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咸卦第三十一《《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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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咸卦第三十一·《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译文】《象传》说:“交感相应在口头上”,说明上六不过腾扬空言而巳。

【注释】①膝——音腾teng,通“腾”,《释文》:“达也,《九家》作‘乘’”。《程传》训爲“腾扬”;《尚氏学》指出:“朱子云‘滕’与‘腾’通,即‘达’也,李鼎祚本正作‘腾’。”案,《集解》本作“媵”,即“腾”之古文,故尚先生云“正作‘腾’”。

【说明】上六感应于言辞,似有虚伪不诚之义。但爻辞未言吉凶,刘沅以爲:“上六以阴居兑説之终,以言感人,未爲全非,但所感者浅耳,故不言吉凶,俟占者自审。”(《周易学説》引)马其昶曰:“《咸》之极则发诸口,言者心之声也,心之感有诚伪,故于言亦难定其吉凶焉。”(《重定费氏学》)两人所论,略同《论语·公冶长》“听其言而观其行”之义,与本爻“象外之旨”似可参照。

【总论】《礼记·乐记》认爲:“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序卦传》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并谓“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显然,《咸》卦的主旨,从广义看是普徧阐明事物“感应”之道,从狭义看却是侧重揭示男女“交感”之理。卦辞称“交感”能“正”必致亨通,又言男子“取女”可获吉祥,已经明确表露上述意义。六爻以人体感应设喻,分别展示“交感”的不同情状及是非得失:初六感于“足指”,吉凶未见;六二感于“腿肚”,安居则吉;九三感于“大腿”,泛随有吝;九四感于“心神”,守正致吉;九五感于“背脊”,未能广应,仅得“无悔”;上六感于“口头”,感应转微,吉凶难测。诸爻由下体感应到上体,取象简明贴切。其中九四所感,最具“贞吉”美德;爻辞赞扬“朋从尔思”的境界,无非强调“感”止于“正”必吉,悦以能静爲宜,恰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关雎》)之义在《易》理中的体现。就这一点分析,《咸》卦的“咸”以“利贞”论,又可与《国风》“好色而不淫”的“教”,一并纳入封建社会早期关于男女、夫妇礼教的道德範畴之中,爲研究古代社会礼法制度尤其是婚娶制度提供了一方面资料。至于卦中藴含的超出男女“交感”之外的“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的思想,则更是值得重视的《周易》哲学体系中“变化”、“发展”理论之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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