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昀·真魅》注释,意译与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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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昀·真魅》注释,意译与解说

淮镇在献县东五十五里,即《金史》所谓槐家镇也。有马氏者,家忽见变异:夜中或抛掷瓦石,或鬼声呜呜,或无人处突火出,嬲岁余不止,祷禳亦无验。乃买宅迁居。有赁居者,嬲如故,不久亦他徙。以是无人敢再问。有老儒不信其事,以贱价得之,十日迁居,竟寂然无他。颇谓其德能胜妖。既而有猾盗登门与诟争,始知宅之变异,皆老儒贿盗夜为之,非真魅也。先姚安公曰:“魅,亦不过变幻耳;老儒之变幻如是,即谓之真魅可矣!”

——《阅微草堂笔记》

【注释】

①嬲(niao):扰乱的意思。

【意译】

淮镇在献县东面五十五里处,就是《金史》中所说的槐家镇。有一个姓马的人,家里忽然有怪异出现:夜里或有抛掷瓦石的;或有鬼声呜呜叫;或在无人的地方突然冒出火来,如此扰乱了一年多还不停,到处祈祷也无用,就卖了房子另迁他处。有再次来居住的人,扰乱还是如故,不久也搬入他处了。从此也就无人再过问此屋了。有一个老儒生不相信有这样怪异的事,就用十分便宜的价格买下这所房子,住进去十天,竟然十分寂静没有什么怪异情况出现。大家都说这位老儒生道德高尚能够镇妖。不久,有狡猾的强盗上门和老儒生争吵,才知道先前房子里的变异,都是这个老儒生收买了强盗夜里所作的,并不是真的鬼魅。先姚安公说:“鬼魅,也不过是变幻罢了;老儒生这么变幻, 就可说是真的鬼魅了。”

【解说】

只要作怪,就是真魅, 又岂分人鬼呢?此老儒暗中贿盗,借鬼之名为己谋私利,此举实在恶于鬼,非真魅莫属也!打着别人的招牌,博取自己的利益,生活中常见此种人。这种招牌不管是恶名还是善名,都要达到一个使闻者惧的目的,于是扛招牌的人就可以在此招牌下耍奸弄私,谋财害名,还可以在招牌下作计博取好的名声,以示他们的清正廉洁,就像这个老儒一样,明明暗中作奸,还弄到一个道德高尚的称誉。即使一旦阴谋败露了,他们也不怕, 上面有一个招牌替他们遮着呀,说不定,他们还会指责招牌两句, 说你们不应该如此作恶,理应受到惩罚。这种人真是比真魅还要恶!其实,那些“招牌”们也应该想一想,为什么他(或她)就愿意给人家做招牌呢?他(或她)的“招牌”危害作用自己是不知道还是不愿意知道呢?真愿意这些“招牌”们能够清醒一下,不要为小利而迷糊了头脑,否则,那些受到“招牌”压迫的人们会群起而攻之,那些扛招牌的人迟早有一天要感到招牌累赘了,将会毫不留情地把招牌扔到一旁去。

【相关名言】

自称盗贼的无须防,得其反倒是好人;自称正人君子的必须防,得其反则是盗贼。

——鲁迅

虚妄, 最终是痛苦的。

——俄国 列夫·托尔斯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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