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李渔
花鸟二物,造物生之以媚人者也。既产娇花嫩蕊以代美人,又病其不能解语,复生群鸟以佐之。此段心机,竟与购觅红妆,习成歌舞,饮之食之,教之诲之以媚人者,同一周旋之至也。而世人不知,目为蠢然一物,常有奇花过目而莫之睹,鸣禽悦耳而莫之闻者。至其捐资所买之侍妾,色不及花之万一,声仅鸟之余绪,然而睹貌即惊,闻歌辄喜,为其貌似花而声似鸟也。噫!贵似贱真,与叶公好龙何异?予则不然。每值花柳争春之日,飞鸣斗巧之时,必致谢洪钧,归功造物,无饮不奠,有食必陈,若善士信妪之佞佛者。夜则后花而眠,朝则先鸟而起,惟恐一声一色之偶遗也。及至莺老花残,辄怏怏如有所失。是我之一生,可谓不负花鸟;而花鸟得予,亦所称“一人知己,死可无恨”者乎?
——《闲情偶寄》
这篇小文集中地抨击了不懂得从花鸟中领略美的世俗眼光,详尽地介绍了自己亲近花鸟的态度和方法。世人以为美的极致在于红妆歌舞,在于美的女人而非具有美的因素的花鸟。李笠翁激烈地反对这一观点当然是对的,但未能晓畅地叙述其中的道理。我国古代小品文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普遍地追求情趣而忽略分析,偏偏这个特点又以极具魅力的形态感染着一代代的读者,甚至造成了小品文向下延续时的固有传统。今天看这个传统,不难发现它的两面性,如果不在分析方面着意加强的话,可能会使这个文种在新时代的生命力有所削弱。以这个观点看这篇短文,也就觉得兴味有余而深邃不足了。
花鸟与女人同为封建社会男人们的占有对象,在这一点上是无须分什么高低贵贱的;甚至可以有这样的理由,女人毕竟也是人,有表情、有动作,更有七情六欲,理应比花鸟更美,更能取得男人们的欢心。世俗的审美眼光就正是这样的。然而李笠翁与众不同,他尊重花鸟的独立“人格”,还舍得付出辛劳,于是他才获得卓然不群的真知灼见。概括地讲,就是一句话:花鸟不如女人,花鸟胜如女人。原因似有两点。首先,在封建社会中,一般女人(以及贱民奴隶)都缺少独立的人格,因此与欣赏自己的主人之间,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审美交流。其次,女人在声音相貌上已过于固定,这一个绝不同于那一个,无法给欣赏者多方面的联想。举一个例子,京剧演员金少山就是位欣赏花鸟的专家,不仅会侍弄,而且对其塑造人物有帮助。比如同一种红火炭似的山茶花,启发了他对于两个红脸、红蟒人物的理解,一个是《法门寺》的刘瑾,另一个是《忠孝全》的王振。他从鸟的鸣叫当中去琢磨唱腔的例子就更典型。有一种叫“红子”的鸟,能叫出连续提高调门的七个音儿,金少山联想到《锁五龙》中那段“见罗成把我牙咬坏”的快板,就根据唱词的需要,连续翻了几次高腔,获得了空前热烈的剧场效果。另一种叫“蓝靛儿”的鸟别具特色,鸣叫时细声细气又清澈透亮。金少山因此想到,尽管自己嗓子得天独厚,但也不能傻唱;于是便在剧情不那么紧张的地方采取了“蓝靛儿”般的唱法。观众对此反而爱听,称金“会用嗓子”。由此可见,花鸟在美的多义性上是比女人高出一筹的。李笠翁鼓吹花鸟而贬低红妆的道理,大约也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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