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知章《回乡偶书》抒发久客他乡的回乡亲切感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回乡偶书·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解读】

四句,诗意发展分两层。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年少时离开家园,年老了才回到故乡,乡音没有改变,但鬓发却已稀疏脱落。〕

“少小离家老大回”,写从“离家”到“回”乡的时间之长,不从何年“离家”到何年“回”乡写起,而从诗人“少小离家”直到“老大回”乡写起,形成句中自对,概括写出数十年久客他乡的事实,暗寓自我感伤“老大”之情。贺知章三十七岁中进士,在中进士前便离开了家乡,可谓“少小离家”。诗人直到八十六岁请求返乡,经玄宗批准,荣归故里,可谓“老大回”。这期间,一因交通不便,难得回乡;二因中了进士后,在朝做官,公务在身,没有时间回乡。诗人离乡五十多年,但绝不因时间久而冲淡了他对故乡的感情,恰恰相反,离乡时间越长,他思念故乡之心越切,乡情越深厚。诗人一忆起五十多年前自己为生计所迫,为功名羁绊,辞亲离乡时,心中便泛起一层淡淡的悲凉;但又想到五十多年来日日思故乡,年年盼回乡,如今虽已“老大”,可总算回到了可爱的家乡,看到了家乡的山水、田畴、村庄和家乡人,便又感到极大的欣慰与喜悦。这句诗所表达的感情是先悲后喜,有起伏,有波澜,甚为复杂。

“乡音无改鬓毛衰”,“乡音无改”与前句的“少小离家”相对应,“少小离家”时,诗人操着一口乡音,时隔五十年了,“老大回”乡,但仍然“乡音无改”。诗人一踏上故乡的热土,一走近故乡的人群,便听到一片“乡音”,这乡音是多么亲切,多么悦耳,又多能激发人的乡情啊!对“乡音无改”不可作机械的理解,诗人远离故乡五十年,在异乡作异客,与异乡人交谈,也一直“乡音无改”吗?在异乡,遇故乡人,能用家乡语;回到故乡,见家乡人,能用家乡话,便算是“乡音无改”了。“乡音”,标志着乡情,“乡音无改”,表现了诗人乡情的执著,对故乡有着不变的深挚的感情。“鬓毛衰”与前句的“老大回”相对应。“鬓毛”,鬓发。“衰”,或指鬓发稀疏脱落,或指霜染鬓发,或兼而皆指。诗以此表现诗人的“老相”、“老化”,即“老大”之态。这里以不变的“乡音”映衬变化了的“鬓毛”,言下有“我不忘故乡,故乡可还认得我吗”之意,为唤起下文儿童“不相识”和“笑问”作了铺垫,有承上启下作用。诗人一想到自己投入了故乡的怀抱,与家乡人交谈,仍用熟练的家乡话,仍如故乡人,倍感亲切,无比喜悦。但又想到当年离家,风华正茂;今日回乡,鬓毛疏落,不胜感慨。一种年华已逝,人届垂暮之感袭上心头。这句诗所表达的感情是先喜后悲。与前句串联起来,是由悲而喜,又由喜而悲,表现了诗人心潮的起伏,感情的回荡,写出了游子返乡时复杂的心理活动和感情的矛盾冲突。

诗的前两句,诗人直叙自己离乡的情况,表现了对故乡的亲切之感。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儿童们见了我,却不认识我,笑着询问“客人”你从什么地方来?〕

第二层,写故乡的人事变迁,诗人百感交集。诗人置身于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乡环境之中,心情颇不平静。

“儿童相见不相识”,仍写诗人离乡时间之长。诗人回到离别了五十年的故乡,相闻者多,相识者少,相见而不相识者何只是儿童?当年,与诗人年龄相仿的人,如今已八九十岁,寥寥几人了;比诗人年龄略小的人,相隔五十余年不见,也便“不相识”了。这样,更加重了“老大回”和“鬓毛衰”的伤感。那么,诗人为什么单单突出“儿童”的“相见不相识”呢?儿童天真、活泼、好奇、好问,在他们眼里、心中,这位霜染鬓发的老人,是从哪里来的?来这里干什么?这样,便将“笑问”句自然引出。

“笑问客从何处来?”此以风趣的发问为上句诗意作补充。这群天真的孩子,既然把诗人看做是外来的“客人”了,对“客人”就应该讲礼貌,热情地走向前去,笑而问道:“客从何处来?”在儿童,这只是淡淡的一问,言尽而意止;在诗人,却成了重重的一击,把诗人的思想感情给搅动了:五十多年来,诗人远离故乡,在异地,为异客,在思想上,老以为自己是故乡的主人;今天,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当然以主人的身份出现在这块土地上,以主人公的心理与眼光去看故乡,是那么亲切,山河依旧;但又有点陌生,人事已非。诗人正处于这种矛盾的心理状态时,又加上玩童的这一“笑问”,更使诗人百感交集了。难道我真的成了自己故乡的“客人”了吗?这种“反主为客”的写法,别有意趣,极其感人,产生了妙不可言的效果。所写的这一场面极富有生活情趣,即使我们不为诗人的伤老之情所感动,但也不能不被这一饶有趣味的生活场景所打动。全诗就在这有问无答处作结,弦外之音良久不绝。

诗的后两句,是写儿童对回乡诗人的态度,间接地表现了诗人的极其复杂的思想感情。诗人在《回乡偶书》第二首中写道:“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诗中的人世沧桑之感,便是承接第一首诗写来的。这首诗,可以看做是第一首诗的补充。

【综述】

这首七绝,诗人写于天宝三年归故乡永兴乍到之时。这首诗记载了诗人回乡后无比喜悦的心情,以及久客异乡伤老之情。

这首诗组成了三组矛盾:“少小”与“老大”,“离家”与“回”乡;“乡音无改”与“鬓毛衰”;“儿童”与“客”,即“客”与“主”的矛盾。通过这些矛盾的情节,表现了诗人对家乡既亲切又陌生,既喜悦又伤感的复杂心情。悲喜交集,贯穿于诗中,把岁月的流逝,人事的变迁,诗人年迈回乡的无限感慨,生动逼真地反映了出来。

贺知章一生宦途得意,回乡时,皇帝作诗为他送行,并将镜湖一带赐给他居住;太子百官设宴为他饯行,可算得上是“衣锦荣归”了。但贺诗对此庸俗世态一概不写,写的是平常人回到家乡后所产生的通常的思想感情。这样写来感情质朴真挚,充满生活情趣,真切动人,看似平淡,实则自然。诗的语言仿佛自肺腑流出,朴实无华,明白如话,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被引入了诗的意境。所以,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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