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籍、寓言故事·鹿母》原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经籍、寓言故事·鹿母》原文与赏析

佛言:昔者有鹿数百为群,随逐美草,侵近人邑。国王出猎,遂各分进,有一鹿母怀妊独逝,被逐饥疲,失侣怅怏。时生二子,舍行求食,茕悸失措,堕猎弶中,悲鸣欲出,不能得脱。猎师闻声,便往视之,见鹿心喜,适前欲杀,鹿乃叩头求哀,自陈: “向生二子,尚小无知,始视矇矇,未晓东西,乞假须臾,暂还视之,将示水草,使得生活,旋来就死,不违信誓。”是时猎者闻鹿所语,惊怪甚奇,即答鹿曰: “一切世人尚无至诚,况汝鹿身,从死得去,岂当还期,终不放汝。”鹿复报言:“听则子存,留则子亡;母子俱死,不得生别;分死全子灭三痛剧。”即便说偈,以报猎者:



“我身为畜兽,游处於林薮;

贱生贪躯命,不能故送死。

今来入君弶,分当就刀机,

不惜腥臊身,但怜二子耳!”

猎者于是闻鹿所语,甚奇甚异,意犹有贪,复答鹿曰:“夫巧伪无实,奸诈难信,虚华万端,狡猾非一,爱身重死,少能效命。人之无良,犹难为期,而况禽兽,去岂复还?固不放汝,不须多方。”鹿复垂泪,以偈报言:



“虽身为贱畜,不识人义方,

奈何受慈恩,一去复不还。

宁就分裂痛,无为虚伪存。

哀伤二子穷,乞假须臾间。

世若有恶人,门乱比丘僧,

破塔坏佛寺,及杀阿罗汉,

反逆害父母,兄弟及妻子;

设我不还来,罪大过於是。”



尔时猎者重闻鹿言,心益悚然,乃却欢曰:“惟我斯世,得生为人,愚惑疑冥,背恩薄义,残害众生,杀猎为业。欺伪苟得,贪求无耻,不知非常,识别三尊。鹿之所言,有殊于人,信誓邈邈,情现尽中。”便前解弶,放之令去。於是鹿母至其子所,低头鸣吟,舐子身体,一悲一喜,而说偈言:



“一切恩爱会,皆由因缘合,

合会有别离,无常难得久。

今我为尔母,恒恐不自保,

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

于是鹿母将其二子,示好水草,垂泪交流,即说偈言:



“吾朝行不遇,误堕猎者手,

即当应屠割,碎身化糜朽。

念汝求哀来,今当还就死,

怜汝小早孤,努力自活己。”

鹿母说已,便舍而去。二子鸣啼,悲泣恋慕,从后追寻,顿地复起。母顾命曰:“尔还勿来,无得母子并命俱死。吾没甘心,伤汝未识;世间无常,皆有别离。我自薄命,尔生薄佑。何为悲怜,从益忧患,但当建行毕罪。”於是母复为子,说此偈言:



“吾前生贪爱,今来为畜身,

生世皆有死,无脱不终患。

制意一离贪,然后乃大安,

宁就诚信死,终不欺殆生。”

子犹悲号,恋慕相寻,至于弶所,东西求索。乃见猎者,卧於树下,鹿母住前,说偈觉言:



“前所可放鹿,今来还就死,

恩爱愚贱畜,得见辞二子,

将行示水草,为说非常苦,

万没无遗恨,念恩不敢负。”

猎者於是忽觉惊起。鹿复长跪,向猎者重说偈言:



“君前见放去,德重过天地,

贱畜被慈育,赴信还就死,

感仁恩难忘,不敢违命旨,

虽怀千返报,犹不毕恩纪。”

猎者见鹿笃信死义,志节丹诚,慈行发中,效应征验,舍生赴誓,母子悲恋,相寻而至。慈感悯伤,稽首谢曰:



“为天是神祗,信义妙乃尔,

恐惧情悚然,岂敢加逆害。

宁自杀所亲,碎身及妻子,

何忍害云神,起想如毛发。”

猎者即便放鹿使去,母子悲喜,鸣声呦呦,偈谢猎者:



“贱畜生处世,当应充厨宰,

即时分烹煮,宽惠辞二子。

天仁重爱物,复蒙放舍原,

德佑积无量,非口所能陈。”

