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志(上) 《墨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何以知之?以其处家者知之。若处家得罪于家长,犹有邻家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恶有处家而得罪于家长,而可为也!’非独处家者为然,虽处国亦然。处国得罪于国君,犹有邻国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谁亦有处国得罪于国君,而可为也’!此有所避逃之者也,相儆戒犹若此其厚,况无所避逃之者,相儆戒岂不愈厚,然后可哉?且语言有之曰:‘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将恶避逃之?’曰无所避逃之。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若我不为天之所欲,而为天之所不欲,然则我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祸祟中也。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

曰且夫义者政也,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将军大夫政之;将军大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三公诸侯政之;三公诸侯竭力听治,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政之。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为政于天子,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故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欲以天之为政于天子,明说天下之百姓,故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上帝鬼神,而求祈福于天。我未尝闻天下之所求祈福于天子者也,我所以知天之为政于天子者也。

故天子者,天下之穷贵也,天下之穷富也,故于富且贵者,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51〕,交相贼〔52〕,必得罚。然则是谁顺天意而得赏者?谁反天意而得罚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53〕也?”子墨子言曰:“其〔54〕〔55〕上尊天,中事〔56〕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57〕焉,利人者此为厚〔58〕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59〕万世子孙,传〔60〕〔61〕其善,方〔62〕〔63〕天下,至今称之,谓之圣王。然则桀纣幽厉得其罚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 上诟〔64〕天,中诟鬼,下贼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别而恶之,我所利,交而贼之。恶人者此为之博也,贱人者此为之厚也。’故使不得终其寿,不殁〔65〕其世,至今毁之,谓之暴王。”

然则何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以其兼而明之〔66〕。何以知其兼而明之?以其兼而有之〔67〕。何以知其兼而有之?以其兼而食焉〔68〕。何以知其兼而食焉?四海之内,粒食之民〔69〕,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于上帝鬼神,天有邑人〔70〕,何用弗爱〔71〕也?且吾言杀一不辜〔72〕者必有一不祥。杀不辜者谁也?则人也。予〔73〕之不祥者谁也?则天也。若以天为不爱天下之百姓,则何故以人与人相杀,而天予之不祥?此我所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也。

顺天意者,义政〔74〕也。反天意者,力政〔75〕也。然义政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处〔76〕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纂小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此必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三利无所不利,故举天下美名加之,谓之圣王。力政者则与此异,言非此,行反此,犹倖驰〔77〕也。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纂小家,强者劫弱,贵者傲贱,多诈欺愚。此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三不利无所利,故举天下恶名加之,谓之暴王。”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78〕之有规,匠人〔79〕之有矩,轮匠执其规〔80〕〔81〕,以度天下之方圜〔82〕,曰:‘中〔83〕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84〕,言语〔85〕不可尽计〔86〕,上说诸侯,下说列士〔87〕,其于仁义则大相远〔88〕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89〕以度〔90〕之。”


〔注释〕 天志: 天的意志。 子墨子: 对墨子的尊称。 处: 处身。 之: 指示代词,指“知小而不知大”的道理。 所: 可。 亲戚: 指父母。 知识: 认识。 共相儆戒: 相互告诫。 恶: 何。 可为: 可行。 然: 相同,也是这样。 厚: 郑重。 况: 何况。 可: 可以,决定。 且语言有之曰: 言为衍字;况且古语有这样的说法。 焉而: 于是。 晏日: 光天化日。 焉: 语助词。 恶: 怎么。 避逃: 逃避。 可: 以,依恃。 幽门: 应为幽间,指僻静深暗之处。 明必见之: 明是使动用法,使(避逃之人)显现出来并见到他。全句有“天鉴甚明,无所逃脱”之意。 忽然: 疏忽。 然则: 那么。 欲: 希望。 恶: 憎恶。 率: 带领。 为: 做。 祸祟: 祸,天降灾殃为祸;祟,鬼神降灾祸为祟。 从事: 原义为从事事务,此为“陷身”之意。 曰: 衍字。 且夫: 表示递进的连词。 政: 通“正”,正道、正义之意。 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 两“之”字无义,政通“正”,使动用法,即“使……合于正道”。 是故: 所以。 次: 同“恣”,放任。 固明知: 一说“固明知”下漏“之”字。 之: 一说应移在“天下”两字后。 说(shuì): 劝告。 犓牛羊: 犓同“刍”,犓牛羊即喂牛羊。 豢: 喂养。 彘: 猪。 洁: 干净;粢盛: 祭品,一般是指装在容器中的黍稷;洁为粢盛: 干净地准备好祭品。 醴: 甜酒。 求祈福于天: 求、祈同义,一说祈为祺之形误,祺为吉祥。 穷: 极。 当(dàng): 适合。 顺,顺从。 交相: 互相。 〔51〕 别相恶: 别,隔绝人我关系;相恶,互相厌恶。 〔52〕 贼: 伤害。 〔53〕 何以: 因何,因为什么原因呢。 〔54〕 其: 指示代词。 〔55〕 事: 作动词用。 〔56〕 事: 侍候。 〔57〕 博: 广泛。 〔58〕 厚: 厚重。 〔59〕 业: 使万世子孙纂业。纂,通“缵”,继承。 〔60〕 传: 相传。 〔61〕 称: 称颂。 〔62〕 方: 通“旁”,普遍。 〔63〕 施: 施与、散布。 〔64〕 诟: 辱骂。 〔65〕 殁: 通“没”,不殃其世,不能终身。 〔66〕 兼: 全都;明: 《尔雅·释诂》训作“成”,使动用法;兼而明之: 使百姓全都长成。 〔67〕 兼而有之: 之指爱。 〔68〕 兼而食焉: 食,使……食,句意为,使百姓全都能吃到那些东西(指下面的粮食、牛羊、犬猪之类)。 〔69〕 粒食之民: 凡吃五谷的人。 〔70〕 邑人: 全邑之人。 〔71〕 弗爱: 不爱。 〔72〕 不辜: 无辜。 〔73〕 予: 给予。 〔74〕 义政: 以义服人的政治,义是墨子宣扬的一种高尚品德。 〔75〕 力政: 以暴力统治的政治。 〔76〕 处: 处于、居于。 〔77〕 犹倖驰: 犹,如同;倖驰,一作偝驰,即背道而驰。 〔78〕 轮人: 制作车轮的人。 〔79〕 匠人: 木工。 〔80〕 规: 圆规。 〔81〕 矩: 曲尺。 〔82〕 圜: 同“圆”。 〔83〕 中: 合、符合。 〔84〕 不可胜载: 不能尽载。 〔85〕 言语: 指士君子著述中的言论。 〔86〕 不可尽计: 不可尽记,计,同“记”。 〔87〕 列士: 有名望之人。 〔88〕 远: 指与真正的仁义相距很远,即差距很大。 〔89〕 天下之明法: 即天志。 〔90〕 度: 衡量。

