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思维法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人脑思维过程中,往往基于有限的数据资料、知识信息和经验事实,调动一切已知的思维材料和思维能力,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联系作出迅速的识别,敏锐的洞察,直接的领悟和具体的判断的一种思维方法。

直觉思维方法,也称“经验直觉法”和“天才的直觉”。关于“直觉”,是历代众多文学艺术家、科学家、心理学家、哲学家们都一直议论纷纷并常常使用的概念。恩格斯就曾使用过这一概念,他称之为“天才的直觉”。(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6页)现代心理学家M·邦格也曾指出:“直觉是我们用来表示一切我们不知道怎样加以分析,甚至加以确切命名,或者我们不想加以分析和命名的智力机制的大杂烩。” (M·邦格《直觉与科学》 英文版,1962年,第68页) 皮亚杰说:“直觉是客观对象的知觉与内化的行动格式的直接联系,其结果就表现在思想集中于一定的形象上……它还不能脱离一定的想象、形象,……但直觉思维到达最后水平时,对现实的轮廓的模写已带有明确的分节化,总是与速度关系特别是同时性关系联系在一起。” (皮亚杰: 《发生认识论原理》,第89页) 总之,直觉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也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由于这种思维方式是有创造性、简捷性、快速性、或然性和能动性,于是便成为人们所喜欢的一种思维方法。

使用直觉思维方法的机制要具体做到:其一,要有直接或间接数据材料、知识信息和经验事实的长期积累,没有这些丰富的知识经验,便没有直觉思维方法的运用。其二、直觉常常是对事物进行经验性判断,这种直接了当的经验判断要求有一定的心理状态,即信心十足的急待解决问题的心理状态。其三、直觉思维与潜思维、记忆关系密切,因此,使用直觉思维同样离不开调动潜意识思维能力 (见调动潜意识思维法)。其四,直觉思维常常达到“豁然开朗、一通百通”的境界,但它以直接了当判断的结果,往往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和模糊性。因此,没有其它思维方式配合检验不行。只有经过检验的结果,方能确定其真伪。

直觉,是人们实践经验的升华,离开科学实践,就根本谈不上直觉创造。直觉,也是人脑整体思维的一种直接了当的表现方式,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脱离开其他思维方式的直觉。直觉总是具体的、生动的、非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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