尔时猎者具以闻王,国人咸知普感慈信,鹿之仁行,有喻于义,莫不肃欢,为止杀猎。于是鹿还,鸣群啸侣,以游以集,各宁其所。



佛经,根据其特点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论理的,即抽象讲佛理的,类似哲学著作;一类是叙事的,即通过一些具体事例阐明佛的思想,类似寓言故事。有些学者认为,在后一种佛经中保存了极其丰富多彩的古代印度民间故事,原属古代印度人民的口头创作,后来被佛徒们写入佛经,利用了来宣传佛教思想。这种观点正确与否姑且不论,但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佛经中故事的数目极其巨大,二是这些故事往往具有相当的文学价值,有些著名篇什一直流传至今家喻户晓(如《九色鹿》的故事)。我们这里所要谈的《鹿母》,就是佛经中的一篇杰作。

这篇故事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着重描写被猎人捕获的母鹿三次哀求猎人终于暂时获释的过程;第二部分描写母鹿为遵守诺言,教会鹿子生活后又重返猎人处就死的经过;第三部分描写母鹿诚信仁义的行为感动了猎人乃至国王和国人,人们停止了猎杀鹿群的结局。故事最突出的特点是写出了“情”字。伴随着故事情节线索的逐步展开,故事的情绪线索也由浅入深地发展着,把读者的心由悲伤带入悲哀,由悲哀带入悲痛,从而使读者欣赏的心理体验一层层加深,最终完全沉浸在艺术的深刻感受之中。

故事的第一部分着重写母鹿的母爱。

在国王血腥的猎杀中,一只腹怀胎儿的母鹿与鹿群失散,被追赶得又饥又乏,思念起自己的伴侣,心中的悲伤绵绵不绝。就在这孤独愁苦中,母鹿生下了两只小鹿。故事一开始,佛陀便为我们渲染了一种孤凄悲惋的气氛,作为大背景的基调情绪。故事就在这个背景情绪中展开。

由于惊悸悲伤,母鹿精神惚恍,不幸堕入猎人埋伏的猎具,成为猎获物。欢喜的猎人过来就要杀害母鹿。故事到此进入第一部分的主体—— 母鹿和猎人的三段对话。母鹿的母爱就是在这三段对话中体现出来的,而猎人的人格在这对话也得到了初步转变。

作为母亲,面对屠刀的母鹿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存亡,而是她那 “始视蒙蒙” 的鹿子,想到鹿子还不识水草,离开她是肯定活不下去的。于是可怜的母鹿开始哀求猎人,求猎人把生命留给她一会儿,以便教会小鹿生活,之后便回来把身躯还给他。虽然母鹿的 “叩头求哀”使猎人吃了一惊,但他马上认定母鹿是在欺骗他,干脆拒绝了她。母鹿第二次哀求,言辞更加恳切,感情更加悲痛,形象也更为可怜。她求猎人给她一个和鹿子生离死别的机会,如果得不到这个机会,使她母子三人同遭不幸,实在是太令她痛心了。这出自肺腹的真诚,使猎人 “甚奇甚异”,态度初步发生了变化,却 “意犹有贪”,又一次拒绝了母鹿。在第二段对话中,母鹿的母爱更加充分地表现了出来,而猎人也由完全的不相信母鹿转变为将信将疑。情节发展了,情绪也发展了。母鹿哭了,流下了泪水,第三次哀求猎人,并发下誓愿,如果食言,去而不归,其罪恶就比杀父杀母杀兄弟杀妻杀子的罪犯的罪孽还要深重。母鹿诚恳的态度,可哀可叹的言辞,终于打动了铁石心肠的猎人,开启猎具,放掉了母鹿。

母鹿的三次哀求,一次比一次恳切,一次比一次悲哀,表现出的母爱也一次比一次深厚。在这三次反复中,猎人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完成了其性格由凶残到仁慈的初步转化。

故事的第二部分通过对鹿母子生离死别的描写,着重突出了鹿子对鹿母的依恋之情。故事说到母鹿回到鹿子那里后,用母鹿的两个动作表现出了她的复杂的心情。母鹿低下头悲哀地鸣叫和疼爱地舐鹿子的身体这两个细节,一方面表现了母子相见的欣喜,另一方面表现了母子诀别的悲痛。这是一种双重的承前启后的情绪,既是第一部分母爱线索的继续,又是第二部分子恋线索的铺垫,使情绪发展的链环顺畅衔接,情绪的主调得到进一步贯彻。