(燕永成)

〔鉴赏〕 孔子有“畏天命”(《论语·季氏》)之说,但极少讲到“天”。以致他的弟子说,几乎听不到老师谈论“天道”。墨子则不然,他认为“天”有意志,主宰世事,并且有《天志》专论。墨子这样做,是出于纯粹的宗教迷信,还是另有用意?这应进行认真的分析。

究其实,“天志”主要是墨子推行“义事”的工具。因为墨子的“天志”不是别的,恰恰是墨子的意志。请看墨子坦言:“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所谓“我为天之所欲”是形式,“天亦为我所欲”方是实质。这是因为所谓“天志”的全部内容并非真的来自虚幻的上苍,而是实实在在地出自墨子这位“仁者”的设计。

先看墨子的欲求与意志。他说:“我欲福禄而恶祸祟”,要灭祸祟获福禄,就要用“兼相爱,交相利”之法。于是,“兼相爱”就成了墨子的欲求与意志。

再看“天”的欲求与意志。《天志中》说:“‘顺天之意何若?’曰:‘兼爱天下之人’”。“天之意”恰恰也是“兼爱天下之人”。可见,“天志”与墨子之“所欲”如出一辙,毫无二致。

墨子之欲与“天之意”,哪个是本,哪个是本之所出?《天志下》说得明白:“子墨子置立天志以为仪法”。《天志上》则有“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可见,“天志”是墨子置立并为墨子所有,“天志”只是墨子意志的另一种显现形式而已。

墨子所以要把自家的意志转化为“天志”的形式,其中自有原因。

其一,推行墨家“义事”的需要。墨子全力提倡和推行的“义事”,反映了“弱者”、“贫者”、“贱者”求取生存权利的要求。同时,墨子的“义”也充满了对“当今之主”、“王公大人”等横征暴敛,屠戮百姓,极尽奢靡罪行的揭露,以及对维护这种暴行的统治制度的批判。

很显然,对于墨子的思想,不仅统治者会认为是一种威胁而予以拒绝,就连一般士人也会从正统思想出发有所怀疑而不予接受。面对这种“天下莫为义”的艰难局面,墨子要切实推行自己的主张,就势必要依托一个既可以为百姓利益呼号,又足以制约统治者的强大支撑者。这样的支撑者,最合适和现成的就是传统宗教中的“天”。于是,墨子接过“天”的观念并配以“神、鬼”,通过改造,使之成为自己意志的化身,手中治世的“法仪”,推行“义事”的强力保证。因此,有人讲,与其说墨子“替天行道”,倒不如说“天”在“替墨子行道”。这话不无道理。

其二,古代传统宗教思想的影响。在古代,随着人间王权的确立,天上也有了至高无上的尊神,形成了奴隶社会的宗教。这个神被称为“帝”、“上帝”,后又称为“天”。古代宗教的“天”,是能主宰祸福及世间诸事的人格神,有广泛影响。《论语》所载“天生德于予”,“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等,即是这种影响的例证。墨子略后于孔子。很难设想古代传统宗教对墨子思想会毫无影响。

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说,墨子的“天志”主要是墨家推行“义事”的手段、工具和保证,同时,其中也含有古代传统宗教的影响。虽然墨子的“天”较之古代宗教的“天”有了变化,但客观上也还在麻痹着百姓的思想,甚至压抑他们的反抗意志,所以不能说是一面高明的旗帜。正由于此,后期墨家进步的标志之一,是对“天、鬼”的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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