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用分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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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用分殊

若将铁杵磨成针,硎发芒尖势未禁。

锋本攸同材别取,质惟殊异法尤参。

因明体用循方便,慢道枢机废酌斟。

幻作万般容与色,不曾消得是初心。

人生于世,材质各异,其用分殊,心性不二,道本一贯。事皆如此,诗莫能外。

诗之于人,情致纷纭,才调殊异;人之于诗,用心虽偶,遭逢不齐。是以潜心应物,其志特出,设境抒怀,神变惟新。能尽其性,便有可观,实无绳墨桎梏诗心也。

是以人情不同,材质殊异,而诗心不二。浓丽者工巧入微,雄浑者弘廓有度,婉约者深致款曲,豪放者博约旷达。刘勰所谓“气以实志,志以定言;吐纳英华,莫非情性”。所谓“吐纳英华,莫非情性”,即秉真性情,便得英华,更不必论性情高下长短。以长为长,自然见长;讳长絜短,无善类矣。曹丕所谓文人相轻,贵远贱近,向声背实,暗于自见。故以己长笑人短,妄相是非。此皆昧于材用分殊之弊也。

故能甄一殊,始得《典论》之正,能涵众体,始得臧否之和。论诗者宜因长见格,以短见性;学诗者宜扬长避短,涵光养志。能因材而识,因材而作,诗法之要也。

某诗兄某日与余论诗,自言曾以铁杵磨针勉励初学。

余试问诗兄:“铁杵与针材质殊异,质不同科。杵有杵德,针有针德。针杵之用,判然有别。宜杵之处,针应不济;宜针之际,杵更不容。杵则杵矣,针则针矣。捣药捶砧,惟杵堪为;纫线缝补,只针能惠。孰谓杵必不及针,针必胜于杵哉?若弃材质之辨,废无用之功,违逆其性,以杵磨针,不亦愚哉?”

诗兄答曰:“铁杵磨针,贵在持恒,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非材质体用之辨也。”

余不以为然:“持恒固其宜也,然材用之辨,举要甚于不恒之弊。君不见,时下诗坛,总有不肖辈,比长絜短,吹毛求疵,蛋中挑骨。责太白以厚重,邀少陵以飘逸,求昌谷以浅俗,问乐天以弘雅。人之所长,无关紧要;人之所无,举以诋斥。貌似公允,实则刁难。动辄某甲固然高致,但若能如某乙多产,则完备矣;某乙固然多产,但若能如某甲高致,则尽善矣。以甲矛攻乙盾,以乙盾蔽甲矛。赤手空拳,求全责备,以无赖相,作成高明,指指点点,不亦陋哉。”

诗兄笑曰:“子偷换概念,以下作易持恒,是何居心?”

余隐几而叹:“是诗道公心,不肯俯就人欲耳。任材任性,随缘随用,千人千面,守道因情,不亦美哉?何必强摧擎天之杵,磨入隙之针,矫太白之逸,拔少陵之根,以偏陋之欲,备全善之责?人心之卑下,奈诗心之高致何?”

诗兄喟然而叹,与余换盏无言。

惟窗外月白风清,尘寰如洗,素心如练,万籁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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