母鹿明白生死因缘,知道今日的遭遇都是宿业的果报,因此在叮嘱了鹿子之后,便割舍恩爱,去找猎人实践诺言。故事发展到这里,对母爱的描写转变为对子恋的描写,从而展开了更令人感动的一幕。母鹿在前面踟蹰而行, 是去死呵! 不懂事的鹿子在后面依依不舍地追随,哀鸣悲泣,呼唤着母鹿。母鹿试图开导鹿子,劝其回去,以免一同送死。并告诉鹿子,她今日的结果,是前世 “贪爱”的业报,而今日离开 “贪爱”去就死地,是摆脱宿业的 “大安”之举。然而这种宽慰并未使鹿子得到实际的宽慰,鹿子仍然眷恋鹿母,照样悲哀地呼唤着鹿母,一直跟着她走到猎人处。这是怎样的母子间生离死别的一幕呵! 令人柔肠寸断。

在第二部分中,情绪和情节共同发展,自然顺畅,水到渠成。

故事的第三部分描写母鹿的诚信终于感动了猎人以至国王和国人,把贯穿于全篇的“慈悲”情绪发扬光大为一种崇高的理念,使之得到了佛性的升华

当猎人又发现母鹿长跪在他面前的时候,真是惊诧极了! 如此的恪守信言,如此的从容赴死,如此的子恋母别,怎能不令猎人感动! 猎人的慈悲之心被启发,一种崇高的对生命的爱在他心中升起,使他不但不可能再萌生杀害母鹿的念头,反而充满了对母鹿的景仰之情。于是猎人的人格得到了完全的改造。国王和国人得知此事,慈悲之心都被启发,从此鹿群免遭杀戮,得到了和平安宁。这样,一种和生命一样本原的情感,便由母鹿而及猎人,又由猎人普及到了全国,在发展中终于蔚为大观。

我们在文章开头曾把佛经分为论理和叙事两类,按照不同的标准,还可将其作别种划分。根据佛经不同的写作体例,可以将其分为三类:一是长行,又叫契经,是直说义理的散文;二是重颂,又叫应颂,是重复长行内容的诗歌;三是伽陀,又叫偈颂,是不重复长行内容另外说事的诗歌。佛经的文体不出以上三种。这篇故事有一个显著的艺术特点,就是散文(长行)与诗歌(偈颂)错落交替出现,这正是典型的佛经方式。散文宜于叙事,诗歌宜于抒情。在《鹿母》这篇故事中,一方面有清楚的叙事,一方面又有感人的抒情,情和事都获得了充分的表达形式,而且相得益彰,不能不归之于这种将具有不同功能的文体结合到一起来的方式。

佛经中的诗歌原是可以歌唱的(须用梵音),而这种一边讲述一边歌唱的佛经方式流传到中国之后,在佛经的“俗讲”过程中,经中国讲唱者改造,形成了一种新文体——“变文”,由此影响到从说书人话本演变而成的章回小说,也采用了“有诗为证”之类散文和韵文相结合的艺术方式,而这一方式的源头是佛经,则是显而易见的。

前面说过,佛经中的故事是为了说明佛思想的,是佛思想的一种形象化的注解。那么体现在《鹿母》中的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佛思想呢?

因果观,是佛的基本观念之一。佛认为众生都要主六道中生死轮回(六道是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间、天上),一切众生都是因缘而生。佛证得有十二种因缘(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死),并认为它们是宇宙人生的缘起,生生死死都因为这十二因缘。那么生死轮回和果报的法则又是什么呢?是“业”。简单说“业”是众生善恶行为与苦乐果报之间的必然联系。行善,便得善报;作恶,便得恶报。行善多,善报也多;作恶多,恶报也多。有的是现世报,有的则是隔世报。在佛教观念中,这种因果关系像自然规律一样具有必然性。因此,众生的“业”不同,“报”也不同,有的为畜类,有的生天上,有的下地狱。本故事中母鹿所说,“吾前生贪爱,今来为畜身。生世皆有死,无脱不终患。”讲的就是这个思想。所以母鹿为消除前世贪爱业因,宁愿就死。为了求善果,佛倡导众生积善因,必怀慈悲,不枉杀生。而最终要跳出六道轮回之苦,则要积许多世善因,修行许多辈子,才能一日顿悟成佛,居于一种不生不死的涅槃的佛状态中。本故事赞美善行,谴责恶行,主旨就在于感化众生,劝人向善,守诚忠信,莫贪爱恋,从而消除恶因,积累善因,以求福业,所宣传的正是佛的因果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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