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即唐代的格律诗,有时也简称律诗,与今人使用的“律诗”概念微有不同。今人所说的“律诗”专指五律与七律;唐人所称律诗,包括近体诗的所有体裁,如《白居易集》、《元稹集》中的近体,都标以“律诗”之目。至于“近体”这一名称,似亦起于唐代,如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说当时注重古体的诗人“莫不好古者遗近”,这里的“近”,指的就是近体。
又元稹《见人咏韩舍人新律诗因有戏赠》有“喜闻韩古调,兼爱近诗篇”之句,这里的“古调”即古体,“近诗篇”即近体。称格律诗为近体,是因为这种讲究声律、对偶的声律体出于齐梁,于唐人的时代较近,所以称其为近体,亦即近代之体、或新近流行之体的意思。
但我们迄今还没有发现唐人使用“近体”的例子。今见“近体”一词,多为宋、明人之语,如宋人李之仪《谢人寄诗并问诗中格目小纸》说道:“近体见于唐初,赋平声为韵,而平侧协其律,亦曰律诗”。
近体诗,唐人也称其为今体诗,如中唐诗人张籍《酬秘书王丞见寄》:“今体诗中偏出格,常参官里每同班。”这里的“今体诗”就是近体诗。
近体诗是与唐人同时使用的古体、歌行体等传统体裁相对的一种体裁。它对一首诗的句数、每句的字数、一个句子内部以及句与句之间的平仄、句末的押韵都有严格的规定。近体在句数、声律和押韵上的规格都较古体要更严格,但随着它的普及,很快就成为唐宋诗坛上最流行的体裁。唐宋以后的各个时代,近体也一直是文人使用的最主要的诗体。当今诗坛上的旧体诗写作,主要使用近体诗的体裁,正是这个传统的自然沿续。
在语言使用方面,近体与古体是有所区别的。唐宋人的古体,语言风格趋于古朴、古雅、古奥,而近体的语言风格则趋于流行与平易,更接近唐宋人实际使用的语言。尤其是近体中的五、七言绝句,由于多用于燕乐声歌,传唱于口耳之际,所以它的语言风格是唐诗诸体中最为通俗流行的,包含大量口语的成份。
近体诗的体裁,可以分为绝句和律诗两大类。具体的体制,有五绝、七绝、五律、七律和五排(五言排律)、七排(七言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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