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高等教育中几个问题
本文中所谓高等教育者,大体指学术教育而言,即大学与其同列机关之教育。此中自然也含些不关学术的事,例如大学学生人品之培养等,然而根本的作用是在学术之取得,发展与应用的。
在清末行新教育制以前,中国之学术多靠个人及皇帝老爷一时的高兴,其国家与社会之高等教育机关,只有国子监及各地书院,因为府州县学还近于普通教育。国子监只是一个官僚养成所,在宋朝里边颇有时有些学术,在近代则全是人的制造,不关学术了。书院好得多,其中有自由讲学的机会,有作些专门学问的可能,其设置之制尤其与欧洲当年的书院相似。今牛津、剑桥各学院尚是当年此项书院之遗留,其形迹犹可见于习俗及制度中也。不过,中国的书院每每兴废太骤,“人存政举,人亡政息”。而且一切皆系于山长一人,无讲座之设置,故很难有专科之学问。且中国学问向以造成人品为目的,不分科的;清代经学及史学正在有个专门的趋势时,桐城派遂用其村学究之脑袋叫道:“义理、辞章、考据缺一不可!”学术既不专门,自不能发达。因此我们不能不想到,假如刘宋文帝时何承天等,及赵宋神宗时王安石等的分科办法,若竟永远实行了,中国学术或不致如今日之简陋。
清末改革教育,凡旧制皆去之,于是书院一齐关门,而一切书院之基金及地皮多为劣绅用一花样吞没了。今日看来,书院可存,而书院中之科目不可存,乃当时竟移书院中之科目,即旧新各式八股于学堂,而废了书院,这不能说不是当时的失策。现在我们论高等教育,这个帽子可以不管,因为今日之高等教育,除洋八股之习气以外,没有一条是绍述前世的,而是由日本以模仿西洋的。因为如此,我们不能不说说欧洲近代大学的演成。欧洲的近代大学可以说有三种含素。一是中世纪学院质素。这个质素给它这样的建置,给它不少的遗训,给它一种自成风气的习惯,给它自负。第二层是所谓开明时代的学术。这些学术中,算学、医学等多在大学中出,而哲学政治虽多不出于其中,却也每每激荡于其中。经此影响,欧洲的大学才成“学府”。第三层是19世纪中期以来的大学学术化,此一风气始于德国,渐及于欧洲大陆,英国的逐渐采用是较后的。于是大学之中有若干研究所、工作室及附隶于这些研究所、工作室的基金、奖金。当清末办新教育的时代,这一页,欧洲历史是不知道的,以为大学不过是教育之一阶级。当时的教育既要“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更以富强之目前功利主义为主宰,对于西洋学术全无自身之兴趣,更不了解它的如何由来培养与发展。试看张之洞、张百熙的奏折,或更前一期王韬、冯桂芬的政论,都是这样子。他们本不知道西洋在发财造炮以外有根本的学术,则间接仿造西洋的学术建置,自然要不伦不类的。我们现在正也不能怪他们,以他们当时的环境做出那些事来,比其现在的教育界领袖以今之环境做出这些事来,则今之人十倍不如他们。直到民国初年,大学只是个大的学堂。民国五六年以后,北京大学侈谈新学问,眼高手低,能嘘气,不能交货,只挂了些研究所的牌子,在今天看来当时的情景着实可笑。然而昏睡初觉,开始知道有这一条路,也或者是一个可纪的事。从那时到现在,中国也有两三种科学发达,一般对大学及学术制度之观念进步得多了,不过,今之大学仍然不是一个欧洲的大学,今之大学制度仍不能发展学术,而足以误青年、病国家。即如以先觉自负之北大论,它在今日之混沌,犹是十多年前的老样子哩!现在似乎政府及社会都感觉着大学教育有改革之必要,我也写下几件一时感觉到的事。
第一,大学教育不能置之一般之教育系统中,而应有其独立之意义。大学也是教育青年的场所,自然不能说它不是个教育机关,不过,这里边的教育与中小学之教育意义不同。中小学之教育在知识的输进、技能之养成,这个输进及养成皆自外来日成之格型而人,大学教育则是培养一人入于学术的法门中的。诚然,中小学教育需要教授法之功用,这教授法可以用来使学生自动接受训练,而大学中也不是能够忽略知识之输进技能之养成者。不过,中学教师对学生是训练者,大学教师对学生是引路者;中学学生对教师是接受者(无论接受的态度是自动的或被动的),大学学生对教师是预备参与者。虽大学各科不可一概而论,工、农、医等训练之步骤要比文、理、法、商为谨严,然而大体上说去,大学各科虽不同,皆是培植学生入于专科学术之空气中,而以指导者给予之工具,自试其事者也。因此情形,大学生实无分年的全班课程之可言,今之大学多数以年级排功课,乃将大学化为中学,不特浪费无限,且不能培植攻钻学术之风气。如大学个成为中学,下列办法似宜采用:
一、设讲座及讲座附属人员,以不布置中学功课之方法为大学课程。
二、除第一年级比较课程固定外,其余多采选习制(文、理、法、商之选习宽,工、农、医较有限定)。
三、每门功课不必皆有考试,但须制定一种基本检定。这种基本检定包含各若干及格证,得此项及格证之后,然后可以参与毕业考试。此项及格证在国文系者试作一例,如下:
甲、中国语言文字学;
乙、中国文学史;
丙、中国通史;
丁、中国诗学(词、曲在内)或辞章学;
戊、一种西洋文学;
己、若干部书之读习。
四、毕业考试由教育部会同大学行之。论文一篇,证明其能遵教授之指导施用一种做学问之方法而已,不可不有,亦不可苛求。此外选择两三种最基本之科目考试之。
五、非满若干学期,不得参加毕业考试,但在学校中无所谓年级。
六、凡可有实习之科目,皆不可但以书本知识为限。
七、最普通的功课由最有学问与经验之教授担任,以便入门的路不错。
第二,大学之构造,要以讲座为小细胞,研究室(或研究所)为大细胞,而不应请上些教员,一无附着,如散沙一般。大学中的讲课,如不辅以图书之参用,或实验之训练,乃全无意义;而在教授一方面说,如他自己一个,孤苦伶仃的,无助手,无工作室,乃全无用武之地。虽有善者,无以显其长,致其用。故大学中现在实在尚多用不着高于大学本身一级之研究院,而每一系或性质上有关联若干系必须设一研究所。大学学生本身之训练,即在其中。大学教授之日进工程,即在其中。其中若能收些大学毕业继续受训练的,自然是好事,有时也很需要。不过,研究非专是大学毕业后事,而大学生之训练正是研究室之入门手续也。舍如此之组织而谈大学教育,只是空话。今之大学,各个都是职员很多,教员很多,助手很少,且有的大学教授一到校,非讲堂及休息室则无立足之地。此等组织,诚不知如何论学问。
大学本身之研究所,与大学外之研究院,也不应是没有分别的。今之研究院,有中央北平二机关,近年皆能努力,若凭理想论去,研究院与大学中之研究所应有下列之分别。凡集众工作(Collectve work),需要大宗设备,多人做工,多时成就,与施教之职务,在工夫及时季上冲突者,应在研究院,例如大规模之考古发掘、大组织之自然采集等。凡一种国家的职任,须作为专业,不能以有教书责任之人同时行之者,应在研究院,例如电磁测量、材料试验等。至于一切不需要大规模便可研究的工作,大学中仅可优为之,研究院不必与之重复,且有若干研究,在大学中有学生为助手更便者,在研究院反有形势之不便。如此说来,研究院之研究,与大学中之研究,本非两截,不过因人、因事之分工而已。
第三,大学以教授之胜任与否为兴亡所系,故大学教授之资格及保障皆须明白规定,严切执行。今之大学,请教授全不以资格,去教授全不用理由,这真是古今万国未有之奇谈。只是所谓“留学生”,便可为教授,只是不合学生或同事或校长的私意,便可去之。学绩即非所论,大学中又焉有励学之风气?教育当局如有改革高等教育之决心,则教授问题应该求得一个精切的解决。我一时提议如下:
一、由教育部会同有成绩之学术机关组织一个大学教授学绩审查会。
二、凡一学人有一种著作,此著作能表示其对此一种学问有若干心得者,由此会审定其有大学教授资格。
三、经上列第二项业绩之后,此学人更有一种重要著作,成为一种不可忽略之贡献者,由此会审定其有大学教授资格。
四、凡有大学教师或教授资格者,任何一大学请其为教师或教授时,受大学教员保障条例之保护,即大学当局如不能据实指明其不尽职,不能免其职。
五、既得有上列两项资格之一,而任何三年中不曾有新贡献者,失去其被保障之权利。
六、凡无上列资格,在此时情况之下,不得不试用者,试用期限不得过两年。
七、凡不遵守上列办法之大学,教育部得停其经费,或暂不给予毕业证书之用印。
既澄清了大学教员界,然后学术独立、学院自由,乃至大学自治,皆可付给之。如在未澄清之先,先赋此项权利予大学教授,无异委国家学术机关于学氓、学棍之手,只是一团糟,看他们为自身的利益而奋斗,而混乱而已(此文写至此处,急需付印,尚有余义,且待后来再写)。
(原载1932年8月28日《独立评论》第十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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