔细体味一下,生命一时当能“流耀千载”,而不忍灰飞烟灭与“草木俱腐”,这固然是伸足前面立塚之由,但同时,难道不也表达出作者对人生的慨叹之情? 由此,这篇小品文所含文蕴终于得到某种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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